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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倾覆之际“洪二代”的流亡生活

作者:庄秋水 来源:《看历史》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点击数: ( 字体: )

 
  
  逃亡
 
  一百多个随从跟着幼天王一路南下,沿途不断丢弃马匹和军装,在湖州他们与干王洪仁玕会合。干王给幼天王采办了绸缎和大米。一个月后,他们不得不再次逃离这座城市,以避开清军、法军和太平叛军的联合进攻。洪仁玕护着幼天王继续向南。10月9日,干王和幼天王被清兵冲散,继而被擒,11月23日洪仁玕在南昌被处决,死前仍不知幼天王和他的儿子洪葵元的下落。
 
  乱军之中,幼天王的随从不知去向, 他独自一人骑着马(自供状里,他说是骑着骡子,想来是分不清马骡)走了几里地。眼见要被清兵赶上,他跌到一个坑里,清军过后他进山藏了四天。一位路人送了他一块面饼,饥饿和恐惧让幼天王出现了幻觉,说一个“极高极大的人,浑身雪白”,给了他一个茶碗大的面饼,当他伸手接过,那人忽然不见了。两天后,他下山剃去长发,在当地姓唐的农夫家里帮佣割水稻,他谎称自己姓张,是湖北人。离开唐家后,他先是被人抢走了衣服,又有个兵勇则强迫他挑担。一直养尊处优的幼天王拒绝做苦力,返回的途中很快他被巡逻的清军抓获。
 
  他的同族兄弟玕王、琅王和瑛王运气好得多。三人被传教士带出天京后,过桥时跌落水中失散。玕王和琅王在水中载沉载浮,顺水而下二十余里,悄悄上岸。琅王用十八对金镯子贿赂村中的一个大户,得以藏匿了一段时间。他们改变装束,装作江湖卖艺人,看着日影向南逃窜。两人变卖琅王所藏的金银,终于抵达广东,最后还剩下两枚戒指。
 
  出逃而身携金银,倒也合乎琅王身份。他本来就是商人,在天京时掌管国库。天国实行圣库制度,《天命诏旨书》规定:“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然后再由上而下分发个人衣食用品。不论官、兵,他们最私人的性生活被男女分营所禁止,思想则受宗教信仰控制,每个人的行动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天王的宗教和他的灵感,否则就要受到严刑酷罚。美国学者弗兰茨·迈克尔在《太平叛乱:历史和档案》里便直接把太平天国政权定义为“极权主义”性质的政权,理由便是这种对部属生活的完全控制。
 
  这种绝对平均主义的平等乌托邦,曾经吸引了大批贫困无告的小农和没有职业的游民们,但在进入南京后,天国政治等级森严,特权阶层安富尊荣、沉湎于物质享受。即使是太平天国最严厉的鸦片禁令,在天国高层中也并不真正实行。英国军官吴士礼访问南京时,官员们向他们买鸦片。当他们去拜访赞王时,正赶上这位贵人鸦片瘾发作。与此同时,扬子江两岸,“大量的家庭挤在低矮、窄小、用芦苇搭成的帐篷式小屋里,刺骨的寒风呼啸着,自北面穿过它薄薄的墙壁。他们穿着令人不忍目睹的破衣烂衫,挤在一起取暖。”(《 太平天国天京观察记》,罗尔纲、王庆成主编:《太平天国》(九))
 
  发生在1856年的那场屠杀过后,洪秀全把自己的儿子天贵(即后来的天贵福)指为天兄耶稣的养子,还有已故西王萧朝贵的两个儿子,他们一起构成了上帝之孙这个神圣家族。他信任自己的两个哥哥和那些从花县来的洪姓子侄,封了大量王爵。玕王洪绍元,琅王洪葵元和瑛王洪春魁正是得利者。琅王和玕王都被称作七千岁,瑛王则是三千岁。“洪二代”们备极尊荣,他们上街出行,“凡朝内军中大小官员兵士如不回避,冒冲仪仗者,斩首不留”。(《贼情汇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三))
 
  已经“升天”的洪秀全不再理会人间妖魔横行,在他的嫡子面临险境时也沉默不语。如果他活着的话,可能会后悔自己对儿子的教育是多么失败。洪天贵福对审讯者说,“那打江山的事都是老天王做的,与我无干”。他做了三首诗献给清军中一位叫唐家桐的人,里面写道:“跟到长毛心难开,东飞西跑多险危;如今跟哥归家日,回去读书考秀才。”
 
  从他的供词里可以推测,大概这个唐家桐是一个诱饵,哄他要带他去湖南读书,套取了他的口供,在深宫中圈养长大的洪天贵福对此毫无戒心。求生欲望强烈的他甚至写下“清朝皇帝万万岁,乱臣贼子总难跑”这样粗鄙直露的媚词。他不晓得自己是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了。其中的利害,江西巡抚沈葆桢一语道破,他在给朝廷的奏折里说洪天贵福不过是个黄口小儿,本无足介意,只是担心有人利用他的名号,“惟洪秀全窃号十有余岁,流毒十有余省,遗孽犹在,则神奸巨憝倚其名号,足以挥召群凶”。(《席军生擒逆首折》,转引自王庆成:《太平天国幼天王、干王等未刊供词中的新史料及辨证》)
 
  11月18日,幼天王被凌迟处死。
 
  在洪天贵福还是尊贵的天孙时,一个清朝降官曾训练一只鹦鹉献给天王,那鹦鹉会说“亚父山河,永永崽坐,永永阔阔扶崽坐”。洪秀全以为这是昭示洪氏家族江山永固的“瑞鸟”,载之于诏旨。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念念难忘口吐人言的那只鹦鹉,在供词里一再提到。父亲播下的所谓神秘力量,所谓天命,已经窜入了他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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