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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谈辛亥:演员越来越清晰 剧本越来越模糊

作者:秦 晖 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点击数: ( 字体: )

这些研究的进展有的给人以非常深刻的印象。其中我觉得最为醒目的,一是清末民初辛亥前后的人们对宪政、民主、共和、自由、人权、法治及其相关概念的讨论之深入,了解之清晰,多有今人不能及者。换句话说,许多他们那时认识清楚了的问题,在今天还是显得振聋发聩,十分前卫。例如清末国人从日文引进了用“党”字来译称的西语“party”概念,当时就有了一场关于“党”的讨论。因为传统汉语中的“党”,贬义非常强,与“党”有关的词如“会党”、“朋党”、“乱党”、“死党”、“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狐群狗党”等等都不是什么好词。而圣贤都强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尚书·洪范》),“君子不党”(《论语·述而》)。于是当时的人们就认真讨论了我们要引进的作为好东西的现代“政党”与传统时代的坏东西“会党”、“朋党”有何区别。诸如政党是公民以政见认同为纽带的自由结社、会党是贼船能上不能下的依附性组织;“朋党是专制政治的产物,政党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政党只要求彼此政见相合,而会党则要求党员忠于党魁个人;政党是议院中“明目张胆主张国是者”,而朋党是“鼠伏狐媚以售其奸”的秘密组织;政党是多元的,“足以并立,而不能相灭”,而朋党、会党则是倾轧无度、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的;如此等等。
 
参与讨论的各方对这些似乎都有共识。例如辛亥革命大量借助会党力量,但是包括革命派在内都认为会党不是政党,将来要被取代。立宪派认为秘密结社纪律森严的暴力革命组织值得同情(他们与革命派并不那么敌对,说详下),但此“民人结作一党,而反抗君主之权,以强逼君主,是革命党耳,非我所谓政党也”。而革命党虽认为非法状态下秘密结社是必要的,但也承认“本党(按孙中山指其建立的中华革命党)系秘密结党,非政党性质”。(雷家桓:《近代资产阶级政党观念在中国的传播》,《史学集刊》1985年第4期,47-54页)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后来这些组织在结束非法状态甚至掌权以后,并没有变成他们所共同认同的那种“政党”,而是仍然长期处于他们清楚地指出过其弊的“会党”状态。这还仅仅是认识问题吗?这是“思想启蒙”所可以解决的吗?有趣的是,最近大陆研究国民党的后起之秀、北大王奇生教授,针对国民党为何失败,发表了高水平的研究著作,其结论就是国民党后来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革命党”模式,纪律松懈,组织涣散,忠诚度严重下降,官员也腐败不堪。但除腐败是权力无制约的必然后果,与是否革命党无关外,其余“纪律松懈”等等,考诸上述,这不就是孙中山等人在从事革命时就已经希望革命后能够走向的“政党”方向吗?国民党的纪律难道比美国共和党还“松懈”?美国民主党党员的“忠诚”能超过国民党?所以王奇生教授的研究,真正耐人寻味之处在于坚持乃至发扬“会党”传统才有可能成功,而走向“政党”却会导致失败,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政党”在“中国文化”土壤中真就那么水土不服?中国人真的有一种厌恶“政党”、喜欢“会党”的特殊“价值观”?如果是这样,为何当初几乎所有的人又都对“政党”向往备至,并众口一词地反感“会党”呢?
 
革命还是立宪:也许是个假问题?
 
再如,改革时期的研究可以说是基本颠覆了过去对“革命派”和“立宪派”(又曰改良派)的传统认识。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史料体现的立宪派的政治形象越来越激进、越来越像革命派的结果,只有小部分是革命派的人格形象和策略主张受到新资料质疑的结果。如侯宜杰先生引述的四川保路运动中立宪派的宣传:
 
这就是违法欺良善,立宪国哪容这等不好官。我们根据法律来问辩,问穷了大家把脸翻。做官人都把法律犯,小百姓一齐要动蛮,不是乱来不敢反,抱定道理守定秩序总要闹出天外天。这等对抗为哪件?还是立宪国民的自由权。(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保路运动档案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71-172页)
 
如此宣布与官府“翻脸”,号召“小百姓一齐要动蛮”,这还是“改良”吗?
 
