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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发钦差大臣:清朝县令如何“摆平”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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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常见。我在读史书时留心搜集数月,收获寥寥。时间长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而帝国体制延续两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成规对自己最有利。这就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在虞知府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已经尽了东道的责任,连娼妓都帮他找了,虞知府还要撺掇张藩台出卖林县令,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就是虞知府不对。
 
  在张藩台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也算小心伺候了。省政府办事索取使费,介休就老老实实地给,并没有说三道四。招待钦差大臣本来并不是林县令的直接责任,钦差大臣得了数万两银子,只能领几个省市领导的人情,绝对不会领他林县令的人情,但是上级摊派下来,林县令并没有说二话。他买的是省市领导的面子。既然林县令已经尽到了在陋规中的责任,并没有露出公事公办的脸色,省市领导也就有义务替他担待遮掩,不能再摆出公事公办的架势。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把他的小错误卖给御史呢?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又是张藩台的不对。
 
  总之,尽管从表面看来林县令违规了,好像他不懂规矩,揭发了钦差大臣与山西几位领导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质上,并不是林县令违规,相反,他的所作所为正是维护潜规则的尊严,他要惩罚违规者。出卖钦差大臣只是一个间接的连带,一张惩罚违规者的王牌。
 
  遭到林县令的重击,张藩台很快就清醒过来,他立刻决定向七品芝麻官低头。在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的同时,张藩台和姜首道(太原一把手)与林县令谈判,答应赔他一笔巨款,补偿被"斥革"的损失,也请他认个错,撤回上诉。张藩台肯出的巨款数目是一万两银子,虞知府激变责任最重,一个人掏三千两,其余七千两由张藩台、姜首道和太原的王知府分担。
 
  以当时中央规定的粮价折算,一万两银子将近二百万人民币,数字不算小了。我不清楚道光年间捐一个县令的官价是多少,但我知道清朝同治年间,也就是此事发生的二三十年后,买一个县令只要三千两银子(注2)。由此看来,林县令赚了不少,但是他仍然不干。几经周折,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林县令宣称介休财政亏空巨万,张藩台和姜首道答应由后任承担这笔亏损。按照清朝的正式的规矩,林县令的亏空要由他自己赔补,赔不起就要抄家。现在林县令不用赔了,等于又得了一万两银子。对张藩台一方来说,这个方案的好处是不用自己掏腰包,麻烦是需要找一个肯顶着这笔巨额亏损接任介休县令的冤大头。姜首道找到了这样的大头,名字叫多瑞,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
 
  于是,林县令认错撤诉,姜首道则出面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说事已查明,不用入奏皇上了。杨巡抚看了汇报,对张集馨说:姜首道等人既然已经查办明白了,我也不愿入告。一旦入奏皇上,张藩台恐怕不能不受连累。不过这摊派钦差费一项,事关重大,必须再查,以免后患。杨巡抚委派张集馨和叶名琛专查这笔款子。
 
  我以为杨巡抚的决定是非常英明的,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林县令凭着几封信,把山西的省领导们折腾得焦头烂额,用两万两银子才算把事摆平,这分明树立了一个危险榜样,想学习林县令的人还有多少?这种地雷一般的、一旦处分下级官员就会爆炸的信件还有多少?花多少银子才能摆平?留着如此重大的隐患,省领导还怎么当?
 
  张集馨受命之后,与叶名琛商量了一个清除地雷的办法,其名义之严正,构思之巧妙,清除之彻底,直叫我看得目瞪口呆,拍案叫绝。张集馨声称,此事固然不能因为林县令说一句话就信以为真,也不能因为林县令认一个错就断定全无。因此,特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级政府,凡摊派过钦差费的,立刻要据实上报。没有摊派过的,也要出具切实的书面保证,加印盖章,送省备案。
 
  试想,林县令与领导翻脸时是什么处境?他已经被中央下令“斥革”,整个成了无产者,再没什么可损失了。现在的各级领导又是什么处境?他们最要紧的是保官和升官,谁愿意拿自己的前程冒险,像绑票的土匪一样敲诈领导?果然,张集馨很快就收到了下属各级政府盖了大印的保证书,全省皆无摊派问题。地雷报废了,危机摆平了。
 
