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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为什么强烈想要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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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后,我们知道,宋江缺少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人自上天得来的生命天然地享有追求幸福和尊严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并不需要国家、社会或其他任何个人的认同;个人应当成为自身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并要为其担负主要责任。这种价值观的核心是独立,是不依赖于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自足自立。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尊严、地位不是由他作为一个集团成员的资格或在该集团中的位置来决定的,而是单纯由人的资格获得的。在这种价值观里,不是个人的价值、行为要经过国家、社会的检验才有意义,而是国家、社会的价值、行为要经过个人的认定才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
 
若拿这样一种标准去衡量《水浒》人物的话,宋江可能还比不上被他杀死的阎婆惜。这个流落他乡的妙龄女子,这个熟悉通俗、民族以及原生态等多种唱法的实力派歌手,这个大宋王朝的“超级女生”,因老父病故,无钱葬埋,被家母典卖给宋江作丫头。但她并没有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一样,屈从于国家道德的严厉指令,做一个“孝义黑三郎”的无名花瓶。他要在年华将逝之前,尽情享受生命本身的绚烂和美好。说到底,她只想关起门来,过一个正常女人的日子。她不想把生命本身变成一具盛放国家伦理的器皿。
 
然而,正是这种近乎本能的生活态度刺激了宋江,照亮了宋江生命深处的黑暗、卑微以及像蚁穴一样的苦毒和虚无。他可以忍受这个女人得寸进尺的物质勒索,但他无法忍受这个女人对他生命信条的藐视和敌意。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无意中揭开的秘密,是对他的最大挑衅。于是,他恼羞成怒,挥刀相向。阎婆惜就此离开了我们,享年18岁,但从勇于追求自身价值实现而言,她死有所值,应该开一个追悼会。
 
第二个具有明显个人主义倾向的人物是燕青。这个大宋王朝的超级帅哥,这个吹拉弹唱无所不能的当行演员,这个在摔跤、射箭等多项群众性比赛中荣获金奖的体育明星,因自幼父母双亡,被卢员外聘为高级雇员。后因吴用使计,随主人上了梁山。出生入死,备尝辛酸。功成名就之际,却纳还官诰,长揖主人而去。临别时,他企图说服主人“寻个僻净去处,以终天年”,但被卢俊义断然拒绝。卢说:“自从梁山泊归顺宋朝已来,北破辽兵,南征方腊,勤劳不易,边塞苦楚,弟兄殒折,幸存我一家二人性命。正要衣锦还乡,图个封妻荫子,你如何却寻这等没结果?”燕青笑道:“主人差矣。小乙此去,正有结果。只恐主人此去,定无结果。”言讫,堕泪如雨,浪迹天涯而去。
 
这个见多识广、义气深重的汉子,当初跟随卢俊义南征北讨,只是为补报主人的养育之恩,并不是真的赞同征剿。一旦主人的心愿已了,他便只想返还自我,做个啸傲烟霞的了身汉。这种剔骨还父,剜肉还母,为而不争,功成而不居的精神,唯大智大勇者方能。
 
最后我要说一说晁盖。这个梁山基业的重要缔造人,这个自王伦以来的第二代领导核心,因不主张招安,而乐得在梁山与众兄弟行侠仗义,逍遥自在,被今人目为“胸无大志”的“草莽匹夫”。若从传统政治学的权谋机诈,为进官僚体制不择手段的功利主义立场上看,晁盖也许够不上“深谋远虑”,但这仍然是一种低级政治学中的庸俗见解。且不说“招安”是不是“大志”,单从结果来看,南征方腊,十损其八,宋江和他的107位兄弟只有36人全身而还,连宋江本人都落得个赐酒药死的下场,就说明招安是一场领导者错误发动的,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梁山带来严重灾难的败举。圣经上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本想扬名立万,燕然勒石,最后却死无葬身之地,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志”?如果晁盖不死,也许他没有能力并吞海内,取赵宋而代之,但以他重情尚义的立场,他如何肯攻打方腊,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也许有人说,大宋疆域广阔,晁盖即使不投降,守住梁山又能怎样?我的回答是,在一个大一统帝国的版图上,有梁山和没有梁山是不一样的:有梁山,就等于在集权帝国的内部划出了一块自治的地方,天下的英雄好汉就可以汇聚哪里,就使得无数被体制挤压,被官府追杀的人有了用脚投票的可能。
 
