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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的迷误看中国民主之路

作者:袁伟时 来源:《公法评论》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点击数: ( 字体: )

 
 
  还要指出,孙文而且把这种错误的政治文化用于对付自己的同志。参与当时决策讨论和襄助黄兴南京举兵反抗的章士钊写道:当时在上海附近真正称得上“可用之兵力”的只剩下南京的第八师,“癸丑(1913)夏间之所剩者,该师人数不过三千。……夫革命功成,而革命队伍之零落涣散,至如此极,中山先生不得委为不知。”对这一硕果仅存的部队,孙文也使用了令人震惊的手段:派人“携番银两万,买收营连长……令其屠杀师旅长自代而起义”!这些师、旅长闻讯只好表态:“吾师以内讧毁,不如以全部讨袁亡”,被迫在条件不备的情况下,仓促起义。章氏感慨万千地说:孙氏“己身当时所定指挥方式,并不是令出惟行,而止于贿买杀人,自乱步武。倘孙先生之所谓指挥而如量施行也,则太平天国北王、东王自相残杀之往事,定然重演一徧。”
 
  这种思维和行动方式给袁世凯之流帮了大忙。他们暗地里干了枪杀政敌的罪恶勾当,反而口口声声要维持法治、秩序和共和制度。那些北洋将领甚至振振有词地说:“要知四万万同胞为求幸福而革命,非为拥戴一二伟人而革命。我军人为保卫四万万同胞而赞成共和,非为推戴一二伟人而赞成共和……乱天下者,与天下共击之。我辈军人向不入党,只知有国,不知有党……如有倾覆政府,破坏共和之人,我军人枕戈而待,不敢言劳。”他们似乎成了军队国家化、保卫共和制度的先锋!国民党不但在军事上失败了,在政治上也失败了。在袁世凯称帝时,梁启超、蔡锷成为反对这一倒行逆施的主帅,国民党领导的力量成为他们的附庸绝非偶然。
 
  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还开创了长期困扰民国的恶劣政治模式。
 
  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中国开始建立现代法律体系。那是“清末新政”。第二个十年,民国建立,连宪法(最初叫《临时约法》)也有了。三权分立、法治、司法独立、国会权力不容侵犯、军人不得干政……大清帝国的文臣、武将摇身一变成了民国公仆,居然也把这些现代政治常识背得滚瓜烂熟。真有点难为他们了。
 
  这不完全是假的。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好些正在成为现实。不然的话,江苏省辖下的小小的上海地方检察院,就不敢两次发出传票,要国务总理赵秉钧到院作供了。这是20世纪中国绝无仅有的传讯在职总理的案例。如果不嫌夸大的话,这很可能是整部中国文明史中,迄今为止绝无仅有的一例。笔者的中国历史知识很不完备,确实没有记起那一朝代曾有执法部门主动传讯(奉旨者除外)当朝宰相的先例。同时,赵秉钧虽然没有到上海接受传讯,也不能不作出正式答覆:“惟民国立国精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用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针对对他的指控,他也作了可以自圆其说的答复。从法律观点去审视,对一个彻底拒绝感情因素掺入的史家来说,只能有一个结论:此案的真相——是否袁世凯、赵秉钧直接指使这次暗杀,还有待清查有关档案去彻底弄清。不能因为憎恨袁、赵二人就连他们提出的反驳论据也不屑一顾,而孤陋寡闻如笔者,却还没有读到史家对这些论据的冷静分析(如据赵氏说,密电码和拨交的经费是为整顿青红帮和搜集其他情报之用)。更重要的是,从赵氏表明的态度看,不能说依靠法律解决的路已经走完。
 
  民主和法治的威胁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不守法的执政者。权力本来有自我扩张的冲动。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去束缚、监督和牵制,它会毫不犹豫地侵犯公民的权利和其他公共机构的权力。中国执政者还有自己的特殊背景--在专制制度下成长,耳濡目染的是风吹草偃--于是,“天王圣明,臣罪当诛” ,不准臣子和民众说不,否则就封报、捉人、就地正法!这些因素的汇合,孕育成民国初年的怪胎:专制与民主、法治的神经线路纠缠交错的共和国。
 
  另一方面是不守法的反对派。任何号称民主的制度,没有反对派履行竞争、监督、牵制的职能,必然蜕化为专制统治。多元是民主、自由的内在要求。但反对派也必须依法运作,否则必然出现另 一种专制--无法无天的“暴民专制”(“群众专政”)。民国初年的畸形儿要矫形,需要特别高明的医生--反对派。不幸,当时的反对派--国民党在孙文的带领下却走上了一条歪路。他们不是以民主、法治去矫治专制,却以非法的武装手段或其他暴力去对待非法。
 