 
  如果把官场上的潜规则体系比喻为一座大楼,那么,这座大楼始终躲藏在堂皇的正式规则大厦的阴影中,而上述事件不过是在灰暗大楼的一个高层套间里闹了几个月的一段小事。大楼里还有许多楼层和许多房间,那里边的人们每天过着平凡多于热闹的日子。在大楼外边的院落里,也不时上演一些精彩的剧目。
 
  全面描绘潜规则大楼内外及其悠久历史,远非本文所能胜任,但我们不妨随张集馨在西北角的楼梯上转几层,看看其他楼层和房间的模样。因为楼层和房间太多,我只能以静态描绘为主,迅速浏览一遍部分房间的门窗尺寸,房间里发生的故事只好简略或者由前边的事件代表了。但读者不难想象,每一间房子里,都可能演出过精彩纷呈的戏剧。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十七日,上述危机过去五年之后,四十五岁的张集馨接到皇上的任命,出任陕西督粮道。这个官是著名的肥缺,近似现在的陕西省军区后勤部主任,勉强也可以叫省粮食局局长,主要负责征收、保管和供应西北地区的军粮。俗话说“过手三分肥”,陕西粮道每年过手粮食二十万石(约一万五千吨),他该有多肥?又该如何分肥?(注3)
 
  我得先声明一句:张集馨不是贪官,按照官场的真实标准衡量,他的操守要算相当不错。这一点就连皇上也很赞赏。在接到任命的第二天张集馨拜见皇上,皇上说:听说你的操守甚好,前几年申启贤(山西一把手)年终密考,还称赞了你的操守。此去陕西,你更要坚持,老而弥笃,保持人臣的晚节。张集馨表示:谨遵圣训。
 
  拜领皇帝的教导之后,张集馨开始按照潜规则处理分肥问题。
 
  一般来说,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的养廉银子,其数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较多。可是京官对外官的升迁和任命又有比较大的影响,“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并不难懂。于是,在长期的官场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种交换机制: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则向京官送钱送东西。前边提到的“钦差费”就是这类交换的一种。这类陋规的名目还包括离京送的“别敬”,夏天送的“冰敬”和冬天送的“炭敬”。“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深浅、京官的用处和外官的肥瘦。
 
  张集馨接到任命时,已经在北京住了四个月,旅费快用完了。他写道:“今得此缺,向来著名,不得不普律应酬。”于是大举借债。他托人从广东洋行以九厘行息借了九千两银子,从山西钱庄借了五千两银子,又从同事和朋友那里借了二千两。张集馨记载道:连同我在京买礼物的数百两银子,共用去别敬一万七千两,几乎都没有路费了。
 
  一万七千两这个数字似乎有点吓人。我们知道这相当于人民币三四百万,可以买上百处房产或五六百条人命。陕西粮道能有这么肥么?此外,用得着如此出血分肥么?究竟粮道有多肥,我们一会就会看到。至于分肥,从情理推测,掏私人腰包的一方肯定是知道心疼的,张集馨也用了“不得不”这个词,想必是无可奈何,不敢不遵守规矩。
 
  这次在北京究竟是如何分肥的,张集馨没有详细记载。但两年之后他调任四川臬司(主管公安司法的副省长),在北京又送了一万五千两银子的别敬,并记下了具体的“尺寸”:军机大臣(类似政治局委员)的别敬,每处四百两银子。上下两班章京(类似为军机处服务的秘书处,共三十二人),每位十六两。其中有交情的,或者与他有通信联系,帮助他办折子的,一百两、八十两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类似监察部长),每位一百两。侍郎(副部长们)、大九卿五十两。依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一概要应酬到。看看这些数字,动辄就出手一两座宅院,少说也送上半条人命,潜规则所承担的分配财富的重任,真叫人刮目相看。
 
  在张集馨任上,每年还往京城送炭敬,具体数目未见记载。
 
  我们已经转完潜规则大楼的京官层,现在随着张集馨下一层楼梯继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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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 思 来源:共识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