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百家讲堂>>正文内容
张千帆:中国宪政发展的路径与局限 >> 阅读

张千帆:中国宪政发展的路径与局限

作者:张千帆 来源:爱思想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点击数: ( 字体: )

 
 
提问三:(1)人民可以选择宪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当下中国,民众的宪法意识很薄弱,中国当下的宪法信仰生存空间怎么样呢,有一种怎样的机制如何让我们的宪法信仰生根发芽呢?(2)我是宪法学专业的学生,放下课本,如何面对中国的现实来培养自己的宪法信仰和信念呢,让我们更有力量去改变它?
 
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第二个问题更好回答一些,我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今天我没提学者在宪政中的作用。大家毕业后会做学者或者机关人员,从事学术研究或非学术研究的工作,但无论做哪种工作都可以积极促进中国宪政的发展。作为学者,首先要传授宪法知识,告诉大家宪法是什么,是怎么规定和运用的。作为学者,我自己会身体力行提倡自己所知道和信仰的这一套东西。民众未必知道宪法条文具体怎么规定的,这就是我们学者的作用,也就是通过传播知识将书本上的东西落实到现实中去。我们知道公民集体行动是极其困难而且代价也很大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现在看不到还有其他可以替代的途径。没有制度保障,民众只能通过上访、自焚、扔汽油弹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我们学者所担负的使命,要更多的和人民沟通,让民众更多的了解维权的途径。
 
对于你说的第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说公民没有宪法信仰,如果说没有宪法信仰,只能说我们从来没有让他看到这种信仰、这种希望,对不对?包括“厦门事件”,公民通过回避宪法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果说我们真的能够让他们通过这种正当的游行集会去申请就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何必不走这条路呢?但是我们没有提供这种可能性,对不对,所以这个错我想是在政府而不是人民这个地方。那么我们学者能做的,一方面是需要做些疏通,在执政者那里,从理性的角度讲,这对执政者是不是理性的呢,你跟某一个马上就要换届的领导说,你应该去维护宪法、去实施宪法,因为这样对你这个党是好的,他恐怕是没有兴趣听的。但是我们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除了将来暴力革命,或者中国因为国际形势、国内形势发生的大的动乱,或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导致了我们格局的一种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在我们公民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它只能又是新一轮的恶性循环。所以我想我们学着能做的事其实是很多。我一直认为,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应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论将来你做什么,把你这个职业首先做好,至少要对得起自己的饭碗吧。但是现在不少学者似乎连这个要求都达不到,他们本来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向政府提供好的政策建言,向人民大众去写文章、去呼吁、去沟通,来唤醒他们的参与意识,但是这些都还没有做。看来很多事情要等将来你们学成之后再做了。
 
提问四:(1)非常感谢张老师精彩的演讲,趁此机会我提出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听众笑),我学法学到现在是第8个年头了,在宪政里头有一个概念,包括今天您在讲座中一直提到的这个概念就是“人民”,但是我对“人民”这个概念始终有一个困惑,就是说谁到底能代表人民,我表达不是很清楚,就以“厦门PX”这个事件为例,那么厦门人民通过民意的表达,行使了我们这个权利,把这个项目放到漳州去了,但是到了漳州,漳州人民的民意在哪里,到最后我们所谓的“民意”,到底是谁的“意”?那么这个时候正是因为这种民意的高度不确定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说只有有权者才能站出来,具有话语权的人才能站出来说:我是代表人民,或者说他就等于是借着以人民的代表来执行他自己的意志。那么请问张老师:您对这个东西怎么看待?
 
答: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是我目前收到的最容易的一个问题。“人民”简单的将就是所有人,或者说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譬如厦门事件中谁是“人民”?那要看谁会受到它的潜在污染,这在厦门就是厦门市民,到了漳州就是漳州市民,因为他们的切身利益受到直接影响。当然,我首先要澄清,“人民”在我这里不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不存在泛泛而论的“中国人民”,所谓的“中国人民”就是我们大家,每个具体的人;这个群体可能是不完全的,可能是分散的,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中国这所有14亿人当中一部分的人,但它是一个确定的概念。在这个前提下,我不认为中国的民意是不确定的。我不认为在任何一个特定的事件中它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是模棱两可的。你们可以到网上看看,因为我们中国的事情实在是太极端了,它给大家的是非判断没有留下任何的模棱两可的空间,所以网上对孙志刚、佘祥林或唐福珍之类的事件评论完全是一面倒的,是极其确定的。当然,网民未必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判断未必能代表利益相关人的判断,因此让全国网民来判断某个地方事件可以说是越俎代庖了,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中国“国情”,你们看不论哪里发生了什么事件,全国上下最沉默的恰恰就是那个地方,报纸不敢登,人民也不敢公开站出来评论,所以只有靠其它地方的网民声讨那个地方政府的胡作非为。对于这类事件,中国网民的判断可以说是99%都是表达愤怒,怎么不确定呢?
 
