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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张居正正名:虚高的桂冠并不适合于他

作者:毛佩琦 来源:《晋阳学刊》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点击数: ( 字体: )

分享按钮 【导读】我们在这里评价张居正,不涉及道德问题,比如他串通冯保,用不光彩的手法打倒高拱,从而掌握了大权;比如他通过科场舞弊,使两个儿子得以高中;比如关于他敛财、奢侈的微词,等等。我们所论的只是他的执政,只是对他的政策的评价,对他历史地位的评价,给他一个实事求是的、恰当的历史定位。
 
张居正
 
  长期以来,明代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张居正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人物,不少学者把张居正定位为改革家。张居正作为改革家,出现在各类读物上,妇孺皆知,有口皆碑,而且,一些作者对他还有进一步美化的倾向。不过,当我们认真考察张居正的施政,特别是认真阅读明代嘉隆万以及直到明朝灭亡的那段历史时,不禁感到对张居正的历史定位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朱东润先生在写作《张居正大传》时曾指出,历史上对于张居正“誉之者或过其实,毁之者或失其真”。“最善意的批评,比居正为伊、周,最恶意的评论,比居正为温、莽。”“其实居正既非伊周,亦非温莽。它固然不是禽兽,但是他也并不志在圣人。他只是张居正,一个受时代陶镕而同时又想陶镕时代底人物。”
 
  我认为,朱东润先生的态度是严谨、公允的,虽然已经过去了60多年,但他的话还可以用作我们评价张居正的指导原则。
 
  我们应该根据事实,给张居正一个准确的历史定位。虚高的桂冠也许并不适合张居正,而且,如果对这一重要历史人物的定位不恰当,也无助于我们对那段历史的深入理解。
 
  应该说明的是,我们在这里评价张居正,不涉及道德问题,比如他串通冯保,用不光彩的手法打倒高拱,从而掌握了大权;比如他通过科场舞弊,使两个儿子得以高中;比如关于他敛财、奢侈的微词,等等。我们所论的只是他的执政,只是对他的政策的评价,对他历史地位的评价,给他一个实事求是的、恰当的历史定位。
 
  
 
  在不同时期对张居正的评价是不断变化的。在明朝,张居正生前由于他的权势,对他的那些盛赞可以不计;张居正死后不久,不少人对他的追讨、贬斥也可以不计。万历末年,关于张居正的风波已经尘埃落定,在政局纷乱之中,人们又怀念起这位治世能臣。万历壬子(1612)刊刻的《张太岳文集》卷首的《太岳先生文集评》就出现了这样的句子:
 
  高皇帝为生民以来未有之神圣,开天而作君;太岳先生为生民以来未有之异人,中天而作相。
 
  张居正的乡人对他有这样的说法,是不足为怪的。
 
  到了20世纪,新史学出,梁启超在有着广泛影响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评价明代政治时说:“明代有种种特点,政治家只有一张居正。”对张居正评价是相当高的,但他只是从张居正作为“政治家”这一角度而言的。
 
  30年代,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第一次以大量篇幅叙述了张居正的事功,说道:“张居正当国十六年,最初即以六事上陈,一省议论,二振纲纪,三重诏令,四核名实,五固邦本,六饬武备。得君专任,力行不怠。万历初政,百废俱举。四境宴然。太仓、太仆积六七百万金,京通仓积粟八百万石。居正为政,可谓能起衰振敝。……首辅中当以居正功最显。”邓之诚对张居正盛赞有加,但就事论事,还没给张居正戴上任何桂冠。
 
  1943年出版的朱东润的《张居正大传》,在谈到张居正施政时,使用的是“建设”与“成功”这样颇为中性的词。
 
  尚钺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是新中国建立后第一部简明中国通史,用了较大的篇幅叙述王安石变法,却没有提到张居正。
 
  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在谈到张居正时,说到他对军事、政治、经济的“整顿”,“特别是着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在内政方面,他反对因循苟且,奖励官员“急公进取”“他更希望统治阶级内部的行动能够取得一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正是张居正执政的核心理念。《中国史纲要》同时指出,“张居正的成就最突出是在经济方面,”“丈量土地和赋役改革是张居正颁行的重要的经济政策。”在谈到一条鞭法时说:“把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浙江等地实施的一条鞭法,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于一条鞭法的影响,作者认为它“不仅在客观上促进了明中叶后商品货币经济的继续发展,也说明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比以前又有一定的松弛了。”该书较早地使用了改革一词,也较早地把张居正的政绩与社会经济的进步联系了起来。
 
