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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再现暴力强拆 老人楼顶举国旗对抗

作者:尚志新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点击数: ( 字体: )

 
记者在现场找到了被强拆楼房的主人张涛。
 
张涛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老人站的废楼原来是一栋七层高的办公楼,从三层到七层的产权属于他家。2011年7月10日凌晨3点,区拆迁办的人开始拆迁,到天亮就只剩下一间房屋。“我到第二天才知道我的房子被拆了,早上7点钟到现场时,惊呆了,7层楼房只剩下6米左右的废墟,东西一件也没有搬出来。”
 
这一点从正在施工的一位工人那里得到了证实。他对记者确认说:“是早晨3点开始拆的。”
 
“但是我没有接到政府任何的拆迁通知,也没有签署任何的拆迁补偿协议。”张涛说,2009年10月,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口头通知他动迁,不久就开始在房屋周围设下了围栏,把水电都给停了,使房屋无法进入,也无法正常使用。
 
“动迁办2009年至2011年6月和我谈了几次动迁补偿问题,我选择了货币动迁,但是动迁办一直没有明确补偿条件,我的办公楼房他们说的补偿价格比郊区住宅楼还低,这样我难以接受。”张涛向本报记者说,在他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动迁办把房屋强拆了。
 
张涛说,之后他找到新抚区动迁办主任崔畅要说法,崔畅让他找分管区长。新抚区分管拆迁的副区长卢军告诉他,“我要爆破大酒店,你的屋子碍事,所以将你的房子扒倒。”
 
被强迁楼主老父亲欲自焚保财产
 
“从7月10日起,我们就昼夜不断地守着,我们实在是被逼的没办法了,眼看着好好的房子只剩下一堆废墟,却拿不到任何赔偿。”张涛激动地说,后来新抚区执法局两次要把剩下的废墟进行强拆,还动员了80多人,把他们围在中间推搡。
 
“我父亲气得爬到了废墟顶上,要以命对抗,执法局在围观百姓的谴责下才停止了强拆。”
 
谈到汽车“上房”,张涛说现在东北晚上比较冷,他怕父亲一直待在上面受凉,后来就把自己的商务车吊上了屋顶挡风寒。
 
记者爬上废墟顶部看到,废墟面积已经剩下不足20平方米。废墟中间放着的商务车里,仅有一床被褥和一些简易食品。
 
“我们实在被逼得没有活路了,只能用命抗争。”手持国旗站在废墟上的老人说。
 
“我真的很无奈,也十分气愤,国家法律法规严令禁止非法强拆,为什么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就视而不见呢?”张涛沮丧地说,“我们没有无理要求,只希望能够合法、公平、合理地解决此事,作为百姓我对此很无力。”
 
区政府:不接受记者采访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拆迁现场采访后,9点30分左右,来到了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记者找到了分管拆迁工作的副区长卢军。一听说是采访关于中央大街拆迁的问题,卢军就说:“我们有纪律,接受采访要区宣传部同意。”记者希望卢军简单介绍一些情况,均遭到拒绝。
 
记者找到新抚区宣传部门,接待记者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远志说:“采访肯定是会接受的,拆迁的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待会儿一定会安排相关领导接受采访。”
 
下午2点多,记者见到了新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崔晓丽。
 
崔晓丽对记者说,新抚区一向对拆迁工作十分慎重。当记者强调,只想知道这个抢迁决定是集体做的还是个别领导做的决策,请相关人介绍一下抢迁的依据和过程时,崔晓丽笑而不答。下午3点,记者留下联系电话后离开了区委宣传部。
 
直到下午5点左右,记者没有接到任何信息,再次致电刘远志,他说没有联系好。
 
法律专家:强迁强拆严重违规违法
 
9月23日,记者采访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寿平。他认为,抚顺市新抚区政府非法强制拆迁,从宪法的角度讲,已经构成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严重侵犯,在没有和被拆迁人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暴力强拆,性质几乎和强盗没有两样,相关人员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强拆的楼房应该立即做出赔偿或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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