提问四:(2)接着您的话我又想问第二个问题,就是说您觉得网民这个概念就是可以代表人民,不拿极端的例子去举,就拿最近一个比较热门的案子“肖传国和方舟子”案子,那么说在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就诞生了另外一种情况、另外一种职业就是“危机公关”、就是网络公关,出现了网络推手,出现了以操纵网络获得民意表达。那这种时候他们对于整个民意的表达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像方舟子诉肖传国这样的案子嘛,首先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中间不少细节未必为外人所知,有时也讲不清楚,因而我们的判断很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事情也不需问普通老百姓或是问网民,他们一般就是凭自己的感觉去表决。而且我刚才说的网民是一边倒,只不过是事情太极端了,是非判断非常清晰的、没有余地的,但是对于这类事件就没有一个明显多数了。这个时候就未必根据网民的判断作为标准。我没有说我们政府的政策一定要符合多数网民的判断,按照他们的投票来决定。民主就是利益相关者的自治,譬如某一个地方的事情要由那个地方的多数人民来决定,而且这个人民的决定可能也是多数和少数,可能就是60%—40%,甚至是51%和49%之间的差别,而且多数也有可能犯错误,像你刚才说的,有些事情通过制造谣言啊、浑水摸鱼啊,最后多数人做出一个错误的判断,有可能啊!我们要给人民充分机会和时间,尤其人民还没有太多经验,对不对?不要因为他们做过一次错误就判断他说:不行嘛,怎么能按照人民的意愿,他们都是很愚昧、很无知的,最后只有让政府的精英来判断这个国家的大政方针。这样的方向就错了。我们今天不讲言论自由,但跟它有些关系,我们说你这个国家要施行民主,那你起码要对人民的素质有一点点信任。如果说人民就是一群无知的群盲,网民都是愤青,只要经过一点谣言就会被蛊惑,就会判断失误,那么这样的国家是不能实行民主的,这种思维是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民主的。
 
提问五:张老师好,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您讲到“人民如何推动宪政”中有一个制度支持,其中一个是“周期性选举”,那么我想问一下张老师,您谈到的周期性选举包括哪些方面?第二个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中也规定了周期性选举,我想知道这步法中的“周期性选举”和“人民如何推动宪政”他们之间的关系。谢谢张老师。
 
答:我们的周期性选举最明显的比如说,海淀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每5年一次。我希望下次选举我们都能出去投一票,不管你不认识候选人!这就是我们民主的一个开端,这很简单。对于村民自治,它是我们民主的一个基点,目前落实的不好。有的学者主张未必要在村这个层次上实行民主,我多少有些同意这种意见,但是毕竟它给村民自治提供了一次锻炼的机会。但问题就是各种各样的操作、控制太严重,以至于很多地方的村民们不能够表达自己的意志。目前还没有很好的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更理想的是譬如在乡镇人大,这是一个更适合推行民主的层次,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乡镇人大选举管什么用啊!所以在没有其他机会的情况下,村委会选举显然有比没有更好。
 
提问六:谢谢张老师,刚才我第二次举手我看到这里其实男生是女生的3倍。(张老师:但女生举手比男生更积极。)我这个问题是,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就是很迷惑,(听众笑)就想听听张老师的意见,不一定是我(听众大笑),但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很重要的。这个年轻人他特别想做一个实干家,他就想以他的实际、他的经历、他的生命力促进中国的法治和自由。这个年轻人考虑到国家特别是在清末,中国古代特别集权的意识,还有俄罗斯的近代历史之后,他发现过度集权的国家可能就会永远没有改革的希望,只会有革命的希望,他又想他感觉好像还是有些希望,他所以他觉得是应该想加入到里面去,里面还有些精英,你可以去联合那些想改革的人,你会有希望,他会想到要入党,(听众笑)我只是表达年轻人的疑惑,(听众笑,鼓掌)让我表达完,他是不是要进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在外面,不要加入这个东西,本来这个东西是坏的,他在外面他是一个实干家,他就不会那么愤怒,踏踏实实去做,促进咱们公民社会的力量。我想听一下如果张老师您要是给个意见,通过您的见闻、您的阅历、您对社会的了解,您会给这个年轻人什么样的建议?(听众鼓掌)
 
