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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中的“未庄”和“鲁镇”就在绍兴吗?

作者:倪 平 来源:《文汇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5日 点击数: ( 字体: )
 
鲁镇,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柯岩风景区的左侧,是柯岩风景区的一个主题公园。
 
看到最近出版的《鲁迅和他的绍兴》大型图片集:一流的装帧,一流的摄影,文字也是从鲁迅作品中选编,这应该是一本珠联璧合、图文并茂的图书。但读完后不禁产生困惑:鲁迅小说中的“未庄”和“鲁镇”就在绍兴吗?
 
小说中的人、地和生活原型中的人、地常常有人混为一谈,也不断有人指出“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因为小说中的人、地大都是虚构的,而生活中的人、地是实在的。如果把小说看作纪实文学,那在文学评论、文艺鉴赏中,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这似乎已是常识,但违反常识又不断成为常事。
 
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他主张写小说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了使“疗救”得到广泛的效果,鲁迅写事不只写一事一地。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鲁迅写人也不只写一地一人。他说:“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
 
鲁迅这样的文艺观在《答〈戏〉周刊编者信》中有更具体的阐述。当时《戏》周刊上连载根据鲁迅小说改编的《阿Q》的剧本,将“未庄”定在绍兴。为此,鲁迅在给编者信中说:
 
未庄在哪里?《阿Q》的编者已经决定:在绍兴。我是绍兴人,所写的背景又是绍兴居多,对于这决定,大概是谁都同意的。但是,我的一切小说中,指明着某处的却少得很。中国人几乎都是爱护故乡,奚落别处的大英雄,阿Q也很有这脾气。那时我想,假如写一篇暴露小说,指定事情是出在某处的罢,那么,某处人恨得不共戴天,非某处人却无异隔岸观火,彼此都不反省,一班人咬牙切齿,一班人却飘飘然,不但作品的意义和作用完全失掉了,还要由此生出无聊的枝节来,大家争一通闲气……
 
……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像是写自己,又像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但我看历来的批评家,是没有一个注意到这一点的。这回编者的对于主角阿Q所说的绍兴话,取了这样随手胡调的态度,我看他的眼睛也是为俗尘所蔽的。
 
我引录的这段话开头的几句,似乎有点像是鲁迅同意将“未庄”定在绍兴的。所以《鲁迅和他的绍兴》中,也只引录开头的几句。其实不然。“我是绍兴人”,这是事实。但不能以为作者是某地人,他写的小说必定是写某地。“所写的背景又是绍兴的居多”,是指他的小说多有写绍兴风俗民情的,有乡土气息,但并非实写绍兴,所以说是“背景”。“大概是谁都同意的”,请注意“大概”的用词,“谁都同意”是不包括鲁迅自己在内的。所以开头几句话,就以为鲁迅也是同意将“未庄”定在绍兴,那完全是错误的理解。那么鲁迅的意见呢?在“但是”之后。我所以要引录这么长的一段话,因为“但是”之后才是文章的重点,才是鲁迅的本意。鲁迅说:把“暴露小说”中的事指定“出在某处”,“那么,某处人恨得不共戴天,非某处人却隔岸观火,彼此都不反省。”这就不能广泛地“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希望读者读他的小说,“疑心到像是写自己,又像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所以鲁迅认为《阿Q》编剧者将“未庄”定“在绍兴”,“我看他的眼睛也是为俗尘所蔽的”。
 
鲁迅在《答〈戏〉周刊编者信》中又指出:如将“未庄”定在绍兴,那就会产生一个问题:《阿Q》剧中人物说什么样的话?“当然该说绍兴话”。这就又有一个问题:“《阿Q》是演给哪里的人们看的?”如剧中人物说绍兴话,那就只好演给绍兴人看了。“如演给别处的人们看,这剧本的作用却减弱,或者简直完全消失了。”因为“别处”的人是听不懂“绍兴话”的。这也就不能广泛地“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明白地阐述了他反对将“未庄”定在绍兴的又一个理由。
 
