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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评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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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成为“公社”
 
“大跃进”并不仅仅是经济模式、经济发展速度的实验,而是一种后果更加严重的将“社会”完全消灭,变成“公社”的“乌托邦”实验。
 
1958年7月16日出版的中共中央理论刊物《红旗》第四期发表了时任毛泽东秘书、该杂志总编陈伯达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一文,文章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几年后著名的“五七指示”也是这个精神。
 
1958年8月,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将人民公社问题列为会议的议题。毛泽东在会上广泛地谈到了对有关人民公社问题的看法。中共中央其他一些领导就此问题发言,同意在农村办人民公社,对人民公社也怀有极大的热情。会议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样,大办人民公社的全***动在全国农村中正式、普遍地开展起来。“人民公社”具有政社合一的性质,经过毛泽东亲手修改过的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明文规定:“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结合的基层单位。公社在现阶段同时又是基层政权的组织。”毛泽东在《为印发〈张鲁传〉写的批语》中对三国时的五斗米道(或正一道)的领袖人物张鲁的许多作法大加赞赏:“这里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
 
由于中央、尤其是最高领导人决定并大力提倡办人民公社,地方当然积极响应,并且争先恐后。这样,在很短的时间内,农村全部办起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组织具有极强的控制力和动员性,因此可以让青壮年农民都去炼钢而让庄稼烂在地里,“干部”可以挨家挨户搜查、强拿各家的铁锅等去“炼钢”、可以任意查收农家缸底是否还有最后一粒米,村民必须去吃食堂……
 
付出惨重代价的“大跃进”时期的种种荒诞作法众所周知,此处不必详述,重要的是应有必要的反思。首先,当然是民主——无论是党外民主还是党内民主——的缺乏。经过“反右”之后,党外人士已难提不同意见,这时,党内民主便至关重要。从“大跃进”的历程可以看出,在发动前有周恩来、陈云等的反对,其后有彭德怀的批评,但以他们的地位、威望之高不仅未能阻拦灾难的发生,反遭到不同程度的批评甚至批判。其次,与不民主相关的便是信息完全被“领导意图”掌控,只有符合领导意图的信息才能发送,最后是越来越多的虚假信息使最高领导自己也被虚假信息误导。那时达到顶峰的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应付领导的检查似已形成“文化”,至今仍屡见不鲜。事实再一次说明,不许反映真实的信息自由、公开地流动,最终会酿成大祸。再次,各级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各种指标上“层层加码”最后互相攀比到荒谬地步,还是干部评价、升迁标准所致,如果这种以“唯上”作为干部评价的标准不变,此类事便难以禁绝。最后但最重要的是,“大跃进”的巨大悲剧说明了如果人为地制造一个“乌托邦”将带来何等可怕的结果。当“社会”消失,人们连在哪里吃饭的自由都没有,不仅不能有“自留地”甚至连锅碗瓢勺都不许拥有时,后果肯定是灾难性的。如果农民能保有一小块“自留地”,如果拥有最低限度的“人权”——任何人无权任意到农民家里搜尽最后一粒米、拿净锅碗瓢勺——怎么也不会有以“千万”为单位的人饿毙。财产权、人权,确实是公民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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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 颐 来源:《书屋》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