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史海钩沉>>正文内容
革命谈: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 阅读

革命谈: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作者:钱文军 来源:作者博客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0日 点击数: ( 字体: )

 
 
  经过这些铺垫,1921年元旦纪念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日,老孙就发表演说准备废弃“护法”:“此次军府回粤,其责任固在继续护法。但余观察现在大势,护法断断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护法不过矫正北政府之非法行为,即达目的,于中华民国亦无若何裨益。况护法乃国内一部分问题,对内仍承认北京政府为中央政府,对外亦不发生国际上地位之效力。”他要“建立正式政府”,不再承认北京,称之“伪政府”。会后接见各界人士,正式宣布要出兵讨桂以及收回海关。21日即函告各国领事,宣布接管粤海关管理权;27日宣布:“北方政府实在不是民国政府,我等要造成真正的民国”;接着开始筹建工作,准备对外交涉。2月13日决定四路出兵伐桂;18日改组广州市政府,宣布由军政府直辖,开始剥夺、侵削陈氏广东省权利。返粤前那个“粤事由陈君主持,中山回粤不过回复前日被逐之颜面”的承诺,以及高举了多年的“护法”大旗,都已经不算数了。
 
  老陈治粤初见成效,请回老孙如同引狼入室。自老孙开始谋造反以来,从未品尝过如此气指颐使的滋味,陈炯明为他造就了空前可观的平台,终于得以一显“大总统”之威风了。3月,老孙请来共产国际代表亚列格塞夫与之洽谈;4月自组“非常国会”,4日老孙宴请国会议员,要求迅速成立正式政府,并许诺给每位议员1000元津贴。7日,222位“护法”议员投票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大纲》,选举孙为非常大总统。史书上著名的“曹锟贿选”案已是臭气扑鼻,殊不知此前两年老孙即贿选得“大总统”职位了,仅因国会有“非常”之前缀,俗称“非常大总统”。5月5日办就职典礼,要求各国承认其为“中华民国唯一之政府”,设“总统府”于观音山,设立各部,委派部长;并电令北京徐世昌“即日引退,以谢国人”。11日,终于明白过来的陈炯明请辞所派给他的陆军、内政两部长职,认为仅有这点本钱就西征北伐纯属不自量力,只会酿成新的灾难;孙则于28日电令粤、赣、滇、黔各军准备攻打广西。
 
  6月25日粤军攻占梧州,27日孙下令各省攻桂,“荡平群盗,扶植广西人民,使得完成自治”;8月4日粤军攻占南宁;10日非常国会奉老孙旨意通过北伐决议,明令出兵北伐,以统一全国;13日滇、粤、赣军攻占桂林。此后直至年底,以两广为基地老孙在桂林建立北伐大本营,轰轰烈烈筹划又一场内战,并在10月上旬接受“韩国流亡政府”专使申圭植“递交国书”,总算过了一回有外国承认的正式的“国家元首”瘾。
 
  尤其是12月23日,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在桂林与孙密谈,除了提出建立一党专制和党军之满合孙意之谋略外,尚承诺援助,孙心大悦,干劲更足。次年初便放言:“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也即苏俄式的一党专制国。唯需说明的是,老孙钟情苏俄,根本在于主宰欲驱使。还在1915年中华革命党誓词纠纷中,孙即于8月4日函告杨汉孙:“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型,而在秘密时期,军事进行时期,党魁特权,统一一切,党员各就其职务能力,服从命令,此安得妄以专制为诟病,以不自由为屈辱乎?”亦应可知“三民”并非其“主义”,实为“统一一切”的工具而已。
 
  却不料正在老孙春风得意之时,陈炯明因广东刚建立起来的和平局面又笼罩在战争的硝烟中,民众不得不再次忍受孙氏苛捐杂税所造成的沉重负担怨声载道而烦恼。为国家和平与粤省民生计,陈联系湘省赵恒惕谋求粤省自治,并表示愿与吴佩孚共倡息战裁兵。3月16日,就在孙记北伐军进入湘省之际,赵恒惕拒绝北伐军过湘;此前唐继尧已经抗拒老孙北伐令,反戈回滇,老孙亦令各省“严厉制止”。只可惜力不从心。恰在此时,张作霖、段祺瑞派人与孙联络,合谋南北夹击直系,孙便改道赣省北伐与奉、皖合作夺取北京。
 
  美国国家档案馆1946年后公诸于世的机密文件中,有当年美国驻广州领事报告,称1922年4月中旬,孙中山因北伐军入湘不成功,改道攻赣。在梧州的军事会议上说南方有三人――陈炯明,唐继尧,赵恒惕――都该予以谋杀刺死。英国领事亦有同样的报告。
 
  老孙此话可不是说着玩的,之时已在梧州,几天后又在肇庆,便有两次暗杀陈炯明的未遂之举,一刺客供认有事成会有50万元的赏金。1924年吴稚晖企图调和孙、陈分歧,陈在复吴函中说:“惟有一事,至今为我所不解者,南宁劳军之日,即欲演烹狗之剧。事后闻之,毛发俱悚。我诚无状,然至今想不出获罪至此!”陈想不明白的是在1921年年底,老孙在祝贺粤军攻占广西的南宁劳军时,就有谋害他的企图。
 
