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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钱干革命”:布尔什维克资金从哪来?

作者:金 雁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点击数: ( 字体: )

 
 
 
(原题:革命与金钱——俄国社会民主党内关于“经费”问题的争论)
 
 
  俄国社会民主党在地下状态的“经费”问题和“资金来源”问题在苏共历史当中一直讳莫如深,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无法公开、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至关重要的“钱的问题”只能屈身在“大的历史范畴”背后,以冠冕堂皇的“意识形态争论”或其他什么理由体现出来,而无法展现真实的历史面貌。那么,支撑这些职业革命家们的经费究竟从何而来?笔者多次被人问及此事,于是潜心探寻,以求在诸多纷乱的史实中梳理出大致脉络,也算填补国内关于这一问题的空白。
 
  党内派别的形成与资金来源
 
  众所周知,从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时,代表们就建党模式发生了激烈争论。列宁受其兄亚历山大的影响,认为像民粹派那样的集中、秘密、强调纪律、限制争论的组织是 “我们大家应当奉为模范的出色的组织”(《列宁选集》第2版,第1卷,344页),在这个组织中必须要把“思想威信变成权力威信”。由此,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党建党伊始便发生了以“民意党”的“密谋组织”为榜样的“布尔什维克”派与以西方社会民主党为榜样的“孟什维克”派的建党原则之争。这次会议上并没有对双方的分歧有一个结论,最初使用这两个名词时都是加引号的。此后很长时期,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同在一党之内,共同组成中央委员会与其他机构,实际上处于孟什维克主张的“党内有派,民主至上”状况(直到1917年两派才最后分手)。但另一方面,在社会上,由于当时正处专制的俄国,党必须在秘密状态下活动,西方“议会党”的那一套在现实环境中难以运作,所以列宁的“民意党”式的主张得到了部分贯彻,在1905年的革命中,他们搁置了分歧,共同战斗在莫斯科的街垒战中。
 
  但实际上,双方在发展方向和行为方式上的分歧一直存在,正如孟什维克首领唐恩所说的,关于组织问题的争论“只是冰山的一角,它只是更加深厚和牢固得多的思想分歧的表面现象”。俄国社会民主党内部出现的两个“政治亚文化群”:一个是民粹主义化的布尔什维克,一个是坚持社会民主党立场的孟什维克,他们双方关于是按照第二国际的公民政治与现代政党形式来改造党,还是以传统专制社会中的黑社会的政治组织方式来塑造党的争论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屡屡凸现出来,尤其是在为党筹集经费问题上表现得更为明显。需要指出的是,世所公认的俄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组织、普列汉诺夫建立的“劳动解放社”的所有成员,除早逝的伊格纳托夫一人外,后来都是孟什维克;与马克思、恩格斯有过交往的所有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参加第二国际1889年巴黎成立大会的全部俄国代表,凡是活到1903年以后的,也都是孟什维克。
 
  布、孟两派的意见不统一,但是既然同在一个党内,如何“使用经费”和如何“获取经费”就是一个绕不开的头等重要的大问题。俄国社会民主党获取经费的渠道不外乎四种:第一种是党员交纳的党费。在当时党员人数很少的情况下交纳的党费数量屈指可数,从现存的档案资料中已无法得知具体数额,只能看到某一个时段某一个地区的党员交纳的零散记载,这是最无争议而且归属最明确的经费来源方式。第二种是国际资助。关于国际资助的金额由于1908年以前党从来没有公布过财务状况,也缺乏详细完整的记录,对此种方式的来源虽无争议,但毫无疑问,布、孟双方都在争夺这部分资源,他们都指责对方独吞了捐赠给整个“社会民主党”的钱。列宁指责孟什维克,“羞羞答答地把持着全党的称呼和名称,同时把持着国外同志为全党募集的经费”(《列宁全集》第2版,第10卷,81页)。布尔什维克也利用一切机会把得到的资助占为己有。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党对俄国“同志”在争夺资源以及处理经费问题上的矛盾头痛不已,告诫党的媒体一律不刊登俄国社会民主党流亡者与 “资金问题”有关的任何一方的文章,千万不要卷入“这潭浑水”,否则会“好心办坏事”,因为同俄国“同志”打交道的经验并不是很愉快的,果然后来在“施密特遗产案”资金的争夺中把德国社民党搅了个“天昏地暗”。第三种方式是其他阶层的捐赠。第四种途径是以非法手段夺取国家财产和个人的私有财产。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资金来源中后两种占的比重较大,据当时既不是布尔什维克也不是孟什维克的托洛茨基 (1904年9月托洛茨基发表声明,脱离孟什维克)说:在1905年革命以前,“革命活动的经费不是来自资产阶级(分裂派的捐赠),就是来自放荡不羁知识分子(的游击行动)”。20世纪初,俄国的商人和企业家中有65%的人都是反沙皇的分裂派教徒,从事地下活动的俄国社会民主党很多经费就来自他们,《真理报》就是在巴库石油大王马·伊·斯柯别列夫赞助下出刊的(此《真理报》并不是1912年5月5日布尔什维克的《真理报》)。分裂派的富人为革命捐献了大量财产,比如著名的莫罗佐夫家族就是“分裂派”的坚定信仰者,他们家族有6万工人,私人资产在1亿卢布以上,普·季·莫罗佐夫与高尔基私交甚笃,他在1905年自杀后把自己的财产捐献给俄国社民党,由高尔基夫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在1906至1907年间,高尔基夫人交给列宁6万卢布。
 
