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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着历史能无所顾忌地站出来说明真相

作者:陈行之 来源:作者博客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9日 点击数: ( 字体: )

 
 
  其实周祥千还是有其他选择的。有利于闹事首领的策略就是把事情挑大,得寸进尺地将目标提高,让官府难以让步。对周祥千来说,最理想的结局就是激化官府和民众的冲突,联合东乡揭杆而起,率领一支人马加入太平天国运动,甚至自己闹出一场太平天国运动。那些中农自然是不容易卷入的,但是还有贫农,还有闹事的积极分子,可以利用他们组建纠察队,严厉打击一切企图与官府妥协的机会主义倾向。按照律条,周祥千反正也是一死,何不闹他个痛快?中国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英雄,在他们可以挑拨激化事态,可以裹胁和利用民意的时候,主动放弃自己的最后一线希望,挺身当了民众贡献给统治者的牺牲。
 
  假如周祥千不去投案自首,我们也能根据张潮青的遭遇推测出他的结局——段光清去石山衕谈判的时候,与张潮青的谋主李芝英私下交换过看法。段光清问李芝英是不是要造反,李芝英说,百姓抗官出于无奈,官府不问罪,百姓就不会主动进攻。段光清也告诉他,此事闹大了官府不可能完全不问罪,但只要抓到挑头的人,也可以敷衍了事。段光清劝李芝英及早为自己考虑后路。
 
  周祥千投案后,段光清再次与李芝英私下会晤,以免罪的许诺换取他的合作。李芝英此时面临的抉择是:或者与官府合作,或者造反。与官府合作,干脆说就是当叛徒,是个人风险最小的选择;不合作,长期拖延下去肯定不是了局,东乡不可能长期维持一支足以对抗政府的军队,那就要将事情闹到造反的程度。如果李芝英选择后一条路,风险极大不说,利益也很不确定。李芝英最后选择了与官府合作,这大概是良心上最容易通过的背叛方式:出卖了造反首领,却为乡民争来了实际利益。段光清立刻接受,“天下已定”的局面又在东乡形成了。
 
  进入五月,张潮青仍然占据石山衕,但跟随者却日益减少,最后只剩下十余人。官府继续贯彻分化方针,发布公告说专拿张潮青,其余概不株连。公告说,乡民有能擒两犯送案者,每名赏洋八百元,以粮价折算,这笔钱大约有十五六万人民币,三四十户农家苦干一年也未必能挣这么些钱,其诱惑力可想而知。
 
  六月的一天,段光清正在坐堂问案,街上忽然大乱,哄传东乡数百人手持器械蜂拥入城,一个穿湿衣服的东乡乡民跪到堂前说,他们把张潮青抓住送来了。
 
  原来,昨夜张潮青自石山衕潜回村里,村中数百家共同商议,说县里已经出了告示,只抓张潮青一人,不连累东乡,而且有重赏,我们东乡为什么不拿张潮青归案以保东乡安宁呢?于是全村同心,黎明时分一起行动。张潮青听到风声,翻后墙跳进河里,乡民在河里捉住了他。
 
  
 
  吴思先生的文章很耐读,有很强的历史穿透力,在很过瘾地听他讲述故事以后,我们更应当听听他的议论——
 
  在最后结案之前,我想站在乡民的立场上算算帐。他们一直隐蔽在幕后,却又是真正的主角,他们的利益和心态是如何变化的?假定乡民是一户殷实的中农,有五六口人,十五六亩地,五六间房的院落,总计十余万人民币的家产,纯粹从经济角度计算,闹事的利益也就是每年少交1200文钱,约合人民币七十元左右,这大概相当于中农全家七八天的生活开支,这笔钱足以让他动气,让他愿意参加闹事,但是不足以让他挑头。假如他是四十出头的男人,在中国社会摸爬滚打多年,自然知道政府是多么不好说话。不管小民的请愿有理没理,公道不公道,只要他看着不顺眼,说抓你就抓你,说杀你就杀你,最后肯定还是政府有理。带头惹政府生气,不是玩命也是玩火,这风险岂是百八十块钱所能抵偿的?把那十万家产都搭上,也未必抵偿得了!
 
