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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镇反”运动究竟杀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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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共中央5月底开始对外宣布的数字,这个时候“全国捕人一百五十万,其中已杀五十万”。①而事实上,各地所捕的人犯中,即使依据新标准,也还有大批要处决。饶漱石就明确告诉中共中央说:华东在押的26万人犯中,年内至少还要杀掉30000多人。【58】而南京市委在毛泽东前一阶段全力督促下已经制定了多杀的计划,“已杀和预定今年内要杀的人数,将超过一般城市杀人千分之点五的标准,而达人口千分之一之数。”②且饶漱石亦明确告诉中央称:“华东各地大城市镇反工作开展不久,群众痛恨有血债或有其他重大罪行的城市恶霸、大流氓、匪首、惯匪尚多未捕未杀……有的还敢用放火、杀人、破坏等手段威胁群众(如吴蕴初工厂于大逮捕后被反革命放火烧掉,我本人在大逮捕后即连续接到几次附上子弹的威胁信件等)。”所以华东各大中城市停止逮捕的时间还应展期。③ 
 
另外一方面,各地随后也提出了所谓运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华北局即报告称:其所辖“各县区镇压反革命情况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确已完满地完成了镇压反革命的任务,但有的地方仍有少数罪大恶极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逍遥法外,甚至在积极破坏。至于根本未进行镇反工作,群众完全未发动起来的村庄,也是有的”【59】(第一一四期,1951年7月14日,p10)。“静海在镇压反革命后,仍有十六个村庄不抓不杀就不能突破。嘉祥有百分之三十的村庄,还未发动群众起来镇压反革命:博爱尚有百分四十的村庄,对反革命打击不够狠或很少打击,反革命分子仍在顽抗。像这样捕杀不足的地方,如不继续发动群众,严厉镇压反革命,干部和群众自不会也不应满意。”【60】(第一一四期,1951年7月14日,p11)特别是像西南地区,因为1951年上半年才陆续开始实行土改,杀地主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要严格限制杀人比例也完全没有可能性。特别是对收缩方针和死刑缓刑问题,不少地方都发生了思想混乱的情况。用华北局的说法就是:“各地在传达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后,曾引起一部分群众以至中下级干部的怀疑、不满与情绪低落。”【59】为此,一向高度重视群众情绪的毛泽东,又不能不转而发出指示强调:“‘缓期二年执行’的政策,决不应解释为对于负有血债或有其他重大罪行,人民要求处死的罪,而不处死。如果这样做,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向区村干部和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足平民愤者,必须处死,以平民愤。”【60】(第一一四期,1951年7月14日,p12) 
 
  正因为如此,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及中共中央相关指示传达后,大捕大杀的风潮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从以后的情况看,大规模捕人杀人事实上仍在继续,只是宣传上不再大张旗鼓了。仅以华东地区为例, 1951年5月统计的数字是,捕人犯358000余名,处决100840余名。10月的统计数字已成为:捕468385名,处决139435名。由此可知,自5月之后的4个月里,华东方面又捕了110000人,并又处决了将近40000人。  
 
  此后,虽然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镇反”运动一度让位给自1951年底开始的“三反”“五反”运动。但1951年11月至1952年8月,各地又展开过新一轮的“镇反”运动,仅华东地区就又捕了71128名,处决了10727名。并且该地区还进一步部署了第三阶段“镇反”工作,要求再捕55000人,处决12279人。以华东第一阶段“镇反”处决139435人即已达到人口总数的千分之零点九四的比例来看,可知三个阶段下来,其被处决人数注定要大大突破千分之一的比例了。【61】在这里,杀人较少的如山东省,第一期镇反结束后,事实上也突破了省委想要控制的不超过千分之零点五的比例,达到了千分之零点五二的水平。【54】 
 
  而中南局属下原本已捕杀较多的江西省,第一期镇反处决了17699人,关了26232人,管了20091人:第二期死刑7402人,缓刑532人,关了5954人,管了14013人,病亡及自杀了767人:第三期又处决了1019人,关了13697人,管了4985人。三期镇反合计处决掉25588人,判刑46425人,管制39089人。①以江西省当时人口1600万人②计算的话,其处决人犯的比例也已经突破千分之一点五的最高限度,相当于千分之一点六的水平了。而靠近沿海前线的福建省,则更是破纪录地创造了千分之二点四的处决人犯比例。【61】 
 
