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重磅推出>>正文内容
包拯:箭垛式的执法偶像 >> 阅读

包拯:箭垛式的执法偶像

点击数: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在中国,即使再不喜欢看戏的人,对舞台上那位威风八面的黑脸包公也不会陌生,很多人甚至还能哼上几句以激昂痛快出名的《铡美案》。
 
祠堂大殿里的包拯铜像,大多都是着朝服端坐,面目清癯、双眉紧锁,左手扶椅、右手握拳,不怒而自威的包公形象。然而,故宫博物馆中所藏古画的摹本,所绘的包拯却是大耳厚唇,老迈而温蔼,并没有多少威猛之气。最令人意外的是,画像上的包拯,居然是白白净净的一张脸!更不可思议的是,包拯竟是个不到一米六的小个子!
 
可真相是必须面对的:这位相貌寻常的矮小老人,正是生于999年,卒于1062年,活了63岁的真实包拯。
 
站在历史的高度,包拯其实是一位缺少传奇,甚至多少有些平淡的人物。于武功,没有扬鞭挥戈力敌万夫的雄壮;于文采,没有笔惊风雨抑扬顿挫的潇洒;于政事,没有指点江山力挽狂澜的伟业;即便是官位,除了做过一些中下层的地方官,便多是监察御史、知谏院等谏议文职,最高也只是枢密副使,离后世津津乐道的“包相爷”差了关键的一级,而且,坐堂断案仅是其仕宦生涯中短短的一段经历。
 
包拯被称为包龙图,是因为他曾有个从三品的龙图阁直学士的官职,而这不过是个无权的虚衔,龙图阁更只是宫城中存放文献的众多馆阁之一罢了。
 
宋人笔记收录的一些包拯轶事,有时还会使人感到多少有些郁闷。沈括《梦溪笔谈》载,包拯坐镇开封府时,有人犯法,按律应处脊杖。那人贿赂了一个小吏,小吏便与他约定了一条苦肉计,让他到时只管大声喊冤。开审后,那人果真呼天抢地,小吏故作不耐烦,恶声呵斥:“不就是脊杖吗,干吗哭哭啼啼、啰里啰嗦?”包拯见小吏如此仗势跋扈,大怒,将其杖责七十,同时为了“以抑吏势”,却把挨小吏责骂的正主从轻发落了。
 
比包拯晚五六十年出生的邵伯温曾记载说,司马光与王安石都曾经在包拯手下工作过。一日衙门中牡丹盛开,包拯设了酒宴与同僚共赏。席间,他举酒相劝,司马光素不喜酒,但亦强饮,唯有王安石无论包拯如何劝说,终席不饮,“包公不能强也”。
 
满满的酒杯尴尬地停在空中的那一刻,如果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王安石绝对比包拯更像那位舞台上的“龙图”。
 
究竟是谁,在包拯的脸上涂了那么一种狰狞的黑色?
  
 
关于包拯的黑脸,民间有个流传很广的传说:包公是天上的文曲星,相貌本很秀气,可惜下凡的时候,与同路的武曲星在南天门互相抛着脑袋玩耍,时辰一到,两人慌乱之下换错了头,从此包公就成了一副黑脸模样。
 
关于包拯的黑脸形象,人们一致认为,要镇压邪恶,生得太俊俏可不行,须得比恶鬼还丑上三分才更能让人踏实—的确,连正史都有长得过于清秀的大将军狄青作战时披发、戴铜面具的记录。再说,作为一个法官,最需一身铁骨。《说文解字》云:“铁,黑金也。”铁色即为黑色,顺理成章,包拯自然成了黑头怪脸。
 
但仅仅如此吗?
 
或许,包拯脸上的漆黑油彩,还有一个重要的源头:一种刻骨的怨气。
 
美国科学家已经发现,动物在被宰杀时会在血液中生成大量的毒素。作为一个无辜受害的人,在绝境中的怨毒自然最大。最后一刻,他们大都会许下一个同归于尽的可怕毒咒:让凶手、让看客、让这无情的天、让这冷酷的地、让所有的一切,都与我一起毁灭吧!
 
“是日何时丧,我与汝俱亡!”
 
“为非作歹的享尽荣华,持斋行善的活活饿煞;天老爷,你年纪大,你不会作天,你塌了吧!”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
 
几千年后,这些凄厉的呐喊还能刺破纸面,如一支支利箭直射苍天。而冤屈者最著名的诅咒,莫过于窦娥临刑前的三大誓愿:血不溅地、六月飞雪、亢旱三年!
 
这前两愿还能称为让天地为之鸣冤,而最后一愿却无疑是个残忍的恶咒,并且诅咒的对象不分官民良莠,是整个山阳县!
 
如果说彻悟以后的宝玉看这世界是“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么,在被绑上砧台的弱者眼里,天地万物只有一种颜色:焦黑,用怨毒之火尽情肆虐过后的遍地焦黑。
 
这黑色,便是冤魂们为复仇而从幽冥中召唤来的强悍力量。


共3页 您在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4178个字符
作者:郑骁锋 来源:《百家讲坛》(红版)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