  在法律解决的空间依然存在,国会运作尚未停止的情况下,孙文及其追随者的所谓“二次革命”,从法理上说,无疑是非法的。从力量对比上看,这是一次绝望的反抗。作为一个政治组织的领袖看不到这个显而易见的形势,无疑是不智。在政治舞台上,即使自认为是“革命 ”或“正义”的事业,也不能不计成败利钝,不考虑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前途。
 
  从历史发展的全局看,宋案当然是袁世凯及其支持者犯下的罪行;但以此为由称兵进行所谓“革命”,也是民国史的一个不明智和非常不幸的开端 。此举给袁世凯之流提供了明目张胆堵塞军队国家化、不准干预政治的道路的借口,从而错过了逐步改造当时的各种武装力量,使之向现代国家军队转化的机遇。民国时期连绵不断的军阀混战,虽然可以从社会经济结构中找到其深层次的根源 ,但从政治文化层面看,却是以此次所谓“二次革命”为开端的。从此,有军便有权,公理 、正义、“革命”--成了掩盖纵横捭阖的各种肮脏交易的外衣,兵连祸接,社会动荡,国困民穷。
 
  梁漱溟是老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后当记者,曾认真观察过民初政治生态的变化。1922年1月,他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说:“现在很清楚摆在外面的,就是武人势力的局面……至于说到助长这种武人势力的原因,却不能不责备革命先辈,他们无论如何,不应用二次革命那种手段。二次革命实在是以武力为政争的开端。从此以后,凡是要为政治活动的,总要去奔走武人的门下……武人的威权从此一步一步的增长,到现在而达极点。”这位过来人的意见,值得人们深思。
 
  政治家的抉择可以深刻地影响历史发展的面貌。不能指望忽然有一天从天上掉下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现代化中国。但是,如果政治家拒绝兵戎相见,坚持用政治斗争、法律手段和诉诸公民的理性和良知的方式解决纷争,中国的政治家和公民就有可能逐步净化和提高自己,从而逐步把中国社会推向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不幸,孙文及其追随者选择以刀枪分是非的道路,于是,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不堪回首的记录就无法避免了。
 
  不应忘记,除了武人干政这个顽症外,“二次革命”还给袁世凯摧毁国会找到了借口。由于失去合法的反对派的牵制,御用的参政院顺利成立;稍后,就是由这个参政院两次推戴,把袁世凯抬上皇帝宝座的。历史明确记下:不是国会贻误了中国,而是撇开国会和法治带来灾难性后果。
 
  必须严肃指出:北洋军阀的罪恶是洗刷不了的;笔者更无意为他们辩护。但本文讨论的不是北洋军阀史,而是在社会转型中,像孙文那样的现代政治家在建立了民主共和的框架后,应该采取怎样的正确策略,处理新旧参半的政治势力,推动“民国”名副其实的问题。“春秋责备贤者”,现代史学更不能回避对革命势力及其领袖的分析。
 
  把小团体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
 
  政治家和政治组织的内外政策是交相为用的。与其对内政策紧密联系,孙文的对外政策上也留下一长串平常人难于理解的记录。从民初开始,这些记录在国内外的出版物中就不断有所披露,在研究近代中国的史家中对有关事实毫不知情的,大约十分罕见。不过,在中国大陆 ,人们没有把这些史料系统排列出来,加上标准教科书讳莫如深,一般读者知道真实情况的似乎也不多。请读者允许我做一回文抄公,主要根据中国大陆近20年的出版物,将有关事实抄录如下:
 
  第一,“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以大面积的租界”。“约摸在1900年6月初,孙博士(按:早已有人指出,孙文一生从未得过博士或荣誉博士学位,说他是博士纯属以讹传讹。可能是Dr.——医生的误译。他是医学院毕业生,也行过医。)会晤了法国公使朱尔斯·哈尔蒙德……希望得到法国军火装备和法国军事参谋的帮助,按照哈尔蒙德先生的报告,作为交换条件,孙中山提出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人大面积的租界”。1902年12月底或者1903年1月 ,孙中山抵河内,与法国总督的私人秘书会谈,“孙博士答应,在华南建立起联邦共和国以后,它将转向法国要求帮助,为了取得法国的支持,并将给以大面积的租界。”
 