如果说革命与改良不是手段(和平或者暴力)之别,而是目的之别——革命派要求民主共和制,立宪派要求君主立宪制。那么这种区别今天也已被大大地淡化了。
 
近年来,不少论者都指出清末朝廷与民间的“立宪派”虽然都讲要立宪,但实质完全不同。朝廷想搞的是“日本式立宪”,明治维新把权力从诸侯(诸藩)那里收归中央,以强化天皇的权力,即所谓“废藩置县”,在中国人看起来就像是“西化”形式下的一次“周秦之变”,即从“封建”变成真正的帝制,使天皇从类似中国古代周天子式的“虚君”变成秦始皇式拥有实权的“实君”。这种立宪当然也有西方宪政限制君权的一点影子,但最终还是权归天皇,而责任却在“立宪”名义下推给了臣下(内阁等)。后来二战时那种战胜了是天皇权力的英明圣断、战败了天皇却不承担战争责任的状况,就是这种日本式立宪特点的集中体现。
 
当然,这样的立宪虽然“宪政”的色彩不浓,多少还是有一点,如政党、国会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了。但对于日本而言这其实不是问题的关键。对于明治以前还处在诸侯林立、类似“周制”那样的“封建”状态的日本来说,废藩置县(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的日本版),实行中央集权还是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强化是一大进步。明治维新并非“光荣革命”,倒更像亨利八世的“反封建”,明治体制下的天皇完全不像光荣革命后的英王,但与中国的秦始皇相比还是有了一些“都铎式王权”(类似于亨利八世,或法国路易十四、俄国彼得大帝)那样的特点,也确实发挥了类似的作为。
 
但是中国就完全不一样,“周秦之变”已经在两千多年前完成,大清朝已经不是“封建”而是帝制,而且这个老大帝国已经暮气深重、弊端百出。中国的立宪并不是要走出“周制”,而恰恰是要走出“秦制”。而中国传统古儒对“周秦之变”一直保留的潜在的不服气,虽然远远谈不上最近秋风兄讲的“儒家宪政”那么夸张,但向往“三代”、不满“秦制”的思想脉络还是有的。毛泽东所谓的“儒法斗争持续两千年”虽然也很夸张,但他作为商鞅、秦政的支持者对古儒“封建”价值观与帝制相冲突的敏感,也非仅空穴来风。这种“封建”与帝制、贵族与君主、周制与秦制的矛盾虽然不能被夸张成“宪政”与帝制的矛盾,但是在西方宪政大潮东渐的背景下,那些对“秦制”不满的古儒传人至少不会敌视宪政,相反却容易从不满“秦制”走向反对专制、接受宪政,却是不难理解的。笔者过去就指出鸦片战争后的学西之风首先就是从这些“反法之儒”开始的。
 
及至清末,那些立宪派的绅士们尽管对宪政的真谛还未必完全了解(但是也远远不像过去有人所说的那样肤浅),然而毫无疑问,他们谈论立宪就是冲着“秦制”来的,搞立宪就是要改变帝制(虽然未必废除帝号,也并不特别仇视某一个具体皇帝),却是毫无问题的。因此他们当然不能接受朝廷希望搞的那种“日本式立宪”。正如论者所言,当时绝大多数立宪派要求的是“英国式立宪”,他们“在选择君主立宪政体时,除了极少数外,绝大部分都崇尚英国的议会政治即虚君共和模式,坚决反对政府师法日本。何况政府的预备立宪措施不是直接仿效日本立宪后的制度和精神,不少是立宪之前的过渡形态,层次更为低下”。(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5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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