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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年代因粮获罪成劳改犯 湖南农民无罪判决迟到25年

作者:倪志刚 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点击数: ( 字体: )

 
  3. 被影响的生活
 
  钟枚生回到家里,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和祖母与他相对垂泪。
 
  身负“地主子弟”和劳改释放者的双重身份,钟枚生说,自己总有一种被人歧视的感觉。
 
  回家后,他学了一点医疗知识,有时帮社员看看病。但是,大队干部开大会时不点名地批评过他“小恩小惠,骗取群众信任”。
 
  他再次结婚已经是1975年。在别人撮合下,他做了上门女婿,妻子比他大几岁,已有5个孩子。
 
  他的妻子回忆,当时很多人反对他们结合,她本人也不愿意,但她的哥哥一直说钟枚生是冤枉的,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第二年,他们的孩子钟天安出生。
 
  “文革”随后结束。在钟枚生看来,自己申诉成功的希望大了。
 
  他一直没有停止申诉。
 
  但是,后果也出现了。他说,1978年,他的申诉引起反弹,公社的一个部长说他偷伐杨树,将大队分给他家的杨树,自己买的椿树、杉树全部收走了,甚至,还拆掉了他家的一间房子,还收走木料。
 
  最困难的时候,他们一家8口睡在一间屋子的两张床上。
 
  这种状况,一直到了1983年左右他家砌了新房才改观。
 
  钟枚生的案子连同那顶“地主”帽子,影响了整个家庭的命运。
 
  村民陈世民回忆,钟枚生的父亲经常被戴上高帽子批斗。
 
  在一份申诉材料上,钟枚生写道:“我父遭到常年批斗,患上精神病,最终抑郁而终。”
 
  1962年,钟枚生的大哥在湖北监利一个农场当上中队长,上级准备调他去一个分场当场长。政审时发现他不仅有个“地主爸爸”,还有个“劳改犯弟弟”,升迁的事黄了,连中队长的职务也被撤掉。
 
  1970年代,钟枚生妹妹出嫁,也因为“地主”成分被婆家排斥,气得外出喝农药。后来,幸亏钟枚生及时找到妹妹,把她背回,用肥皂水抢救,才抢回一条命。
 
  “这叫历史污点啊。”钟枚生感慨。1978年,接到他的申诉后,当时的平反工作组曾找过他,他本以为事情的解决有着落了,不料,工作组却叫他别再翻案,否则,就不给他解决家庭阶级成分的问题,“我被迫签了字”。
 
  1982年,原沅江县政府在复查之后,给钟枚生的父亲发来通知,称他家的“地主帽子”属错戴,予以纠正。
 
这固然是一个喜讯,但钟枚生说,自己高兴不起来。
 
4. 迟来的无罪判决
 
  19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
 
  这对钟枚生来说,无疑是个大解脱。虽然还戴着劳改释放犯的帽子,但毕竟可以自食其力了。
 
  后来一二十年间,钟枚生还是在向上级反映问题。不过,家里6个孩子先后读书、成家,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无暇为自己过多奔波了。
 
  2000年以后,孩子们相继成家,钟枚生才慢慢从家庭重担中解脱出来。
 
  钟枚生说,自己身份特殊,经常受到村民歧视,回望过去,他觉得非常屈辱,那个有罪判决一直是他的心病。
 
  年纪越大,他越觉得要洗掉那个罪名。
 
  2009年春节,在长沙开了7年的士的钟天安回家,看到父亲郁郁寡欢,决心回家帮父亲一把。
 
  他辞掉副班司机的工作,回到沅江跑一条短途客运班线,后来,他索性把班线的工作也辞掉了。
 
  他去找法律界人士,但是,由于一审判决书已经遗失,后续工作无法启动。
 
  2010年4月12日,钟天安陪父亲找到沅江法院查档案。
 
  原始判决没有找到,他们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份1985年的刑事再审判决书。
 
  判决书说:“钟(枚生)于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与生产队长冷XX、社员李XX等人盗窃本队稻谷七百多斤,高粱一百七十七斤是实。但钟本人分得不多,且因生活困难,可不以犯罪论处。原审认定由于钟盗谷影起(原文如此,应为‘引起’。编者注。)四十五户社员利用送粮之机盗走稻谷一千五百一十二斤,并非钟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生活困难时期群众自发性的盗粮。”“对钟枚生宣告无罪。”
 
  拿着判决书,钟枚生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呆呆地把判决书看了又看,“悲喜交加”。
 
  25年前,法院已经宣告他不是劳改犯了,但是,这份判决书却迟到了。
 
  19岁以后,钟枚生一直生活在劳改犯的阴影里,现在看到光明,却已近古稀之年。
 
  他不明白:为什么法院当时没有通知他?
 
  钟天安也非常震惊,他说,自己没想到,早已实现的正义被雪藏了。
 
  之后,他多次向沅江法院提出要求国家赔偿,但没有得到答复。
 
  “不帮他(钟枚生)解决这个问题,他这一辈子都不得安心。”钟天安说。
 
  7月21日,记者就当年为何判决书没有送达、钟家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等问题采访沅江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回答,他们要调查后才能答复。8月1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沅江法院分管信访的蔡姓副院长时,他再次表示,查了案卷后,第二天再回复记者。第二天记者再次向他询问,仍没有得到答复。
 
  再审判决书上的法官早已退休。
 
  在沅江共华镇宪北村,记者找到了当年涉及此案的社员李某和生产队长冷某。
 
  李某承认,当年他们确实挑出了几担粮食。不过,李某认为,钟枚生被抓,不是因为偷粮的事,而是因为他个人的问题。
 
  李某说,钟枚生被抓后,他们又把稻谷还回了大队。
 
  当年的生产队长冷某,现在已是80多岁:“我老了,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为钟枚生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江告诉记者,8月初,钟枚生已向沅江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对方给予国家赔偿51万多元,精神赔偿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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