  算清了这笔账,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潜规则通行数十年而不遭抵抗。大家都愿意搭便车,最多不过出力拉拉边套,谁也不肯驾辕。驾辕者必须是一个不计较物质利益、不怕或不知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受儒家理想主义精神熏陶的周祥千恰恰满足了这些条件。所以,在他入狱后,那些愿意闹事又不敢挑头闹事的中农,难免会在后怕和庆幸之余,感到愤慨和良心的冲动。张潮青入狱后,东乡人的心理也应该类似。只要别太危险,他们当然想踹官府一脚,同时也为周祥千和张潮青做点什么。
 
  那么究竟有多大危险呢?在那段时间里,官府的表面威风和实际威慑能力双双下降,鼓起了民间闹事的胆量,只要不是领头,民众有愿望也有胆量劫监狱烧衙门。事情闹大,利害格局突变,乡民的身份转变为暴民。此时乡民的第一愿望是不要遭到官府的报复,争取收益是第二位的,先要保住本,假如官府以平息事态为第一目标,承诺不报复,周祥千这颗火种便如同落入了湿柴。此时,交纳钱粮并抛弃周祥千,乃是符合乡民利益的理想选择。
 
  最需要费心理解的要算捉拿张潮青。但我们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两个月过去了,他们还在那里闹个没完,这不是给乡亲们惹祸吗?开始大家还不好说什么,但政府说了不株连百姓,大家就没道理继续支持他们了。看看人家周祥千,好汉做事好汉当,对比之下,张潮青不能不掉价。至于悬赏,几百户平分十五六万元,每家也不过几百块钱,有诱惑,但不足以糊弄良心。关键不在钱。关键在于,一旦有人倡议抓他,村里开会人人表态,如果大家都不反对,个别人即使不情愿,也不敢反对,不敢不参加行动。而利害计算告诉我们,从根本上乡民们是不会反对这类倡议的。另外一方的风险计算也会告诉我们,倡议者一定不愿意单干,一定要召集全村开会,以免在万一失利的情况下单独面对从头到尾分析起来,民众未必是毫无心肝的群体,他们的许多行为可以在社会制度的特征中得到解释。这个社会的制度造成了要么全部、要么全不的艰难选择。
 
  从本心来说,百姓开始并不愿意闹事,后来也不愿意出卖英雄。不过,开始的平粮价的愿望,后来的对周祥千和张潮青的同情和敬意,很难找到表达的正常途径。假如周祥千或张潮青组织了一个农会,或者发动了一场诉讼,必定有许多人愿意交纳会费,愿意捐款请律师,就好像他们愿意维持自卫团一样。这样做既是合理的,又是合算的,还没有多大风险。在一个设计合理的社会里,这些人力和财力应当可以帮助百姓争取到法律承诺的公平,还可以使领头人名利双收,鼓励他们以后继续带头。问题在于,专制制度不允许集会结社,不许大家集资维护自己的政治利益,于是,可以克服搭便车障碍的、挑头谈判的主体无法组成,同时掌权者又一手遮天,民众也找不到与官府讨价还价的既和平又合法的其他途径。重大的利害关系不能及时调整,结果只好体现为暴烈的两个方向的极端。
 
  
 
  我本来还想就钱云会事件说一点儿什么,但是我又想,既然人家钱云会家人接受了了结方案,甚至连外界捐助都谢绝了,你一个外人操什么闲心呢?再说,既然你说从此之后关于钱云会事件的一切议论都成了想象,想象又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呢?所以还是甭说了罢!
 
  连日来,关于钱云会的网上议论波涛汹涌,你很难将这些议论单纯地视为旁观者的“围观”,就像汤因比所说的:“旁观者实际上是一个参与者,他被卷入他正在观察和记录的事件之中,无论该事件在时间上、地点上如何遥远,他都要被卷进去,这是因为,这些事件是人类的事件,而他自己就是人类中的一员。”(【英】汤因比:《汤因比论汤因比》,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钱云会之死对所有参与者议论的人来说都不是一个客体的事件,他自身就在他所观察和议论的那个事件之中,他就是钱云会,即使时间抹去这个事件的最后刻痕,这一基本事实也不会改变,所以,我们又可以说,在事件没有真正结束之前,它是不会结束的。
 
  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的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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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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