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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期】云贵总督与雍正皇帝的殊死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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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李卫!
 
李卫怎么知道雍正要拿办杨名时?这就是他的本领。历史上的李卫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三大过人的能力:一是口述修改师爷起草的奏章,常常能切中问题的要害,上的密折简明扼要,奴气十足,深受雍正嘉许;二是破案能力超强,让雍正揪心的吕留良案、甘凤池案,全都由李卫一人搞定;三是特别善于揣测主子的心思,这也是他受宠的关键原因之一。
 
雍正四年七月,皇帝公开训斥杨名时等五人的谕旨颁示全国后,时任浙江巡抚的李卫立即敏锐地意识到了皇上的意图。但皇帝惩办杨名时将会惩办到什么程度,他还吃不太准。于是他决心试探一下,以图抢下办理杨名时一案的头功。他曾在杨名时手下干过四年,对杨名时的情况了如指掌,捏造证据可信度也高。李卫在云南布政使任上时,仗着有皇帝撑腰,粗暴傲慢,任性使气,动辄谩骂他人,作为他的上司,杨名时常常苦口婆心地劝导他。对于杨名时这种以德服人、多管闲事的举动,李卫十分反感,一直怀恨在心。现在机会终于来了,岂能轻易放过?
 
雍正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李卫在密折中揭发了杨名时“徇私”与“欺罔”等情弊。但为了给自己留下退路,并进一步窥探皇上对杨名时的真正态度,李卫故意说:“且伊偏徇之处尚多,不敢逐件琐陈。”
 
雍正此时已有整治杨名时之心。李卫的告密可谓是恰逢其时,正中下怀。考虑到李卫所提供的材料稍显薄弱,雍正在李卫的那句话旁边又加上一条朱批:“可将此事不必落名,但将事情为弊情节写一折来,朕发于鄂尔泰详究。”李卫接到密旨,顿时心花怒放。他知道,杨名时在劫难逃了。此后的几天,李卫一直冥思苦想,千方百计地罗织罪名,直至拟出了一个“不落名”的参劾折子。
 
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又发生了杨名时在公开的奏章中泄露皇帝密旨的事件。雍正四年十一月,杨名时“以滇省未完盐课具题”再次将密批谕旨载入题本中。而此次泄密事件距上次泄密仅两年,距杨名时重获密折奏事权仅隔半年有余。不知是因为老迈疏忽,还是被“乡愿”问题搅得焦头烂额导致忙中出错,反正 66 岁的杨名时再次违反了官场规则。雍正阅毕题本,认定杨名时绝非误犯,而是故意如此,遂勃然大怒道:“似此怙恶不悛,大奸大诈,全无人臣之体,甚属可恶。交部严察议奏!”
 
敏感的雍正早就觉察到名儒集团秉持儒家“公之于天下”的理念,对“密奏密批”制度有抵制心理。因此,说杨名时故意非难“本朝独特的创制”,的确有其复杂的背景。杨名时究竟是误犯,还是故意如此,我们不得而知,但雍正已下定决心把“粉碎一切公然的挑战与暗中滋长的对本朝制度的腹诽心谤”作为整顿官场的头等大事来抓。杨名时的再次泄密,正好为他提供了一个“可恶”的典型。他要把杨名时作为政治批判的靶子,尽管缺乏充分的证据,但他已迫不及待地向全国臣民颁旨,宣称杨名时“怙恶不悛,大奸大恶”。
 
李卫告密与雍正明旨切责杨名时“大奸大恶”这两件事,都发生在雍正四年的十一月,因此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李卫的诬告激发了雍正的愤怒。其实不然,李卫写告密折的时间是十一月二十日,雍正颁旨严责的时间也是十一月二十日。李卫当时在杭州,就算动用朝廷最紧急的六百里加急“军报”,送到北京大约也要五六天,而告密折是不能享受“军报”待遇的。因此,雍正下旨时,肯定还没有看到李卫的密折。他对杨名时的步步紧逼,是从政治斗争的全局出发考虑的,李卫充其量是为他效力的一条狗。
 
 
雍正五年三月,杨名时被解除云贵总督的职务,由皇帝宠臣鄂尔泰接任。虽然雍正仍保留他云南巡抚的官职,但这仅仅是个缓兵之计。此时的雍正正在调兵遣将,积极部署,准备在遥远的南疆组织一场打击科举朋党、“歼其渠魁”的大战役。
 
关于审理这个大案的人选,雍正经过反复斟酌,认为:第一,绝对不能用进士,因为进士之间惺惺相惜,杨名时又是一个饱学硕儒,崇拜他的进士肯定不在少数,办案恐怕不会尽力;第二,不能用自己最宠信的人,虽然他们肯定会尽心竭力地审案,但审问杨名时这样一个政声显赫的清官,难免落下身后骂名。
 
从第二种想法可以看出雍正对忠于自己的宠臣袒护之深。这是由来已久的,在此之前,泄露密折内容,李卫比杨名时要严重得多。鄂尔泰说他“每有折件奉朱批,多半宣扬于众”,李卫以此来要挟周围的同僚,好像官员升贬之柄尽操于他一人之手。对此,雍正不但不惩治他,反而呵护有加,对参劾李卫的人说“李卫长处胜其所短”,而杨名时只泄了两次密,就成了“大奸之人”。
 
