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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空印案:究竟杀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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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朱元璋反贪,不可谓不力,但成效甚微。明初空印案也被认为是反贪的一个力举,但是考察历史,并非完全如此。在这个案子中,朱元璋又到底杀了多少人?《明史·刑法志》说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说 “二狱所诛杀已过当。”然而,这个估计也是成问题的。
 
  所谓空印案,指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文书而引发的一起著名案件。这个案子在当时为震动一时的大案,而在贪污腐败并不鲜见的当今社会也因其带有重典惩贪的色彩而常被人们所提及。
 
  不过,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多少成效,至多是君主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罢了。当时有一个叫郑士利的生员,他说朱元璋欲严惩空印者,是因为“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明史·郑士利传》)。其实这里说得是客气了点。很多史料记载,朱元璋发现了盖印空白文册的事时,反应是“盛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欺罔”。“欺罔”这两个字,不仅仅可以解释为空印者持空印文书欺罔百姓之意,更可以解释为空印者轻视皇权,也就是朱元璋的权威,私下偷懒,擅自盖印。后一解释可能更贴近朱元璋的心理,因为关于空印案的不合理、不合法和它的坏处,郑士利上书朱元璋,讲得是非常清楚了,而朱元璋的反应仍然是“大怒”,根本不听劝,怀疑郑士利背后另有主谋,反而将郑士利罚去劳改了。这种对郑士利的猜疑,也正是郑士利以一个普通生员的身份上书皇帝指斥时事而触怒了朱元璋的一种反映。
 
  空印案的原委是这样的。当时规定,各地都需每年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才可结项。只要数字有一丁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而且必须重新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因往来路途遥远,派员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以备不时之需。这本是上知下晓的一种习惯性做法,也从来没有哪个中央衙门发布命令禁止过。但是,偏偏皇帝朱元璋不晓得。忽然有一年他发现了这个公开的秘密,大发雷霆,便严惩所有他认为有干系的地方官吏。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也被牵连在内而死去。方克勤的儿子就是后来因反对燕王朱棣篡位而被诛十族的“天下读书种子”方孝孺。
 
  众所周知,明代洪武年间发生了许多大案,以十三年的胡惟庸案、十八年的郭桓案、二十六年的蓝玉案最为知名。有人加上空印案,号洪武中四大案(如孟森《明清史讲义》)。然而,其他三案发生的时间清清楚楚,没有异词,只有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不同说法。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张传玺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纲》都说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这是两本较早的大学历史教材,使用非常广泛。近年新出的樊树志《国史概要》却认为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这是一本带有个人风格的教材,在大陆与香港深受好评,也多次印刷。这三套教材的编写者都是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史学专家,而对于这样一件大案所发生的时间却记载歧异,不能不令人迷惑。(汤纲、南炳文合著《明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朱元璋传”均持十五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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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卫东 来源:网易历史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