鲁迅既然反对将“未庄”定在绍兴,当然也反对将“鲁镇”定在某一地,如定在绍兴。值得注意的是:鲁迅的好几篇小说写“鲁镇”,几乎都不一样。《孔乙己》中的鲁镇很像是城厢一角。小说开头说:“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可见鲁镇有“街”,酒店有好几家,咸亨酒店只是其中一家。孔乙己“替人家抄书”,也有好几家,丁举人只是其中一家,可见鲁镇的士大夫宅第之多。于这两点,就可想象“鲁镇”的规模。而《风波》中的“鲁镇”纯属农村小镇。那“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的摇航船的七斤,他的晚餐的格局,就完全是农家的。他周围的人,除赵七爷外,小说中都称为“村民”。而“赵七爷”,小说中称他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把《风波》中的“鲁镇”视为农村里的小村镇,当无疑问。而《祝福》中的“鲁镇”,东头有“我”(一个读书人、出门人)的朋友家,西头有土地庙;“鲁四老爷”是“讲理学的老监生”,住的是台门府;人们为“祝福”,“杀鸡,宰鹅,买猪肉”,爆竹声不绝,烟香缭绕。这也是一个农村的镇,规模则比《风波》中的“鲁镇”要大得多,小说中称它为“市镇”。鲁迅各篇小说中的“鲁镇”竟如此不同,恐怕不是随意写下而是经过思考的:那就是为了使人猜不透“鲁镇”是在哪里。如把它定为某一地,在鲁迅看来,就大大缩小了小说的“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意义。
 
因此,把“未庄”和“鲁镇”定为“在绍兴”,是不符合鲁迅的文艺创作典型化的原则的,是违背鲁迅的意愿的。然而在《鲁迅和他的绍兴》中,居然将《鲁镇与未庄》列为一章的题目,硬是把“鲁镇”与“未庄”列入绍兴的版图。说句不大中听的话:这恐怕对鲁迅连最起码的尊重也谈不上了吧?
 
读《鲁迅和他的绍兴》,还有一点使我感到困惑的是:每章摘自鲁迅作品的文字,既不按内容的时序编排,也不按写作的先后为序,也不以地域的远近或近远组合,可能编者追求的是“杂乱的美”。但有些杂乱,我还是要在这里提出来的。第二章《鉴湖越台名士乡》,介绍了从大禹、勾践、王羲之到蔡元培、秋瑾及无名村民,其中却选入了鲁迅诗《无题二首》之二:“皓齿吴娃唱柳枝,酒阑人静暮春时。无端旧梦驱残醉,独对灯阴忆子规。”这是写一位苏州姑娘(吴娃)被迫在上海酒家卖唱的心境。她和“鉴湖越台名士乡”有何关涉?第三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反映鲁迅从童年、少年到青年离开三味书屋即将去南京求学(1898年)这段时期相关内容。除介绍百草园、三味书屋外,还介绍周家新老台门,介绍周家周边环境,介绍祖父、祖母、父母等等家人。在这中间,却突然出现了一张大照片,是“鲁迅和原配夫人朱安结婚时的洞房,后为朱安的卧室”。看到这里,我不禁一怔。鲁迅与朱安结婚是在1906年,鲁迅已在日本留学,早已超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时间段。把“洞房”编到这里来,实属不伦不类。书中这类例子尚多,两例足以说明问题。这两例,如果都以“杂乱的美”来解释,是说不通的。既然以“他的绍兴”为书名,那就规定了本书内容的地域范围,怎么会拉来“吴娃”呢?既然全书分七章,也就规定了每章各自的内容范围,何以“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期间会出现“洞房”呢?这类“杂乱”,不论是无所用心而造成的失误,还是刻意追求“杂乱的美”所得到的“成果”,恐怕都很值得斟酌吧。
 
(原载:《文汇报》200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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