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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谏”:多成了死鱼之谏

作者:刘诚龙 来源:《百家讲坛》红版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点击数: ( 字体: )
 
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钟如奎一家因拆迁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其妹钟如琴、其母罗志凤与其伯叶忠诚自焚。
 
这些年来,群体公权动辄侵占个体公民利益的事情没少发生,上至至高无上的国家《宪法》,下至至低无下的群众看法,都觉得这样是不对的,然而,相关部门却屡屡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所以,与其说钟如琴一家以私家性命求私利,莫如说是以公民身份求权利。
 
这种以死进言的方式,在古代有个专门称呼,叫做尸谏,一般是没人用的。海瑞曾抬棺材进谏,算得上极端了,但还不算尸谏。离我们较近的一次尸谏,是清朝的王鼎,他本打算以死来唤醒皇上接受进言。结果死是死了,谏却未能谏。
 
是时,林则徐以钦差大臣驰赴广东查禁鸦片,按直隶总督琦善事后调查认证,林则徐是挑起鸦片战争的恶首,故而“严劾林公,革职遣戍新疆”,时任军机大臣的王鼎“力荐林公之贤,上不听”。于是便“自缢死”。
 
清朝旧例,大臣自杀是罪,其罪当事人不能领受,父罪子顶,家属是要连坐的。所以,王鼎自杀后,“其家人抢攘无措,尸犹未解下,盖凡大臣自缢,例必奏闻验视,然后敢解也”。
 
王鼎自缢,本来是尸谏,但当时来验尸的官员发乎善意,叫家属不要声张,不要以尸谏定性,而叫家属改口说是“以暴疾闻”。本来是为国捐躯,怎么说是发恶病而死?钟如琴自焚,官方不称是自焚,而称是“一股风吹来,误烧了自己”。这事实若改变,性质自然大不相同,官方责任就轻如鸿毛了;官方叫王鼎家属改口病亡,实在是为了家属好。若道是尸谏,那就是说,王鼎之死是被皇上逼死的,罪责要由皇上承担,后果不堪设想;说是病亡,皇上还可能给些封口费。旁人就劝王鼎家属:“上方怒甚,不愿再闻此言;若奏之则尊公恤典也不可得,而子亦终于身废弃。”听了这番利害,王鼎家属也就一切听组织安排了,组织呢,也没亏待王鼎,据说“上震悼”,不但王鼎本人被追授太保,“入贤良祠”,而且其子王沆,也因此由庶吉士而“始授编修”。
 
钟如琴一家如果听话,以“风吹误烧”而结案,会不会因此得到较好抚恤,这个不敢妄议;最少在清朝听组织安排,是有好处的。这种好处是不是王鼎之初衷?王鼎最初的想法是“欲效史鱼尸谏之义”的。
 
王鼎没成为史鱼,只是成了“死鱼”。他本意没想给子女谋官,而是想给大清大厦保住栋梁,但保住了吗?林则徐依然被谴戍新疆,凤巢被琦善之辈占了,大清局面没改观。转到拆迁上来,尸谏之事也是多的,前有成都唐福珍,继有92岁的连云港市陶兴瑶与儿子陶惠西,再有钟氏一家三口,相继蹈火自焚。公民以死进言暴力拆迁,不知道能否起作用。王鼎成为“死鱼”至少换来了子孙的幸福;公民唐福珍与钟如琴自焚,会不会从此让全体公民享受基本权利,得到基本保障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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