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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借“改革”之名掠夺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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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逢深圳经济特区建区30周年,举国上下对改革开放赞歌不绝,赞歌是应该的——今天的中国除了改革开放,没有第二条路好走。但我们在赞歌之余,也应该警惕有人借改革之名掠夺大众。改革所出现的问题,几乎都与此有密切关系。如“新三座大山”——价格暴涨的教育、医疗、住房——就是一个典型,它们打着改革的旗号,在维持行业垄断的情况下放开部门的经营自主权,从而使价格迅速上涨。经济学已经告诉我们,垄断的基本作用就是导致价格上涨;反过来也可以说,价格上涨必定是垄断供给(或具有垄断样式的供给)的瓶颈所导致。而这些假改革,实际上是将垄断的作用放大化,因为它在维持行业高准入门槛的情况下,准许部门有自由定价权。另外一个“借改革之名掠夺大众”的事例就是所谓的“国企改革”,它借口说国企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而要改制,但另一方面又没有改革与建立必要的社会公正机制,这样,在改革的借口下,国企公众资产被“内部人”瓜分了。所以,弄清楚“改革”的基本意义是非常关键的,这样可以使我们判断清楚什么样的措施是假改革,什么样的措施才是真改革,特别使我们有能力判断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行掠夺大众之实的行为。
 
事实上,我们的改革有几条基本原则,这就是:首先,开放行业准入限制;其次,在开放行业从而形成相应竞争条件下,给予部门企业以相应的经营自主权。第二点的存在以第一点的存在为依据。而当今许多改革之所以是假改革,就是因为它只有第二点,而没有第一点的前提条件。比如所谓教育产业化,实际上就是在原有垄断形态的教育体制下,单纯给予教育部门以第二点条件,这就是教育产业化导致相应价格上涨的关键原因。房地产则是政府部门与相关开发商之间的“合谋垄断”,从而使行业准入门槛非常高,个人的自主合作建房基本上是不可能。如果真想把住房价格降下来,就应该容许需要住房者自己购买土地、自己雇请施工人员进行建设。政府只进行必要的规划,只提供必要的公证服务。如果能够容许房地产市场的如此开放,就根本不用担心住房价格问题,就不必需要政府花九牛二虎之力来调控房价,来回避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泡沫与金融危机。然而,在实际中,违背这两条,因而导致借改革之名掠夺人民的事件屡见不鲜。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利用高垄断掠夺人民
 
这主要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利用自身处于资源稀缺且具有战略性的领域的条件,在争取本部门利益时又可以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又由于我国的宪政缺陷,行政部门有实际立法权,通过发布一纸部门“意见”就可以将垄断权拿到手。例如,在石油行业中有一个“3 8号文件”,就是一个没有经过立法程序、但赋予中石油和中石化巨大垄断权的“部门意见”。其借口只是中小炼油厂技术差和成本高。有了“合法的”垄断地位,垄断企业可以一只手伸向消费者,另一只手伸向国库。据一项研究报告,石油资源国政府占总利润的所得份额,包括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和税收,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约为60%~70%,在发展中国家约为75%~85%,个别国家高达9O%。而在我国,尽管利润受到工资福利等成本的大幅挤压,据中石油20O5年财务报表,政府所得仍只占40%;据中石化2005年财务报表,这一比例也仅为54%。更为荒唐的是,尽管20O5年中石化赚取了509亿的巨额营业利润,却还从中央政府那里索要了100亿元的补贴。如果按比较保守的70%的标准,中石油2OO5年的总利润中应该有1357亿元归中国政府,中石化则应有318亿元归中国政府,且应取消100亿元补贴。可以发现,只要一个产业存在垄断,全社会,包括国库和消费者,每年就可能有数千亿元的收入被侵夺;十个垄断产业就会转移走数万亿的收入。这相当于我国一年GDP的若干分之一,也相当于每一个中国人收入的不小份额被垄断部门侵夺。这部分巨大利益,按照垄断部门的内部规则分配。在垄断部门,如石油部门,可以不问利润是否努力所得,直接将工资与利润水平挂钩。当然也不要以为,在亏损的垄断企业中工资就不会偏高。例如,尽管国有银行创造了数万亿的坏账,也挡不住它的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2O04年)。名义工资之外,还有包括以住房为主的非货币的高额福利。更不用说,在工资福利之外,还有所谓“职务消费”,包括出门开豪华公车,出差住五星级酒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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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力建 来源:博客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