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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政治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反思

作者:王贵秀 来源:三味书屋博客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点击数: ( 字体: )

 
 
各位朋友下午好!原来定的题目是“三十年政治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反思”,这个题目太大,用一个半小时太紧了,我想集中主要讲三十年政治体制改革中第一次大转折的反思。三十年作为历史来说是很短暂的,但是中国这三十年的变化非常大。
 
研究历史发展的过程,一般都要分几个阶段,现在有一些文章和著作也谈阶段。我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三十年的变化如何概括?不能简单概括为“好”或者“不好”那太简单化,要具体分析。分析要有标准和原则,现在有一种划分历史阶段的划分标准是不科学的,主要是以某人来划阶段,这显然与我们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偏离太远。前段时期流行的“十三年论”,就是以某个最高领导人进入最高领导层和退出最高领导层的时间为标准,“十三年论”是荒唐的。与这个相联系的就是所谓的核心,这种划分历史阶段显然是以个人来划分的,不是历史标准,完全就是按照帝王将相封建那一套,和社会主义沾不上边,与资本主义也沾不上边。下面是我要谈的划分标准。
 
三十年如何划分?三十年总是有变化的,以大的变化作为标志。客观变化,社会客观变化不像自然界是自然的,是人参与的,有社会主体参与导致了客观上升的结果与社会的变化。在中国来说主体恐怕最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每一阶段大的决策是有变化的。决策的变化对社会、对政治体制的变化必然要引起一些辩论,我想从主观、客观的两个因素来具体划分历史阶段。
 
具体划分,我认为起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后的阶段划分应该是以党的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执政主体最大的权力机关,它的决定是领导全党、全国人民的行动,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这是第一个阶段;十二大到十三大是又一个阶段;十三大到十四大;十五大到十六大;十六大到十七大;十七大到现在,现在是新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特定的规律,前后有一定的区别,也有连接的共同的规律,因为时间的关系就不讲了。在这三十年里,中间有个大的转折要划分,两个大阶段要回顾。反思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客观历史有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主要的政治主体的决策有重大调整。
 
“六四”政治风波和苏共“七一五”事变,这段历史的我们国内和国际的重大政治事变是震惊世界的,必然要引起决策主体的调整,前后是有原则区别的。如果再区分小阶段,是在两个大阶段里再划分,这是我个人理解历史阶段、历史划分的标准,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比较客观的分析。
 
第二对于三十年政治体制改革中一次大的转折,如何分析和评价引起的政治风波后果?发生“六四”事件和“苏共巨变”,这两个内外的事件都是非常突然发生的,当然历史形成是有历史必然性,但是大家回忆从当时发生的情况看,包括国内、国际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没有事先预测到,而且震动性很大。对于中国,不论个人、政党、国家都必然会做出反应,反应是不同的,不可能是一种反应,用传统的说法左中右,有左的、右的、中间的、有各种各样的反应。当时出现非常突出的是左的东西急剧上升,认为这些事件发生是严重的阶级斗争,都是因为放弃了“阶级斗争为纲”造成的,还是文革的老一套的思路,所谓的老左们就是这种倾向,这种倾向否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政治路线,要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新回到以“阶段斗争为纲”,历史的口号不会简单的重复,换个说法,当时的所谓“反和平演变”就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为纲”的替代物。这样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就动摇了,邓小平当时已是88岁高龄,他在这种情况下以非同寻常的方式视察南方,发表了石破天惊的讲话,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特别是来自左的压力,稳住了改革大局,保住了基本路线使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不但没有倒退而且还向前推进,这个历史意义是不能忽视的,“邓小平的南巡谈话”是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政策,为什么呢?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的正确路线,邓小平南巡谈话保住了基本路线,为什么当时邓小平要反复强调“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就是看到动摇了,如果没有动摇的问题就无的放矢。当时客观的情况非常复杂和严重,邓小平作为一个政治家,后来一直有人说邓小平当时在党内没有职务,到南方讲话还说什么组织原则,我认为在特殊历史时期没有特殊办法就无法解决问题,所以说他是以非同寻常的方式,因为不是制度规定的,非常时期用非常方式来处理,也是主观符合客观的。当时由于情况复杂,南巡谈话学习过程一直有人提议“没有讲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是事实。也有人说由此引出后来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邓小平的看法从那以后发生变化,改变了、放弃了原来的看法,我不同意这个看法,认为没有根据。他作为政治家遇到复杂问题,首先要保住主要的,其他的要等条件成熟了再做。
 