  严格地说,“镇反”中杀人、捕人,多少还有一些授权的限制。即使在1951年6月以前杀人权实际上被下放到县一级,但至少在形式上还要交由上一级机关来审定,当事人或群众还不能过分随意定夺。而杀、关、管的另一个重要环节管制的确定,在农村地区,由于基本上靠当地干部甚或群众掌握,情况就更是严重失控了。在许多地区,尽管中共中央规定被管制的人数比例不应超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三,实际上几乎所有地区都大大突破了这一比例。 
 
  以四川温江县隆平乡为例,据报:“全乡共管制216人,其中一个村就有76人……有道徒13人,流氓25人,地主13人,反革命家属8人,被清洗农会干部5人(地主代理人),小偷5人,其他7人(还有个别与地主放过鸭子的也管起来了)。”不仅如此,被管制人员还被编为劳改队,被派去从事重体力劳动,如修操场、代耕等等。一些村子的“被管制的人均挨过打”。【24】(建西001/461/22)
 
  贵州农村的情况更甚。据新华社记者1953年初报道:“贵州省农村中群众管制坏分子的面宽、量大,已造成某些地区严重的混乱现象。被管制分子大部分都未经过有关公安部门审查、批准,许多都是由群众或工作组干部说管就管。地主、反革命家属,一般都是全家大小一律管,部分地区将小偷、游民、妓女也大都全家全部管了起来。紫云县四区德兴乡二村共有三百十户,居民一千六百二十七人,管制了二十三户(均全家管)一五○人,占全乡总人口的千分之九十二强,超过中央规定(千分之三)的三十倍。个别极其严重的如贵定县都禄乡管制面竟占该乡总人口的二分之一。独山县基长乡全乡人口八三六一人,共管制四五六人,去年十二月经西南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检查结果,仅十一人符合管制条件,不该管而管的四五四人。紫云县一区松山镇五村,农协主席梁秀清贪污银元一元半,自己说出后,即被该村工作组员陆光美宣布开除农会,管制起来。该县四区德兴乡一被开除的青年团员,因一次在馆子里跟地主同桌吃饭(各自付钱)被管制。紫云县二区四村农民班长元两夫妻打架,被工作组宣布管制一年。独山基长乡平定村罗登云,年已七十八岁,不能行动,亦无反革命活动,仅因其一九二六年曾当过一年伪区长而被当作主要管制对象。”【47】(1953年4月13日) 
 
  整个“镇反”运动究竟“杀”、“关”、“管”了多少人?毛泽东后来有过一个说法,叫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毛的这个说法自然是有根据的,因为它来自于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的一份报告。徐当时报告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0000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余名。”③以被处决71.2万这个数字来计算,它已经达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四的水平了。这个数字,比毛泽东当初设想的千分之一的水平,显然高出了许多。 
 
  考虑到像上海等城市只处决了总人口的千分之零点五左右,南京这样被要求多杀的城市也只处决了总人口的千分之一④,可知农村地区被处决的人数最多,许多地方早已大大突破了千分之一点五,一些省区且已超过千分之二的水平了。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万的这个数字。⑤同样的情况,比较上述贵州农村的管制情况,亦可知其所谓管制数小于判刑数的统计,也未必十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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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毛泽东.中央转发河南省委镇反工作报告的批语和给中南局的电报(1951年1月21日)【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 
  【21】毛泽东.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电报(1951年1月17日)【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 
 
  【22】毛泽东.关于镇反部署给上海市委的电报(1951年1月21日)【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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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N】.人民日报,195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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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毛泽东.转发福建省公安厅关于镇反情况报告的批语(1951年4月7日)【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 
  【31】转见毛泽东.中央转发罗瑞卿关于几个大中城市镇反工作考察报告的批语(1951年3月23日)【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 
【32】毛泽东.转发黄敬关于天津镇反补充计划的批语(1951年3月18日)【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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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华北局关于目前镇压反革命工作必须做好两件事的指示【J】.建设,1951年6月. 
  【60】华北局关于执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政策的指示【J】.建设,1951,(6). 
  【61】华东区公安部关于贯彻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计划(1952年11月24日)【R】. 
 
(文章来源:《史学研究》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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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奎松 来源:《史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