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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制度轨迹:政协为何无监督政府之权

作者:苏永通 王钟的 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0日 点击数: ( 字体: )

 
【导读】1980年,邓小平在一个文件上批示:不要把政协搞成一个权力机构,政协可以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但无权对政府进行质询和监督。它不同于人大,此点请注意。
 
 
 
1988年3月28日,人大代表黄顺兴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
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不同声音。 (贺延光/图)
 
人大代表人数过多,高层早就意识到。1979年修改选举法时,时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说,代表人数太多了,并不便于代表们充分讨论和决定问题,“形式上看起来很民主,实际上并不一定能充分发挥民主”。
 
坐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的三层,只有用望远镜,才能看得清台上人的样子。这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议政现场,近3000名人大代表,2200多名政协委员,以及几千名记者济济一堂。
 
全国人大和政协,政治属性不同,前者为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后者为统一战线组织,但始终交汇在一起。1949年召开的“新政协”承担了临时国会的功能,直至1954年一届人大召开;1959年,政协三届和二届人大先后召开,形成“两会”同步现象。
 
1977年后,“两会”还与党的会议,从开会时间到议题,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党代会所决定的国家大政方针及人事安排,与隔年年初召开的人代会议题和选举形成呼应。
 
“党代会——政协——人代会”,勾勒出中国式民主的基本逻辑:党是国家的核心领导力量,与民主党派实现“协商民主”,通过人大完成合法执政程序。
 
从历史经验来看,“两会”最为“生动活泼”的时候,往往是党内民主最好的时候。
 
前苏联建议中国尽快召开人代会
 
“三权鼎立”的议会制一开始就被作为剥削阶级的制度产物而否定。在中国的人大制度下,没有朝野之分,不轮流坐庄。
 
薄一波曾回忆,1949年初,毛泽东对来访的苏共政治局委员米高扬说,议会制度在中国彻底丧失威信,从袁世凯、曹锟直至蒋介石的国大均失败了。
 
中国共产党会建立一个怎样的“新中国”,并没有太多令人意外的地方。毛泽东在当年的多篇文章中,都明确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并直接指明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中国”的政权建构,基本以前苏联为模板。1949年9月召开具有临时国会功能的政协会议,其中确定的一个目标是通过普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按新政协三年任期,时间大概为1952年底。不过,由于新政协声誉和地位等考虑,中共决定先开第二届政协会议,而把人代会延至3年后。
 
斯大林则建议中国尽快召开人代会。1952年,他对到访的刘少奇说,没有选举和宪法,新政权会遭到合法性攻击(见中央文献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四册)。
 
最终,由于自然灾害等因素,一届人大终于在1954年举行。
 
“两会”上的党派
 
在第一届政协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成员中,最显著的特点是“联合政府”,主席为毛泽东,6位副主席中,有3人为民主党派或无党派,56名委员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为29人。
 
第一届全国人代会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民主人士不再担任国家副主席或国务院副总理,而集中到人大常委会。刘少奇当选首任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3位副委员长中,有8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毛泽东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是统一战线的政府。国务院35个部长、主任中,党外有13人。
 
第一届人代会召开,政协的性质乃至存废,曾引发第一次有关“两院制”的讨论。有人主张它应具有国家权力机构性质,但也有人认为它没必要再存在。毛泽东拍板的意见则是,政协有必要存在,但不是权力机关,否则就“一国二公”。
 
毛泽东将政协定位于统一战线组织,任务是协商国际关系,商量候选人名单,提意见,协调民主党派团体关系,学习马列主义等。
 
从“联合政府”性质改组而来的政协,保留其党派特色,其中还包括中共以及很特别的“无党派”;而人大则以选举地区为基本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统一组团参会。
 
党派色彩在人代会上则被淡化。1989年通过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没有规定党派有提案权。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友渔认为,党派不是国家机关,不宜以它的身份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修宪后,一院制或者两院制的讨论再次激活。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也作了研究。有人(比如胡乔木)主张按行政区划设地区院,按行业界设社会院;另一种意见则坚持一院制。
 
后来,两院制未被采纳。邓小平说,还是搞一院制,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邓小平思想年谱》披露,1980年,邓在一个文件上批示:不要把政协搞成一个权力机构,政协可以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但无权对政府进行质询和监督。它不同于人大,此点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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