  “施密特遗产案”
 
  莫罗佐夫的外甥尼古拉·施密特也是社民党的积极拥护者,他有一家很大的家具工厂,1905年他在自己的工厂里组织工人起义,生前他曾说过要向社会民主党捐赠钱财,1907年施密特在监狱里自杀,没有留下遗嘱,遗产继承人是他的两个妹妹,布尔什维克派了两个英俊的党员以“色相”接近姐妹俩,打赢了施密特遗产官司,先期得到了12.5万卢布。有研究者论证说,这次“遗产案”截止到1909年,布尔什维克一共得到了大约 “28万卢布”。由于布、孟双方都称对这批资金具有“拥有权”,“施密特遗产案”的资金去向后来成为 “令人头痛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在1910年的巴黎中央全会上再次讨论时,布尔什维克曾答应把他们手中的钱交还给中央委员会,而中央把剩下的钱(20万卢布)交给能够公正对待两派的3名老资格的德国社民党人保管,他们是:梅林、蔡特金和考茨基。布尔什维克提出保留受委托人归还这些钱的权利。但实际上,列宁不准备把钱交给自己没有把握的任何个人和机构,所以这笔钱一直到1911年6月仍然以列宁的名义存在巴黎的一家银行里。梅林一直是个病人,没有实际参与资金保管,考茨基后来也退出了这场“麻烦的资金纠葛”,克拉拉·蔡特金是后来的主要管理者,为此她同布尔什维克和列宁打了无数次的 “笔墨官司”,最后款项的去向仍是一笔糊涂账。1914年的7月16日至17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会议上,在列宁起草的一份叫他人宣读的备忘录中,特别谴责了就布尔什维克财务问题的“诽谤性”言论,普列汉诺夫当场打断宣读者说,列宁不愿意同党内的其他人达成协议的真正原因,是他不愿意被迫吐出他用“偷窃”的方法私吞的大批党的钱财 (指的就是施密特遗产案中的那笔资金)(伦纳德·夏皮罗:《苏共党史》东方出版社1991年,163页)。
 
  1905年革命以来,党组织已经建立起庞大的政治机构,有自己的印刷厂、出版社、专业宣传人员,还有不断需要武器供应的战斗小组。“用暴力抢夺金钱,成了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托洛茨基:《斯大林评传》东方出版社1997年,137页)。1905年革命失败以后,获取经费的主要方式是“剥夺私有财产和官家财产”,它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游击战争”或“游击行动”。据说,最初没收活动还进行得比较平和,没收者与被没收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一些默契,有一个段子说,当银行的出纳员在面临抢劫犹豫不决的时候,“劫匪”就对“被没收者”打气说:“同志们,别发愁”,“革命很快就会胜利”。后来由于警察的防范措施严厉,双方的死伤人数都在增加,“战斗组织”的暴力倾向逐渐失去同情和支持,同时一些有纪律的队伍开始蜕化变质。一位纺织工人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我们这支队伍原来是“按照党中央指示办事”,在1906年下半年就开始“做坏事”了,在革命的口号下满足私欲(同上,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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