这些年,“黑社会”三字已经成为中国最热门的词语之一。说到“黑社会”,大家脑袋里蹦出的一定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孤儿寡母凄惨无比的景象,难怪要谈“黑”色变了。更有意思的是,被地方政府欺负了,马上就有人说“当地政府已经黑社会化了”,就连那位在湖北省委大门前被几位便衣暴打的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夫人,事后接受采访时也很傻、很天真地说:“我还以为他们是黑社会呢”。如果湖北真有“黑社会”的话,一定会很不服气,甚至会指责这位领导夫人在给“黑社会”抹黑:中国的“黑社会”什么时候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省政府门口暴打58岁的妇道人家?
诸如此类的毫无节制地使用“黑社会”三个字,弄得不明真相的中国人还真以为大家都被“黑社会”包围着呢。其实,从西方人对“黑社会”的定义,以及世界各国的存在过的“黑社会”现象来判断,中国目前社会上的“黑”,不应该简单颠倒成“黑社会”。这种简单的颠倒不但是推卸责任,也会混淆我们当今的社会重大弊端的症结所在。
中国“黑社会”现象兴起于民国时代,终结于1949年的“新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国在各个领域都有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改善,可与此同时,久违的“黑社会”现象也沉渣泛滥。那么,如何看待“黑社会”现象?用什么方法对付“黑社会”?我想,我们需要更理性地回顾黑社会的历史,客观看待、分析它在历史上的“功过”,以及检视世界各国都是靠什么来对付“黑社会”,消灭黑社会的……
海外华人“黑社会”的兴衰给我们的启示
我竟然说“黑社会”在历史上的“功过”?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黑社会”有过,难道还有“功”?我不妨换句话表达这个“功”:“黑社会”现象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出现的世界各国都没法避免的必然产物,其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扮演过那么一点点“进步”的作用……在你开口大骂我脑袋进水前,请耐心看下去。
我先讲一种让我深恶痛绝的“黑社会”,那就是目前仍然存在于西方社会的华人黑社会组织。大家知道,西方国有不能歧视少数族群的政策,所以,政府不能有意泄露不同族群的犯罪比例,可我们大伙心里都清楚,美国个体黑人的犯罪率高得离谱,而贩毒、走私、卖淫甚至杀人的有组织犯罪,由华人黑社会干的比率要远远高于其他族群。作为一名“华人”,我为此感到羞愧。
然而,我们却不能否认,由海外华人组织的“黑社会”在历史上不但曾经保护了成千上万的华人华侨,而且还对整个社会的进步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大家回顾一下,当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被卖猪仔到美国,扶老携幼逃亡到东南亚等世界各地的时候,那些国家当时都对华人实行极严厉的歧视政策。更糟糕的是,华人被歧视被侮辱甚至被杀害的时候,却往往无处伸冤。在当时,世界各国都没有一个完善的保护人权的政治体制,主流社会也是歧视、打压华人等少民族,华人甚至没有聚会和言论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华人要自保自助,除了形成自己的“小社会”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绝大多数华人的“黑社会”、“地下”组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而有相当多的“黑社会”,在当初只不过是一群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聚在一起,帮助来自唐山的同胞,共同对外(大多是当地的主流族群,包括白人),世界上的唐人街有一大半就是这样形成的……
大家知道,如果当初西方政府真要下决心剿灭华人的“黑社会”组织,并不是没有能力的,几个“严打”就搞定了,当时的西方国家也并不完全是“公民社会”,至少对少数民族如此,但它也不是一个超级无比的“黑社会”,所以,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后来出现了什么情况呢?华人“黑社会”组织逐渐瓦解,尤其是那些有互助性质,用于自保的“黑社会”组织,几乎没有了,因为,民权运动取得了成功,法庭成了说理的地方,公民享有了人人平等的权力。公民社会形成了,作为少数民族的华人可以游行示威办报纸了,华人能够参政议政了,华人能够投票选总统了,华人不但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还可以当部长州长的,请问,你还要“黑社会”干啥?
在这种情况下,“黑社会”发生了分裂,原来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已经越来越少,当今存在于西方的黑社会,几乎都是走私贩毒卖淫等等,但数量已经小得可怜,而且,警方在侦破一些案件后,也几乎不用“黑社会”这种词,只是使用犯罪团伙。大概是因为,他们只是躲在暗地里犯罪的一群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号召力,也没有能力在当今日益成熟的“公民社会”里去开辟一个叫“黑社会”的阵地。
从海外华人的“黑社会”组织的演变,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历史发展的某个阶段,在国家放松了对社会的控制,在各种“社会”百家争鸣的时候,在公民社会尚未形成之前,“黑社会”作为“社会”的一种应运而生。没有人喜欢黑社会,但它却有在一个历史阶段内存在的必然性。
没有“黑社会”的日子一定是最黑暗的日子……
有人也许对我的“必然性”提出质疑,我想这是那些拿工资的严肃的学者们的工作,他们不妨去统计一下:当今世界上,是否有哪一个国家从来没有出现过黑社会这种现象?我在网络上同一位在美国访问的德国籍社会学家聊天,问了他这个问题,他想了一下说:可能有,但这样的国家政权一定不存在了。
一个从来没有出现过“黑社会”的国家政权一定不会存活到今天!这就是那位德国社会学者的有点极端的结论。这位学者可能也感觉到话说过了,于是提醒我回顾一下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与德国:纳粹上台后,用了短短几个月,就用“严打”唱纳粹歌曲的方式,用国家权力“一统社会”,“黑社会”荡然无存的同时,连“社会”也被国家垄断和包办了……而同时期的美国,却是历史上黑社会活动最猖獗的时候,这样两个西方最优秀的国家,后来带给世界的后果却是截然不同的。
也许有人说,这和允许“黑社会”存在没有必然的关系吧?错,不但有关系,而且有直接的关系。回顾世界历史上的各种政治制度与成千上万个朝代,只有独裁专制和集权国家,才不会有“黑社会”存在。当然,就更不会有“黑社会组织”,因为,民众根本没有结社聚会的自由,何来“组织”?
中国的秦朝和后来的历朝历代几乎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只有农民起义运动),黑社会组织在中国兴起和最猖獗的时候正好是民国时期中国政治最宽松的年代。而此后中国人遭受最大灾难的时候,例如1949年后的二十多年里,是绝对没有任何“黑社会”组织的年代,那可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知法犯法、杀人放火的年代,却也是干净得连“黑社会”都没有的年代,民众只是政府的附庸,每天早请示晚汇报,累了就唱唱红歌……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来,那位德国大学者犯了一个严重错误,他对我说,不允许任何“黑社会”存在的国家,其自身政权一定不存在了,他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朝鲜等一两个国家依然存在,那里,绝对没有任何形式的“黑社会”,只有政府主导的“红社会”——问题只是,这唯一的一两个国家政权,还能存在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