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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与暴力:传统异化的英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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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美国的一家公司与媒体联手,以“谁是你心中的英雄”为题,对民众进行调查,让他们选出心中的20位英雄。评选结果榜上有名的是:耶稣基督、前国务卿鲍威尔、前总统肯尼迪、林肯、克林顿等,而耐人寻味的是,以下三位也成了美国人心中的英雄。
 
其一,休·汤普森。他1967年参军赴越南作战,为了使被美军包围的9个越南平民免遭屠杀,他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战友,说:“你们开枪,我也开枪!”他的行为在当时遭到非难并受到官方调查,但后来五角大楼授予他越战纪念章,他在“生活中的英雄”排行榜中排名第二。
 
这样的事如果是发生在中国军队里,他说不定会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那九位平民也会被描述为手持武器的敌人。
 
其二,约翰·科凯恩。他自1967年在越南被俘,在战俘营里待了6年,回国后不仅受到英雄的礼遇,并且还走上了政坛。
 
当年赴朝作战的志愿军战俘中,许多人受尽折磨,坚贞不屈,英勇斗争,最终回国后,哪一个人受到了善待?
 
其三,罗莎·帕克斯,是位黑人女士。1955年12月1日,她在公共汽车上坐在了白人专座上,并拒绝给一个粗暴的白人男子让座,后来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黑人民权运动。
 
如果是在中国,罗莎·帕克斯这样的人则至少也会被政府当作“不安定因素”而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
 
六十年来,国人的英雄观似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不再单纯是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也可以是张志新、林昭、李九莲、王佩英,甚至是杨佳、邓玉娇、胡文海、朱军,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的“英雄”行为似乎都与暴力和肉体的牺牲分不开。
 
当然,对于前者,他们的英雄行为是政府和民众公认的,而后者则仅仅是在一些愤世嫉俗的人群中称道,并且他们还往往是作为政府的罪犯被钉在“法律”的十字架上。
 
我们过去的英雄观都是很狭隘的,似乎只有炸碉堡、堵枪眼、舍命救人才是英雄。其实更多的英雄往往表现出他们精神上的光辉,而与他们的肉体毫不相关。正如法国17世纪科学家帕斯卡尔在他的《思想录》中所言:“阿基米德虽不显赫,也同样地受到人尊敬,他并没有打过仗给人看,然而他把自己的发明贡献给了人类。”
 
准确地说,最伟大的英雄当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教导者,他们的“使命是引导人类渡过错误的大海,到达真理的天堂——把人类从野蛮粗鄙的黑暗深渊,带到有文化、有教养的光明之地”(引自叔本华《我们与自己的关系》)。“我们在世界历史的每个时代,都会发现英雄,他们是该时代的不可缺少的拯救者——无人点火,任何燃料都不会燃烧。世界历史……就是英雄的传记”(引自卡莱尔:《神圣英雄》)。
 
当然,黑格尔曾说过:“国家一旦建立,就不再可能有英雄存在,英雄只出现在未开化状态”。但黑格尔此处所说的“英雄”仅是狭隘的,是以暴抗暴的英雄。而真正的英雄不仅永远具有良知,并且也应该是非暴力的,闪耀着思想光辉的。而张志新、林昭、李九莲、王佩英等英雄就符合这个特征。当然,还有一些被当权者视为“颠覆”分子的“政治犯”,历史也许会给他们戴上一顶“英雄”的桂冠。
 
世界上伟大的英雄无一不是杰出的思想家。“思想产生痛苦,痛苦产生思想”,这是一个现在尚未被认识的伟人,但将来委有可能成为伟人的人说出的一句名言。狭隘的英雄往往只凭一时之勇,痛苦可能是很短暂的,而伟大的思想家可能会为人类的文明进步寻求出路而痛苦地思考一生,并且往往不会被当局认可,甚至成为专制集团的阶下囚徒,死亡、固禁、流放、贫困、厄运可能会伴其一生,如果没有坚强的毅力,高尚的人格、丰富的智慧,他也就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
 
事实上,思想家就是思想家,他很少能成为执政者,因为执政者或多或少都会带有一些专制的色彩。正如伏尔泰在他的《哲学通信》中所言:“那些政治家和征服者,哪个世纪也不短少,不过是些大名鼎鼎的坏蛋罢了,我们应当尊敬的是凭真理的力量统治人心的人,而不是依仗暴力来奴役人的人,是认识宇宙的人,而不是歪曲宇宙的人。”
 
如果撇开父辈留下的家产和权势的荫影,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就应当享有平等的阳光、空气和权利,谁也没有权利利用自己的财富和权势去欺压另一个人。然而,现实的世界并非如此,于是民主、平等、法治便成了许多思想家的追求的伟大目标。但追求民主、平等、法治肯定会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痛恨,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去扑灭每一点思想的火种,防止被点燃的民众大火焚毁了他们的既得利益大厦。于是,那些敢于说明历史真相的人,敢于坦陈时弊的人,为了纠正一个或冤或假或错的案件而努力不止的人,便成了权势者竭力打击的对象。而正是基于权势者恐吓或追捕,才使那些思想家成了这个时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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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当 来源:新浪博客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