答: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不是你啊(听众笑),不过可以肯定是法大的学生,只有法大的学生才有这种志愿(热烈鼓掌),也许代表的不仅是你自己,也是法大不少同学的困惑,我应该是可以理解这种困惑。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也就是制度比较健全的社会,你的这种理想和你的理性是可以结合起来,至少是没有太大矛盾。我这里讲的理性就是指的比较“自私”的理性,比如说在一个法治很严明的国家,你不会期望通过违法实现你的某一目的,因为那是得不偿失的;你只要遵守这个国家的法,你就可以过的很好,你不需要违背国家法律和自己的良心去做事。但是在一个法治不严的国家,因为漏洞太多、诱惑太大,所以就会产生一些现象,尤其是对于那些想做事情的人,他们会觉得很困难,因为法本来应该运行的地方不运行,这个时候他该怎么办?是促进国家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还是反过来利用这个国家的法律漏洞,让自己成为一个在官场上或者商场上或者情场上或者什么场上(听众笑)的一个成功者?
 
我想这是我们国家尤其是你们年轻人面临的一大困惑。我确实是有些话要对这个学生讲,但是没有完全想好。我想在最根本的层次上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好”。因为我给年纪比你们大一点的人讲座面临一个困惑,以后你们到了高年级如果我给你们讲座的话也会面临同样的困惑,那就是我提的建议看上去是跟你们理性的利益相悖的;你们这样去做,也许对国家好,你们似乎要做出一点牺牲;有时甚至还没有看到任何明显的好处,你个人就成为牺牲品了,成为了社会的“杯具”了。孙志刚还是幸运的,他虽然牺牲了,但是推动了制度的发展;至少包括我在内的宪法学家,会试图让他名留青史。但是我要说的是,好或者不好如何去判断?是不是为国家做一件好事,就必定对个人不好?我个人认为中国发展到现在,这种矛盾已经越来越鲜见了。虽然有时候国家会要求你付出,但是我们现在环境已经改善很大,至少相比五六十年代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你只要按照自己的良心去做,应该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当然在现在,你按照自己良心去做,还是可能会得到不太好的结果,比如说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什么的让你失去人身自由啊,这种事情有可能发生。
 
但是我不想因为自己讲实话而让这个讲座给大家留下一个负面印象,大家可以看到中国的宪政改革是很难的,我首先要让大家看到这种困难,然后再希望大家能够看到希望,而不是持一种盲目的希望,因为这种希望大家一接触现实就破灭了。说实话,我自己也没有看到这种希望,但是我自己属于这种韦伯所说的“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儒家,他认为基督教相对来说是有点悲观,儒家是现世乐观的。我可能就是这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没有走到彻底碰壁的那一天总是觉得是有希望的;尤其是我今天到法大来,有那么多同学对看似遥远的宪政感兴趣,这本身就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希望。其实大家如果可以一起去做,事情并不是那么难的;我们完全可以一起推动国家的进步,同时也让我们自己生存的更好,这种可能性是显然存在的。至于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是不是要入党还是在党外,究竟是“直线救国”还是“曲线救国”,我也不知道,见仁见智吧。我想目标既定之后,只要凭着自己的感觉和判断,朝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最终是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的。我对那位同学的建议是,永远不要昧着自己的良心,为自己找借口;有一个好的目标是难得的事情,但是不要因为这个目标而去选择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尤其是在这个目标的名义之下——我的心还是好的嘛,就让我做这么一次坏事,因为做这么一次坏事之后,我能够做好事的机会就更多了呀。这是一条非常危险的路。我刚才也已经说了,在我们今天的环境下,是没有必要为了达到目的而走这种危险的“捷径”的。
 
 
 


分享按钮分享到凤凰微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