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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到底是谁?——与易中天先生商榷

作者:蜀中大虫 来源:中国思想论坛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点击数: ( 字体: )

 
  自然正义观认为,自然本身呈现给我们的便是次第展开、错落有致的和谐秩序,因此自然正义也就是要维护这种和谐,让千差万别的事物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孟子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等”本身是一种自然现象,比如年龄、性别、德性、才学,为什么非要把这一切自然差异人为地抹平呢?而且“等”也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不论是易先生所说的君—臣对等还是天子—诸侯—大夫—士的职位分类,都是社会治理所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即便是今天号称平等的西方民主国家,不也是要有部长—局长—处长的行政级别划分吗?不顾事实的抽象平等本身便是一个人造的神话,是对自然差异性的违背和抹杀。所以相比于平等制的人为造作,等级制本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社会安排。
 
  当然,现实中的等级制也有好坏之分。好的等级是人进步提升的阶梯,坏的等级则是压迫奴役人的工具;好的等级多是德性、才学、年龄的区分,坏的等级多是出身、财富、权势的比量;好的等级制一般是流动性的,坏的等级制大多是封闭性的。近代的自然权利学说,为了反对坏的等级制而彻底否定自然的差异性,把“保合太和,各正性命”的自然正义原则转换成天赋人权的权利学说,进而制造出抽象的个人平等。但若从自然的事实来看,差等才是自然现象,平等不过是一个虚幻的人造物。
 
  外在的形式平等固然是不可取的,但内在的实质平等却是值得追求的。这也就是孔子在大同理想中所向往的“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以及后世儒家所讲的“途之人皆可为尧舜”。只不过与自然权利说的外在平等、起点平等和人格平等不同,孔子和儒家所追求的乃是内在平等、终点平等和人性平等。因为人性皆善,一旦复归本性,自然人人平等。但复性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更需要一个次第的阶梯,这就如同学校教育中的年级设置一样。所以这个过程的时间性就会投射为空间上的等级制形式,而等级制正是通向最终之德性平等的必要途径。
 
  孔子立足于自然的现实,恰恰是以等级制的形式,为后来者开启了通往真正平等的大门。只不过这里的平等二字不是肤浅地、抽象地写在门上,而是安放在穿越大门的路尽头。于是易先生的第三条反驳便又一次落空了。
 
  最后让我们总结一下:君臣关系不是人为的契约关系,而是比之更高级的自然关系;礼治不仅划出了自由空间,更是正义的保障;孔子不是用抽象的平等去糊弄人,而是以差等的阶梯去接引人。这样的孔子离奇吗?本文通篇的论证已经给出了答案。那么离奇的到底是谁呢?也许正是那些戴着意识形态有色眼镜的易先生们吧。
 
  另外在给朋友讨论的回信里还有几条补充论述:
 
  1.个人是一个自然事实,但个人本位却不是自然法的原则。你说“那种过去借神的名义道出的法律,现在完全可以借个人的名义来说出”,由此把个人作为国家正义的基石,在我看来这恰是违背自然事实的理性抽象设计的结果。其实你也看到了近代西方的个人根基和传统儒家之家庭根基的区别。若以国家的自然根基来看,国绝非社会契约论之抽象组合的团契,而是家的放大。国家国家,国与家乃是这一政治空间的次第展开。自然的国家观乃是国——家二元结构的,而抽象的国家观确实国——民二元结构的。前者的国是一组伦理关系的自然展开,后者的国则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人为构造。打破了宗族关系的现代民族国家正是在铲除了其原有的自然基础之上的人为产物。也恰是由于其人为性,所以它可以脱离自然法原则的规约,进而成长为噬人的利维坦魔兽。对此复旦的曾亦老师有一本新书《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对此有所阐释。
 
  2.法治不光是一个形式要件,更有其实质内涵,这也就是自然主义所揭示的等级制原则。法治根植于自然,而权利平等则是一个脱离自然的“高贵的谎言”或者神话,所以法治与平等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而且我们注意到,这个关于平等的“谎言”并不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些古代思想家说出来的,而是近代的洛克、卢梭、康德等人说出来的。也即是说,平等是一个近代神话,而法治却是一个来自罗马政治的古老原则,二者从渊源上看也缺乏可能的历史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近代个人平等的思想对法治原则的修改,而这恰是自然权利学说对传统自然正义思想的改造。关于此可参见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一书。
 
  3.既然与权利平等无关,那么法治跟民主更是无关了。人民统治与“仁”的观念并不相当,因为民主并不是一个合乎自然的原则。《尚书》云: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孟子有劳心劳力的分工之说。近代士大夫在反对民主时曾质问:权即下移,国谁与治?民可自主,君亦何为?自然的原则是少数人治理多数人,而绝非多数人的普遍参与。说白了,这就是一个自然分工的问题。而民主的参与性和混乱性恰恰违背了法治的精神。至于说不民主又如何来保证权力的公正与廉洁,我想人类在几千年的君主制历史中已经积累了丰富法经验,尤其是中国儒家的士大夫贤能政治,其天下为公、遏制腐败的制度设计尚没有被我们今天的人所充分理解。而且相比民主的监督,法治的手段能更有效地规范权力,香港就是一个有法治而无民主的典型,但它的廉洁程度却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
 
  4.我所谓的起点平等是指权利平等,而终点平等指的是德性平等。在我看来,权利平等是对自然事实的粗暴抹杀,因为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君者,合群者也;师者,施教者也。以先觉觉后觉,这乃是一个不容置疑的自然学习过程,政教的职能便在于养民教民。所以张之洞说:故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权利的不平等源于责任的不平等,而责任的不平等又来自于德行才能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即差等)是共时性的,却未必是永远的,就如同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社会人口都会呈现老中青少的年龄阶梯,但在历时性上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会成长为未来的老人。所以虽然人生而不平等,但却可以长而平等。所谓终点平等便是这样一种自我完成的可能性。当然,可能性也就只是可能性,关键还在于个人自身的后天努力。本性虽善,却还要复性的工夫。而且这种人人皆可为尧舜的理想也绝不是圣人的“高贵谎言”,而是至简至易的道理。圣人以其至诚至仁之心白之于天下,就是要世人明白大道至简、佛性可成。智者以高贵之谎言去诱导人,仁者以一片赤诚和慈悲去感化人。这是儒佛之仁者与西方之智者不一样的地方。修辞立诚便诚在此处,信道笃实便笃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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