  谋刺陈未遂,却在1922年至1923年谋杀了老陈的四位得力助手。首先就是陈之参谋长、挚友邓铿3月21日遇刺而死。国共两党史书皆言陈之死党刺杀了邓铿,台北中央大学历史学家汪荣祖经考据后认定,邓铿是被孙中山谋害。简述之:邓氏辛亥时便随陈氏出道,一直为陈氏倚重之心腹将领,官拜陈氏之参谋长。陈氏两次离穗,皆委托邓氏掌控全局。诸多事例证明邓氏对陈忠心无二,即使抗拒老孙亦在所不辞。邓与陈一样不赞同孙之北伐,孙下令调五百枪械供北伐之用,邓即不肯配发;汪文列举了孙党元老莫纪彭五十年代访谈录,否定陈刺杀邓之意见;引述了当时英、美领事致国内密电;刺邓之时机恰在陈炯明不提供部队、军饷以延宕孙之北伐,孙下最后通牒给陈炯明之时。刺杀邓氏后陈氏很快屈服让位。
 
  不光邓铿,陈的几位大将关国雄、陈达生、陈永善均在孙、陈决裂之关键时刻遇刺身亡,另一员大将洪兆麟弃军出走,于是陈炯明惶惶然服输。特别是关国雄,陈炯明得力部将,1921年10月下旬,关即对记者说饷粮无着,不能随孙北伐。且与叶举,洪兆麟等粤军将领联名上书请孙下野,而且率第四师精兵扼守梧州,阻止滇桂军顺西江而下攻取广州的。关国雄死在1922年10月与1923年1月之间,真相不明不白。但关是亦死后其部属即受贿倒戈使滇桂军沿西江直下广州,逐走陈炯明,却是不争史实。而叶举等忠于陈的将领不肯服软,自行决定“炮轰总统府”逼走老孙的“616事变”。实际上叶举受陈炯明制约,仅向观音山发土炮三响,并事前告知,以驱逐老孙为目的,网开一面并无伤害之意。但此事却被国民党炒作成惊险万分、九死一生的闹剧。
 
  以下辑录相关的各种文史资料,辅助说明:
 
  孙中山曾雇用一俄籍恐怖分子,名叫德科伯(M.M. deColbert),组织暗杀团以排除异己。一九二二年十月里,广东市内连接发生六次炸弹案,所炸地点有东方旅馆,亚洲酒店,东堤桥旁,报馆等处。十九日,广州当局查获德氏为炸弹案的主要嫌疑犯。被捕时,德氏在民国医院当医生,自称为美籍公民,后改为法籍,又转为德籍。但从其住所所搜得的文件推测之,则应为俄国人。他能说俄,英,法,德四种言语。又从搜获的文件中,证实与孙中山有直接的联络。他的住所藏有两颗炸弹,和制造炸弹的小型工具。德氏承认与孙中山面晤三次,最后一次是当孙中山离开黄埔,乘舰泊于沙面岸外之时(七月十日左右)一九二三年五月五日,孙政府举行庆祝夺回广东政权,及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两周年纪念的大巡行,德氏亲自参加巡行,极引人注目。美国领事曾派员去访问他,德氏说他在组织一武装力量,叫“神圣不朽的党员”(Immortal Partisan),将以恐怖的手段来对付孙中山的敌人。
 
  一九二二年七月上海申报报导粤军调查处在广州市内查出一暗杀团的组织,冒名“南洋同侨俱乐部”,拿获谢民智等嫌犯五人,并搜获粤军将领洪兆麟,杨坤如,陈觉民,陈永善,翁式亮,钟秀南,黄强,李云复等相片十余张,意图谋害。孙中山以有组织的暴徒手段来对付“敌人”,是当年在南方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在一九二三年香港《华字》一社论里批评孙中山:“北方军阀尚讲体面,有点刚直气;南方军阀无赖而又阴狠”。
 
  陈达生于一九二二年,“六一六事件”发生后一个月的七月十五日,在香港被凶手枪杀殒命,时陈为广东省政府的公务处处长。香港警察拿获一嫌疑犯,后因证据不足,予以释放。
 
  陈永善于孙中山回粤重建大元帅府后两个月的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里,在香港被暴徒枪伤;十一个月后,在一九二四年二月下旬,因伤重不治身死,年仅三十七岁。他是当过广东省长的陈席儒之长子。(陈席儒是夏威夷归侨,祖籍广东中山县,在香港经商的侨领)。陈永善在炯明主粤时任江防司令,及广州石井兵工厂厂长的要职。陈永善被刺后,香港的西报评论说:“我们应该提出严重的抗议,使南中国的政治败类,不能在这个英国的领土上,任意作出其无法无天的暴行。”上文提及要替孙中山铲除“敌人”的俄籍恐怖分子德科伯,就是于一九二二年十月里,由陈永善亲自率兵查获审问的。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到辛亥之初摧毁陶成章之光复会、20年代初摧毁陈炯明之广东地方实力派;以及宋教仁、汤化龙为核心的宪政民主派消亡,等等,均使老孙转颓势为顺势。所有有碍老孙一统的人物,都死在老孙最需要他们死掉的时刻。孙中山的“国父”地位,与其说是反清反袁获得,不如说是除掉革命阵营之反对派而获得。北岛君那句名诗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不是没有根据的。惟人算不如天算,老天爷没让他真的坐上“大总统”宝座,可谓报应。只是中国国家与人民则付出了本不该付出的代价。
 
  我们今日翻出这些历史故事,并无求于翻案,只求明白:革命领袖大抵只是些冠冕堂皇之卑鄙小人,领袖崇拜是祸国殃民的必由之道。那首《国际歌》里有两句歌词是可取的,“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2011.2.16)        分享按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分享按钮分享到凤凰微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