而最终是晁的中箭身亡改变了这一切。临死之际,他留下遗言:“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这等于明白无误地告诉众人,不可让宋江做山寨之主。因为所有的弟兄都知道,凭宋江的那两下三脚猫功夫,根本不可能捉住力敌万人的史文恭。而最终通过分化瓦解晁盖旧部,假意让与没有根基的卢俊义等办法,宋江成功地完成了权力交替,成为继晁盖之后的第三代领导核心。
 
 
宋江一上台,就把“招安”作为一项基本“山策”来抓。他先是通过好言相劝打压了武松、鲁智深等主战派将领的反对意见,又通过喝斥、威吓等办法安定了李逵等心腹干将的谋反之心,进而不惜一切手段拉拢了一批像呼延灼、徐宁、卢俊义这样的中上流人士入伙梁山,来扩大“招安”的民意基础。这样,“招安派”的主张就占了上风,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就成了梁山的路线,不同意见完全被雪藏起来。
 
而这种好同恶异、强加于人、权力最大者说了算的方针,正是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的根本特征。在这种价值观里,绝对不允许做的事是没有的。只要符合“整体利益”,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千万人的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团聚,每一个个体生命的独立、尊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在个人主义者看来,手段和目的是不可分割的,手段就是目的;而在一个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看来,目的可以说明手段的正当性。只要是领导集团的命令——最后总是简化为领导个人的命令——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干的。吴用秉承宋江旨意,为赚卢俊义上山,可以害得他家破人亡;宋江为了保住自己的一世清名,可以将生死兄弟李逵谋杀。
 
在这种道德观的支配下,个体不允许有运用良心判断是非的自由。他的尊严、地位、发言权以及伤害别人的能力,取决于它在这个暴力集团中的位置,而不是他的勤勉、才智和有益于公众的道德水平。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种想成为某个集团成员的渴望,往往是出于对某种理想的无私热忱,就像宋江天天把“忠义”挂在嘴边一样,但实际上,这种对权力秩序有强烈依恋情结的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一以贯之的信念。掩盖在热忱之下的通常是一种单纯的对权力本身的热爱。也就是对有人服从,以及成为某架功能齐全、力量超强的机器上的一个部件后可以随意支配别人生命和幸福的满足感。
 
这种观念和价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根据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只要养育这种观念的社会形态,奖励和刺激这种价值的制度在,这种观念和价值就不可能一日根除。虽然独立的精神是否可能在一切地方都被专制主义窒息和鲸吞,是令人怀疑的;但让所有的人都顶住舆论的压力,冒着坐牢、杀头、离婚的危险追求个人的价值自由,同样是不可预期的。在一个几千年来,只有加入官僚集团才能获得保障和安全的社会里,在一个官方垄断一切荣誉和地位的体制里,在一个除了成为国家薪给人员之外,别的任何行当都随时有可能遭遇歧视和掠夺的地方,任何时代都只可能是极少数人顶住了利益和安全的诱惑,成为自主精神的守护人。
 
这么说,并不是打算对那些挥刀自宫,主动入怀,一朝得势后便仗势欺人的人予以宽容,实际上,即使在大宋朝也不是所有的小吏都像宋江一样地高耸尊臀。看《水浒》,我们知道,征方腊何尝是宋徽宗的主意?为领王命,宋江不惜乔装打扮,急急请缨,说动宿太尉保奏,才得到了杀人的许可证。但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探讨宋江招安的历史原因,一味指责宋江的奴隶主义心态,就仍然免不了“苛求古人”之嫌。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毁坏生产奴隶的专制主义制度,建立一个平等、包容的开放性社会体系,才能使许许多多的宋江不受招安;当然,如其那样,形形色色的宋江根本就用不着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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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狄 马 来源:中国国学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