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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狂潮:文革中广西宾阳的大屠杀

作者:常青 来源:凤凰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点击数: ( 字体: )

第二件事舆王建勋副师长本人无关,却与他的搭当——六九四九部队师长董永兴有关。是日(一说三十一日)新宾镇东风街主任谢某某带一伙纠察队到熊世伦家抄 家。(一说将熊世伦打死后,怀疑家中藏有武器,方去抄家)熊家闭门不开,并掷出一土造手榴弹(未炸)。这伙只会屠杀毫无自卫能力的无辜者的凶手,被一颗自制手榴弹吓得踟踌不前,只会猛烈射击却无胆冲入捕人。新宾派出所所长黄某某等到师部求援,要借四十枚手榴弹。董永兴师长说:“不用了,我们部队出兵,你们纠察队配合。”随即六九四九部队派出二个班的兵力,携四挺机枪包围熊家(一说四个排)。凌晨三时,发起冲锋。董永兴亲临前线指挥。手榴弹、步枪机枪一齐 上,战况极为壮观。攻占熊家后,人们发现熊家三口早巳被打死,仔细搜查后,亦未发现任何枪枝武器。清晨,三位敢於自卫者的尸体被拖到南桥头示众。
 
三十一日,芦墟区武装部长赖某某到河田召开河田片几个公社的干部会,会上“规划”了二十七人的“专政”名单。会后,赖某某亲自到德明、中兴、深柳三公社督 阵。组织指挥打死五十六人。中兴公社举行“批斗大会”,“规划”名单上的农民吴日生拒绝列会,并闭门执刀。赖某某闻讯大怒,提着手枪将吴日生押上斗争会。 吴日生先被割掉耳朵,然后推下河去以乱石砸死。吴妻韦清才扑到丈夫身上,大哭道:“生同生,死同死!”大女儿吴来英(八岁)背着二弟(三岁),拉着大弟 (六岁)亦随母亲来到河边,同赴父难。此案被当地百姓称作“四尸五命六含冤”(五命:吴妻尚有六个月身孕;六含冤:大女儿重伤昏迷未死,次日被人发现悄悄背走,含冤终生)。
 
八月一日晨,原大桥区连朋公社治保主任宗某某率纠察队员将十六个人五花大绑押到公路旁,用棍棒活活打死。此时,王建勋坐小车经过,特地下车观看了现场。
 
八月一日上午,新宾区勒马公社的“四类分子”和“二十三种人”集中关押,民兵营长韦某某召集干部会议,决定游斗后全部打死。下午一时,武装民兵押解这批“阶级敌人”到新宾游街,当街跪下,一次集体枪杀二十三人。一位陈姓女地主吓得夺路逃走,被围观者用石头当场砸死。
 
八月二日,黎塘区补塘公社民兵营长杨某某、支书侯某某等五人在公社办公室召开紧急干部会议,决定学习新宾经验,把“四类分子”统统干掉。紧接着又召开民兵排 长以上干部及纠察队员会议,以村为单位,分工包干,落实专政对象。当场,民兵营长杨某某点名高岭村十三人,并负责组织打死;公社主任吕某某点名新阜村四人,民兵副营长张某某负责“落实”补基村七人;支书侯某某负责“落实”三择村十三人;公社会计张某某点名吊塘村二人。次日,杨某某与张某某指挥民兵与纠察队,将以上“规划”的三十七人押到北沟旧煤窑,排为一横队,行刑队在后面。杨某某一个手势,三十七人一同饮弹身亡,尸体全部投入煤窑深水之中。
 
八月二日,大桥区丰州公社民兵营长黄某某在公社会议上传达了王建勋的讲话,会议决定将关押在公社的“四类分子”共二十七人全部干掉。随即将他们用绳子捆绑拉到离会场三百米远的一个水深十几米的废媒坑旁,强迫后者推前者往下跳。实在不敢推,干部民兵才动手。
 
有一位船家妇女会水,落水后游至坑边。凶手们便用石头猛砸。一民兵用尖刀朝她胸口连刺数刀,鲜血顿时染红了水面。这一次屠杀,史称“丰州媒坑惨案”。
 
直杀得凶手心虚胆寒(8 月2 日——6 日)
 
杀戒一开,嗜血的魔鬼便再也收不回去。杀!杀!杀!疯狂的人们凭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名义杀红了眼,越杀越顺手,越杀越刺激,越杀越酷虐!直杀到始作俑者王建勋也心虚胆寒之地步。
 
八月二日晚,宾阳县革委会召开各区(镇)革委正副主任、宣传队长紧急会议。王建勋开门见山,拟定了议题:“今晚会议要解决一个问题,即各区贯彻执行《七·三布告》的情况,做得好的要学习,不好的也要讲。”汇报上来,全县十五个区、镇,在短短的一周之内,已杀了一千九百九十七人。这个差三人即满两千的数字,终于把一直鼓动、督促杀人的王副师长吓住了:“不要再杀了!杀得太多了!杀罪大恶极的得了!”为了掩饰内心深处的恐惧,王建勋仍然坚定不移地宣称:“我们猛烈地向一小撮阶级敌人进攻,大方向是对的。向敌人专政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对敌人专政手软,就是国民党的立场。”所以“该杀的还得杀!”
 
这个所谓的“刹车会议”之后,各地仍然大杀。怕以后不易再乱杀人,许多地方还加快“进度”。如邹墟同德公社八月三日传达了会议精神,马上打电话通知原订的十八个“专政对象”,每个人自带一根绳到公社集中。宣布完“罪状”,用受难者自带的绳子绑起来,乱棍打死,投尸独石江中。其中有位生产队干部覃采云,正在田里劳动,接通知后立即回家,衣没换,水没喝,拿了“语录本”和一条绳子就走。被缚时,哀求公社干部:“我没有甚么罪,请留我一条命,做工养小孩!”已毫无怜悯之心的人们照样用木棍将其痛殴致死。
 
直至八月六日,集体屠杀的红色风暴才止息。多年后,人们评价说:这个“刹车会”实际成了“动员会”。
 
直到八十年代中期,人们才第一次从官方文件上俯瞰到宾阳屠杀的全貌。据《宾阳县“文化大革命”大事记》(内部文件)披露,在贯彻《七·三布告》那短短的十一天里(1968年7月26日一一8月6日):
 
“全县被打死和迫害致死三千六百八十一人。其中国家干部五十一人,工人二十七人,集体职工七十五人,教师八十七人,农民、居民三千四百四十一人。一批打死的最多有三十四人,被枪决、刀刺、绳勒、叉戳、棍打、水溺、石砸还有个别活埋,手段十分残忍。有三家(三兄弟)全部男性十人都被打死;有一百七十户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十四户被斩草除根,全家灭绝。一家被杀害两人以上的有一百九十户,四百三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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