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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汉奸史:颇为复杂的“汉奸发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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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南北之争或“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但它的高潮是宋元,特别是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最近,读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我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他既不是寻常所见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象,“冲冠一怒为红颜”,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
 
吴三桂的一生(1612—1678)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前半生(从1岁到32岁)在明末,是“旧朝之重镇”;后半生(33岁到67岁)在清初,是“新朝之勋臣”。这个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连本阶级视为寇雠的李自成,他也考虑过投降。以气节论,似一无足取,从过程看,则震撼人心。荣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吴三桂的一生他分为三段:“明末悍将”、“清初藩王”和独树一帜,正好是三部曲。其变形之迹耐人寻味。
 
作为“明末悍将”,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家,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孝节义(他十六岁时曾闯围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军中的王牌,战斗力最强。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这样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
 
在历史紧要关头,三桂别无选择又必须选择。事实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都一一试过。最初,闯围京师,崇祯决定弃宁远而召吴入卫(“先安内而后攘外”),他卷甲赴关,事已后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着,他也考虑过投降李自成,但农民军穷疯恨极,入城后到处抓捕拷打明降官,专以抢掠金帛女人为事,令他望而却步。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只好断息此念。然后,死他也想过,但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气浩然的美感,但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却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现。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才决定接引清兵。
 
情况更复杂的是,据学者考证,即使吴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并不是降清而只是联清。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威远台与满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实际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出兵平闯,达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这与南明弘光政权的立场其实完全一致,也是“阶级仇”超过“民族恨”,“安内”胜于“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统观念来看,非但无可指责,还受到普遍赞扬,以为“克复神京,功在唐郭(子仪)、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不起的救国大英雄。
 
吴三桂作出其最后选择,内心一定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满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人早已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厚禄,他都没有降。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有所不同。它的代价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父讨贼是“义”)。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胥,南明也把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三桂既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子胥。
 
对明朝的灭亡,吴三桂当然起了关键作用。但我们与其说它亡于清,不如说它亡于闯;与其说它亡于闯,不如说它亡于己。明朝上下,从廷吏到边将,从流寇到遗臣叛服无定,内讧不已,乃自取灭亡。三桂本想救明却导致覆明,正说明了它的不可救药。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独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汉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我们可以不去管。问题是吴三桂替清朝卖了三十年的命,现在起兵造反,何以号召天下?在吴三桂的讨清檄文中,我们可以读到:
 
……本镇独居关外,矢尽兵穷,泪干有血,心痛无声,不得已歃血定盟,许虏藩封,暂借夷兵十万,身为前驱,斩将入关,李贼遁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亲擒贼帅,斩首太庙,以谢先帝之灵。幸而贼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择立嗣君,更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谢夷人。不意狡虏逆天背盟,乘我内虚,雄踞燕都,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方知拒虎进狼之非,莫挽抱薪救火之误。本镇刺心呕血,追悔无及,将欲反戈北逐,扫荡腥气,适值周、田二皇亲,密会太监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甫三岁,刺股为记,寄命托孤,宗社是赖。姑饮泣隐忍,未敢轻举,以帮避居穷壤,养晦待时,选将练兵,密图恢复,枕戈听漏,束马瞻星,磨砺竞惕者,盖三十年矣。……
 
这段话,前半是真后半是假。吴三桂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全圆满,不惜编造离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释却有个时间的麻烦: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卧薪尝胆,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别是诗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种历史角色,还浓缩了“汉奸发生学”的曲折微妙。
 
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处死,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取其辱,并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型。
 
现在,因“胡汉之争”的消亡,“汉奸”的内涵已发生变化。尽管伴随现代化的席卷全球,人们正在向新一轮的“车书一统”步步逼近,但是种族、民族间的仇杀仍不知何时是了。特别是那些后发类型的国家,因被动适应,往往不免有遭受强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经古老而辉煌,如果其对手又是前仇或夙敌,即使没有战争,哪怕一场球赛,也照样萦系着此类脆弱和敏感。比如近来人们大骂何智丽为“吴三桂”便是明显的一例。
 
现在的“汉奸”是什么标准?我不知道。不过历史的教训很清楚:正像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其实“汉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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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零 来源:《读书》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