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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为何无视18世纪美国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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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对18世纪美国革命的历史性漠视,在卡尔·马克思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作为19世纪一位博学的学者,马克思对历史和社会变革有着不懈的热情和敏锐的洞察力。他对世界近代史上发生的革命有着普遍的特殊兴趣,但美国革命却基本上没有进入马克思的视野。
 
 
 
政治历史学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在撰写《论革命》(On Revolution)一书时曾注意到一个现象:尽管18世纪的美国革命发生的时间与法国革命极为相近,两场革命之间又有着诸多的联系,但美国革命对欧洲革命者思想的影响却极为有限。对此,她感慨地写道:“无论是(美国)这一革命的精神,还是美国革命的领袖们睿智闻达的政治理论,都没有对欧洲大陆产生太大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美国革命者那些算得上是最伟大的新共和政府的创举,他们在政治体内对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应用和发挥,对各个时代欧洲革命者思想的影响都微乎其微。”
 
一些欧洲人对18世纪美国革命的历史性漠视,在卡尔·马克思(1818—1883)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作为19世纪一位博学的学者,马克思对历史和社会变革有着不懈的热情和敏锐的洞察力。虽然,他对世界近代史上发生的革命有着特殊的兴趣,但他关于革命的论述大多是基于在欧洲所发生的革命,如17世纪的英国革命和18世纪末的法国革命,甚至还包括1848年的德国革命,而美国革命则基本上没有进入马克思的视野。这委实是一个值得学术界注意的现象。虽然阿伦特曾有专著探讨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关系,但她对马克思漠视美国革命这一现象并没有做出任何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分析马克思忽视美国革命的这一历史现象和出现的原因,不仅对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及其理论特征有着重要价值,也有助于人们从一个极为特殊的角度去了解十九世纪中叶欧洲人对美国革命的态度和认识程度,更可以从一个比较历史的角度去理解美国革命。
 
马克思不仅本人没有对美国革命做任何考察和论述,他亦没有对与他同时代人的一些关于美国革命的重要论著显示出多少兴趣。最明显的一例,就是他对待法国社会政治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著的态度。作为一个几乎与马克思同时代的欧洲人,托克维尔对美国革命的态度和热情与马克思截然不同,他曾以极大的热情和精力去考察和分析美国革命的历史以及这场革命给美国带来的深刻变化。托克维尔曾于1830年亲赴美国考察,并于1835年和1840年先后出版了他著名的两卷本《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这部书不仅为他个人带来了荣誉,使他成为法兰西学院院士,而且对当时法国甚至欧洲都产生影响,它使19世纪的一些欧洲人以一种新的态度和视野看待美国发生的变化。托克维尔的这部书不论是在19世纪的欧洲,还是在今天,仍是关于美国革命和美国民主政治文化颇具价值的重要著作。
 
托克维尔出版《美国的民主》第一卷时,正是马克思求学和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1835年马克思进入德国波恩大学学习法律。1840年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第二卷出版时,马克思正在柏林大学撰写关于古希腊自然哲学的博士论文。从马克思1843年写的一篇关于犹太人问题的文章中,可以判断他当时已经知道托克维尔这个人,也知道托克维尔考察美国的经历,甚至极有可能读过托克维尔这部关于美国民主政治的书,但他并没有对托克维尔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述做出任何评论。当时马克思更为关心的是托克维尔关于北美的宗教情形的描述,以及托克维尔本人在法国议会中的行踪。马克思对托克维尔的另一部关于法国革命的书《旧制度与法国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1856)则十分留心,在他写作《资本论》和其他文章时曾多次参考和引用过这本书。
 
马克思不但对与他同时代欧洲人所写的关于美国革命的著述缺乏兴趣,而且对与他同时代的美国历史学者关于美国革命的论述也不曾给予关注。对与他同时期的美国著名历史学者乔治·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1800—1891)著作的态度就是一例。班克罗夫特是19世纪最早试图对美国革命的历史做出系统性解释的为数不多的美国历史学家之一。他从1834年开始出版他著名的十卷本《美国历史》(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1834—1874)。在当时,这是一部富有原创性和争议性的重要著作。班克罗夫特认为,美国革命是一场激进的、旨在推动人类社会千禧年(millennium)的持久和平、并具有世界意义的一场革命。马克思在他所写的《美国近况》一文中曾提到班克罗夫特,但他却忽略了班克罗夫特关于美国革命的重要著述。
 
据文献记载,马克思也知道在美国革命中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并涉猎过他们当中一些人的著作,甚至还在他的写作过程中多次引用过他们的一些观点,但他却从未对这些人在美国革命中的特殊经历和重要贡献做出任何评论。例如,马克思在1865年撰写《工资、价格和利润》一文时曾参阅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1729年发表的《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一文,并称富兰克林是“首先发现价值的真正实质的人之一”。但马克思对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前后关于美国政治与社会的重要著述均未涉及,对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中的特殊经历和贡献也未做任何讨论。马克思还涉猎过另外一位美国革命领袖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的回忆录。该回忆录于1829年在伦敦出版。在这部回忆录中,杰斐逊详细地记叙了美国革命中许多关键性的历史事件以及他个人在这场革命中的亲身经历。虽然马克思在他的文章中多处提及杰斐逊的回忆录,但对杰斐逊在美国革命中独特而重要的贡献却不曾做过任何评论,甚至对杰斐逊所起草的许多美国革命中的重要文献,如,《独立宣言》(1776)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1786)等,也根本没有提及。至于为美国革命的宪政做出卓越贡献的,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马克思似乎只关注他任美国总统时对英国的外交政策,而对其在美国革命中做出的富有原创性的特殊贡献则完全忽略了。而作为一向关注社会经济活动的学者,马克思却不曾注意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这位在美国革命中为美国国家金融体系的创建和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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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 嘉 来源:《读书》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