  第二,1910年3月,孙文与美国人荷默·利和布思会谈,“这三个人建立了一个‘辛迪加’ ……孙博士任命布思为辛迪加和同盟会两者的‘驻国外的唯一财务代表’,并且授他以处理贷款、收款和购买所有陆海军装备的代理人的全权。辛迪加保留其权利,以负责掌握铁路建设的借款,割让满洲矿藏租借地给美国支持者,在临时政府建立以后,将借款转用于中国的经济建设。”“美国人同意在十七个月之内筹足三百五十万元,分为四期摊付给孙博士。”
 
  第三,武昌起义后,孙文到了伦敦,寻求英国政府的帮助。“孙博士答应在英国政府的建议下活动……他答应给英国和美国享有超过所有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他将把中国的海军置于服从他个人命令的英国军官指挥之下,对于日本的态度,他将根据英国的建议办事。”由于英国政府寄希望于袁世凯,没有理睬这些建议。
 
  第四,出卖满蒙。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身为临时大总统的孙文,偕同秘书长胡汉民同三井财团代表森恪及宫崎滔天、山田纯三郎会谈。会谈前,森恪等曾得到先后出任首相的日本政界元老桂太郎、山县有朋等授意,冀图与孙文等革命党人订立密约,使东三省归日本所有。会谈中,孙文表示 :“当此次举事之初,余等即拟将满洲委之于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国革命。”日本政 府如能“火速提供资金援助”,“余或黄兴中之一人可赴日本会见桂公,就满洲问题与革命政府之前途,共商大计。”森恪在会谈当天下午6时还发出一封经过孙文、胡汉民修改的致日本有关人士的特急电报,内称:“关于租借满洲,孙文已表应允……如能在汉冶萍公司五百万元借款之外再借与一千万元,则孙等与袁世凯之和议即可中止,而孙文或黄兴即可赴日订立关于满州之密约 。”此事一波三折,最后因日本陆军大臣石本新六的反对没有办成。原因是:“按照日本军部的扩张主义分子的观点,在中日、日俄两次战争中,满洲是日本人为之抛洒珍贵的鲜血的地方,理应享有一切权益,而无须以金钱收买。”
 
  据与孙文有密切交往的内田良平说,从1905甚至更早时开始,孙就曾在游说日本朝野人士时一再声称:“满蒙可任日本取之,中国革命的目的在灭满兴汉”,“日本如能援助中国革命 ,将以满蒙让渡与日本。”从1898年起至1923年止,包括与森恪的谈话在内,类似的记录共 10条,交涉对象包括首相、陆军参谋总长、政坛元老、财阀等等。
 
  第五,把设立国家中央银行的权利让给日本人。
 
  1912年1月10日,南京临时政府刚刚成立,孙文便致信曾任大藏大臣的阪谷芳郎,委托他建立中国的中央银行。同日,又电告阪谷:“设立中央银行事,应即迅速进行。”十天后,阪谷便复函孙文说“接到贵电及中华民国元年一月初十日贵翰,委托阪谷以贵国中央银行设立之事”,因此他草拟了《中华国立中央银行设立特许札》,要求孙文盖章批准。其中规定“该特许札之有效期限,自交付特许札之日起算,以五十年为限。”“该银行有发行纸币之特权。”其他职能包括“国库之岁入及岁出”、“内外国债之整理及新招集国债之时,可使该银行办理” 、 “货币之整理及改造”、“管理印花纸出入贩卖等事”、“政府设定监督银行之业务”等等 。重要人事之“任免全权”,也交给阪谷,虽然规定“政府自该银行开业年满五年之后,于一年内以付价,得收买外国人所有股份”,但又规定“政府于本条期限之间不能收买,则本条买收权为消灭。”
 
  把设立经营和管理中央银行的特权交给一个曾任外国内阁大臣的外国人,担负财政收支、发行货币和监督全国银行系统的重任,这是事关国家主权的大事。孙文如此轻率地处理,虽然当时没有办成,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失误。此事曾于1913年5月19日被著名记者黄远庸公诸报端,这是国内报刊第一次揭露孙文在对外关系中损害国家利益。就事情本身来说,应该说是大众传媒履行监督政治家这一类公共人物的职责的大好事。袁世凯政府虽曾利用此事批评孙文,但这正是现代政治中不同政治势力互相批评、监督、争取公民信任应有的常规。中国公民有权知道这一类信息,20世纪中国政治的腐败和专横,恰恰是与执政者实行愚民政策,拒绝公开政务息息相关的。
 
  第六,与袁世凯竞相向日本政府争宠。
 
  宋案发生以后,孙文认为“日助我则我胜,日助袁则袁胜。”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孙文与袁世凯都不惜代价 ,争取日本的支持。早在30年代初,后来任《大公报》总编辑的著名报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中,全文公布了孙文1914年5月11日给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这封信有四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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