张居正第一次走红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成为儒法斗争的标杆人物之_。张居正被归入法家,头衔是“明朝著名的法家政治家、地主阶级革新派。”虽然后来儒法斗争不提了,但从此张居正正式进入了改革家的行列。
 
  “文化大革命”结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社会处于大变革之初,—方面要摈弃旧的羁绊,一方面要开拓新局面。一些理论家要从历史中寻找灵感,明史上的两个重要人物有幸被选中,这就是清人所说的“明只一帝,太祖高皇帝是也;明只一相,张居正是也。”但是,他们的命运不同,朱元璋被当成了批判“封建批判专制主义”的靶子,遭到猛烈的抨击;张居正与商鞅、王安石等并列,成了改革家的突出代表,无比风光。
 
  1982年十院校中国古代史编写组编写的“高等院校文科教材”《中国古代史》中,在第十四章第二节单列出《明代中期的社会矛盾和张居正改革》一节,把张居正的所有施政称为改革,而且说由于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从此张居正被明确地与资本主义萌芽挂上了钩,正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改革家。而且说“由于张居正的改革触动了大官僚地主的一些眼前利益,因此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万历十年(1852年)张居正病死,他们立即群起攻讦,抄没了张居正的家产,改革措施逐渐被破坏。”谁反对张居正,谁就是落后腐朽势力。不仅张居正被戴上了改革家的桂冠,甚至以张居正的是非为是非了。由于这本书作为高等院校文科教材,所以影响极广,张居正也就以改革家的桂冠闻名于世。
 
  其实,对明朝的政治制度,笼统地说“朱元璋取缔宰相,收回相权,独揽朝纲,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权力最集中、专制最严酷的王朝体制”,是不准确的,因为明朝的政治制度在朱元璋之后还有很多变化。内阁形成后的明代政治制度,与朱元璋时代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另一方面,仅就万历朝说张居正也不无局限,只有把张居正前后的明朝政局联系起来进行总体观察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张居正。
 
  
 
  改革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改革就是破旧立新,就是推动社会进步。一个“旧”、一个“新”是其中的关键所在,进步则是改革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历史上有一些人被称为改革家,是大家公认的、无异议的,比如商鞅,比如王安石。
 
  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反对法古,主张因时制宜,曾经两次变法,创立新法废除旧法,其内容十分广泛。第一次变法:编制什伍,犯奸连坐;民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奖励耕织,“致粟帛多者免其赋役”;以军功定爵位。第二次,禁止家人“同室内息”;平斗桶、权衡、丈尺;并乡邑,置县令;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商鞅提出了一系列新法,对旧制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最终使秦国富强。
 
  作为改革家,王安石“汲汲以财利兵戈为先务”,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精神实施变法。他制定的新法就有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均输法、保甲法、保马法、置将法等等,同样对旧制进行了全面变革。
 
相比之下,张居正的主要政绩其中有多少改革的内容呢?我们看看古人对张居正政绩的概括。《明史》论张居正,说他:“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之才。”崇祯年间尚书李日宣说张居正:“受遗辅政,肩劳任怨,举废饬弛。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纲纪法度莫不修明。”
 
虽然,张居正与商鞅、王安石一样都为了富国强兵,但正如上面说,张居正所做的主要在于“起衰振隳,举废饬弛”,“纲纪法度,莫不修明,”并没有制定具有变革意义的新法。
 
  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了这点。柏杨说:“他没有公孙鞅当时的背景,和王安石所具有的道德声望,更没有触及到社会经济以及政治制度不合理的核心,他不过像一个只锯箭杆的外科医生一样,只对外在的已废弛了的纪律加以整饬。”
 
  他所做的,“只限于提倡一种不必清除旧有统治阶级主要基础的变更,即是同保存这种基础相容的变更。”
 
  显然,变更和改革是完全不同的。如果说张居正与同时期的政治家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更强硬,更专制,更强调维护传统秩序。他并没有提出系统的新法去取代旧法。
 
  在张居正的行政措施中,只有实行考成法、推行一条鞭法较有新意。但仔细分析,考成法并非废除了旧制度,而只是加强对原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管理。明朝所留下的所谓祖宗成法基本没有触动,只是在张居正手下得到更坚决、更彻底的落实。张居正实行考成法,是用强制手段使官员的工作走上轨道,按部就班,达成既定的目标,而所实行的具体政策方针并没有任何改变。朱东润说:“居正底综核名实,完成万历初年之治,最得力的还是这三本账簿。”通过记账式的考核管理,推动既有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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