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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汉奸史:颇为复杂的“汉奸发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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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我印象里,汉奸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辩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但它无疑是咱们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本指汉族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随其不同的历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离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就连抗日战争也没赶上。在我印象里,汉奸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辩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于男人就象贞操之于女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不在原因(缘何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他们对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人觉得“侠谷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我们看历史,只问个人的“有骨头”、“没骨头”,往往失诸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相当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后来秦并六国,统一者并非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是楚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他不惜搬兵入郢,掘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没跑。但也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大家对子胥非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齿,扬言“我必覆楚”。他说“子能覆楚,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楚竟因此而复。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此。“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的“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此。司马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卫青、霍去病、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法守职”、“少言不泄”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国不能道辞”,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作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二书,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自结发大小七十于战,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血战浚稽山。虽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遣余卒溃围,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怕死,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母弟妻子尽诛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汉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亲的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汉奸”。
 
读《史记》、《汉书》二书,你会发现,那时的军人太苦。文帝时冯唐有言:“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军人“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赏可不行,罚则必用。武帝时,地方吏治虽号称“破觚为圜,斫雕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但在军队中却依然是“法若凝脂”,密不透风。汉《军法》规定:“畏懦当斩”,“逗桡当斩”,“失期当斩”,“失道当斩”,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广就因生俘逃归,坐法当斩,赎为庶人,打发回家。后经启用,亦不得志。最后竟因期会失道,不堪再受刀笔吏之辱,引刀自刭。陵若生还,可想而知。所以若从“组织”的观点看问题,李陵倒也并不冤枉。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有一戏剧性场面。李陵不是铁板钉钉的汉奸吗(而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团结”的今天也还没有得到历史学家的原谅?)可是汉武帝死后你猜怎么着?汉政府却特意差他的老乡到匈奴去看他,告之“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而李陵也真倔,居然说“归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心。在他看来,大丈夫贵在从一,忌在反覆。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
 
陵自尊如此,仍有广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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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零 来源:《读书》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