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围观中国>>正文内容
司法衰败、信任危机和中国的社会暴力化 >> 阅读

司法衰败、信任危机和中国的社会暴力化

作者:郑永年 来源:联合早报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点击数: ( 字体: )

 
  但很荒唐的是,司法在中国往往成为最便宜的东西,似乎可有可无。无论是党政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可以藐视司法,把司法当儿戏。这里主要是司法的政治化问题。法的特性是一致性和普遍性,即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政治化的特性就是多样化和特殊性,不同的人在法律面前有不一样的待遇。如果有钱者可以通过钱、有权者可以通过权来把司法过程政治化,无权无势者则可以通过花样繁多的形式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包括自杀)来求助问题的解决。这正是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形。
 
  司法不公正必然产生对司法的不信任。中国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担忧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最近因为“两会”将近,《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网就老百姓最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联合推出大型网络调查,截至2月11日,在给出的十大问题中,“社会保障”“司法公正”和“个人收入”分别居于第一、二、三位。这和往年人们最关切腐败、改革等问题有了很大的不同。这倒不是因为腐败和改革这些方面有了进步,而是因为近来社会公正每况愈下。可以说,这三个领域都和社会公正有关。“司法公正”位居第二更是说明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因为多年来的司法衰败,中国社会已经濒临无政府状态的边缘。实际上,在很多地方,无政府状态已经成形:政府依靠“维稳”来维持秩序,而社会则依靠暴力甚至自己的生命,来争取他们所认同的社会正义。
 
司法政治化的恶果
 
  司法衰败是司法政治化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对暴力的诉求,只是对党政官员藐视司法的反应。也就是说,执政者要对司法衰败负责。尽管改革开放一开始,执政党就马上强调法制和法治,但很多官员至今对此还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法治意识。无论从积极面还是消极面来看,都在促使司法的政治化。可以举两个性质不同的例子来看。第一是“严打运动”。在一些阶段,一些犯罪行为多了起来,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这个时候,从秩序建设的角度来看,严打成为必要。很多国家也会这么做。但在中国,严打不再是司法的动员,而是政治的动员,政治替代了司法,破坏了司法。历次严打因此产生了很多的司法不公。另一个例子是司法领域的先进人物评审。这样的评审也不是不可,但主要的目标应当是增进和强化司法人员的专业精神。不过,这个过程往往牺牲的恰恰是专业精神。评审的过程使得司法的过程演变成为政治的过程。司法领域的GDP主义(即要求司法人员的办案“效率”)更是糟蹋了司法精神。
 
  而促使党政官员藐视司法的根本制度因素,就是执政党本身不是司法制度的一部分。每一个组织(包括政党)都会有自己的纪律和行为规范,任何成员违反了这些纪律和行为规范,就要受到惩罚。这是最正常不过了。不过,无论是纪律、行为规范还是惩罚,都不能和国家的法律相悖。法律具有普遍性,而组织的纪律和行为规范则具有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必须从属于普遍性。很简单,任何社会成员,不管其属于哪个组织,都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但在中国则相反。“党纪国法”中“党纪”先于“国法”。尽管从理论上说,这是因为执政党对自己的党员有更严格的要求,但在行为领域这种排列次序,阻碍着法制的有效性和法治社会的建立。
 
  司法衰败和社会不信任已经使得各种社会互动(人与人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进入一个恶性循环。司法的衰败导致人们谁也不信任司法,都想用政治手段来求得问题的解决;司法的信任危机、司法的政治化反过来加剧司法的继续衰败。如果继续下去,可以确定的就是大面积的无政府状态,也就是人人都没有安全感的“自然”状态。
 
  如何跳出这个恶性循环?除了容许司法相对独立,没有其它任何办法。实际上,从政治上看,司法独立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对老百姓来说,诉诸暴力是没有其它任何选择之后的最差选择。很简单,诉诸暴力的代价非常高,甚至是生命。只要司法能够保障基本的公正,司法还是老百姓的最佳选择,以及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对统治者来说,如果没有司法这一中间地带,就要直接面对人民。任何政权不管其暴力机器有多么强大,光靠暴力来统治,最终都会被人民所推到。司法独立,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作者为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看法)分享按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分享按钮分享到凤凰微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