雍正五年,据说黄河呈现祥瑞,内外群臣都上表称贺,其中鄂尔泰与杨名时的贺表都没有按照老规矩来写。通政司照例题参,雍正下令议处杨名时,而不问及鄂尔泰。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性质的错误,为什么会有迥然不同的处理?雍正的解释是:鄂尔泰公忠体国,是纯臣,故不忍以小节加以处分;而杨名时“毫无亲君爱国之心,与鄂尔泰相去霄壤”,所以仍对杨议处。如此强词夺理,这就是雍正所谓的用人“持平”之说。
 
正因为百般袒护,所以宠臣们愿意为主子效死力。而更能表现雍正善用权术,以获取亲信感恩之心的就是这次“杨名时案”的审理。此案事关云南的民心,稍有不慎就会落下千古骂名。雍正不愿亲自出面,也不希望亲信陷入这一并不轻松的重大案件中,毕竟尚无证据在手。最后,经过反复权衡,雍正选中了湖南布政使朱纲。朱纲出身小吏,与科甲集团瓜葛不深,加之办事干练,因此成了雍正手中的一枚棋子。
 
雍正五年二月,朱纲被召入京城,任命为云南巡抚,接替杨名时的职务。之后,雍正多次秘密接见他,面授办案事宜。朱纲深蒙皇上隆恩,自称“虽捐糜顶踵,难以报称”。雍正见他流露出一片奴才对主子的赤诚之心,十分高兴,让他办理完湖南的政务交接后即刻赶赴云南上任,与刑部侍郎黄炳一起会审杨名时。朱纲此去云南,连家属都没带,因为雍正口头允诺他,若办案办得好,结案后就将他调离云南,另有重用。
 
而此时的杨名时,已被解除一切职务,留在云南待命。从仕途的巅峰跌入低谷的滋味是不好受的,但他却未曾感到一丝一毫的畏惧,在云南当了这么多年官,他诚心诚意为百姓做事,对同僚下属亦是推心置腹,从未做过亏心事。前两年云南罹患水灾,堤坝被毁,百姓流离失所,他禀明朝廷,请求救济。可雍正以“各地库银亏空”为由,让他自筹资金解决。他绞尽脑汁,从盐商那儿借得了银两,救百姓于洪涝之中,此种大恩大德,百姓当然记得。他还千方百计革除雍正颁布的“摊丁入亩”政策的内在弊端,让百姓按“实有劳动力”缴纳钱粮,实实在在地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他尊重下属,从不颐指气使、大声呵斥,对于下官的合理化建议,他总是从善如流,因此他问心无愧。
 
雍正五年十月十八日,怀揣特殊使命的新任云南巡抚朱纲和钦差大臣、刑部侍郎黄炳在昆明会齐。毕恭毕敬地摆下香案之后,他们将皇帝的圣旨请出,并郑重其事地打开了一个密匣,取出了李卫的告密折子。接下来就有调查、讯问、取供、援律、定罪等程序在等着杨名时。朱纲早把台词都设计好了,单等着拿“套索”往杨名时的头上套下去。
 
然而,调查的结果不仅让朱纲、黄炳傻了眼,而且连远在北京遥控指挥的雍正也急得干瞪眼。原来,李卫搜索枯肠、好不容易罗织的杨名时的“四大罪状”竟是如此脆弱无力:参杨名时营私徇庇永平县令冯庆长“亏空库银四千两”一事,经查,实无其事;参杨名时与臬司江芑代顺宁知府范溥赔补亏空一事,经查,杨名时是拿自己的钱帮他填补亏空;参杨名时伙同江芑“外贩锡厂之锡”牟利入己一事,经查,又与杨名时无关;参杨名时徇庇科甲之事,经查,仅仅是推荐了几个科举出身的下级。这一切的一切,让朱纲明白:杨名时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清官。要惩办他并不容易,而皇帝却非要惩办他不可,怎么办?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正当朱纲、黄炳骑虎难下之际,忠厚而鲁拙的杨名时以孔子“三省吾身”的态度,十分诚恳地主动交待了自己的两个问题。
 
一是康熙末年他在巡抚任上共得“陋规银”八万余两。此事发生在“养廉银”之前,当时各省各级官员都接受“陋规银”,因为官员俸禄微薄,地方公费几乎为零,若无此项特殊进账,各级地方衙门不仅公务难以办理,连各级官员的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因这笔收入杨名时已于雍正元年七月向雍正皇帝原原本本、明明白白地汇报过,所以朱纲不敢贸然定罪。
 
二是在帮顺宁知府填补库银亏空之后,曾收过知府送的金杯一对、缎子四匹。杨名时的口供很快被知府范溥证实。此时的朱纲就像捞到了救命稻草一样欣喜若狂。因为按照《大清律例》:“不法枉赃一百二十两以上,实,绞监候。”杨名时收下的金杯重十两,按当时的比价,十两黄金折合白银二百两,已经达到法令的处罚要求。朱纲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终于可以将杨名时定为死罪,终于可以向皇上交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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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克强 来源:《百家讲坛》(红版)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