为什么说邓小平没有改变?因为是1992年、1993年、1994年把《邓小平文选》重新系统化编成三卷版,1993年、1994年陆续出版。在编的过程中,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精彩的论述都保留下来,而且四十年代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权问题那篇没有发表,那篇是很尖锐的,在那篇讲话里把后来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用另外的提法概括,叫“以党治国”,“以党治国”是国民党的坏作风,而且邓小平把“以党治国”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概括的很精辟。“以党治国”是破坏党、瓦解党、腐蚀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我们老是埋怨别人如何削弱党的领导,实际上党的领导是一门学问,都是自己削弱的,苏共垮台也是自掘坟墓,社会组织各有各的功能。包揽一切怎么行?邓小平概括的最大问题,这么尖锐的文章都收进去了,这些都是分批分期报告并通过邓小平自己重新审查过的,若果改变了就不会出了。就是因为当时情况复杂,所以改变了,但是我认为是做了大的调整,客观上的变化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步幅做了大的调整,调整的提法实际也没有变化,从上世纪80年代初一直到“十三大”以后,政治体制改革是作为一个单独的政治任务提到全党面前,是非常突出的地位,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变成两句“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原来的民主法制建设是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以及包含的内容,突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企图,后来变成两句话,主题就挪到后面那句话,前面那句只是作为一种手段,实际政治体制改革的分量减少,这是提法的变化。
 
第二是内容的变化。第一个大阶段内容,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这是我们原有政治体制最核心的问题,单刀直入,解决要害,当然围绕权力过分集中还有其他问题。后来第二个大阶段标志就是“十四大”以后,政治体制改革内容都有,很长一段时间包括现在都有类似的提法,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有时加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变化就意味着由核心转移到外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制度,这些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也要不断的加以完善,这些制度本来就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本身是比较好的制度不是要彻底改掉,是在原来基础上完善,在原来基础上完善就不是改革,是改良修补。所谓原来的核心问题权力过分集中,全党全国的权力最后都集中到最高领导人手里,就是毛泽东手里,在文革期间最典型突出,这体制是必须彻底废除,权力过分集中包括特权、领导职务终身制,这是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是革命,不是改良,是破旧立新,是大的变化。我概括是由核心转移到外围,说穿了就是回避要害问题,对次要的表层的问题进行改良,这样造成后果可以想象,所以前十多年、不足二十年构成两个大的历史阶段,我就以大变化作为划分。这是决策上的大的变化,决策来自“十四大”。“十四大”贡献是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更加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前这个意识实际陆续都有,这次是非常的明确,使经济体制改革大大的推进,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一般的泛泛的讲,就是我说的已经转移到了外围。这个局势一直延续很长时间,到现在还没有再重新调整。怎么看这个调整?我个人认为国际国内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件,作适当的调整是合理的,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明智的。因为情况变化了,还按照“十三大”的布署推进是不现实的,但是,这只能限于一定的历史时期,保住基本路线、经济体制改革向前发展。社会的大局是稳定的,就应该重新再调整、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我们转移得太晚,我认为是重大失误,要承担历史责任。由于大调整、大转折造成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阻碍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滞后经济发展,这是非常明显的问题。如果把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当成两条腿,现在是一条腿走路,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这是当前最大的不平衡。
 
政治在中国占的地位非常重大,所以我们很多人都被政治化了,我们社会都被政治化了。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和它相适应,不改变必然造成经济体制改革很难再前进,现在很多问题的背后是政治体制阻碍着不能前进。首先就是经济决策,对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的决策,比如宏观调控为什么不灵?应该说中央下了很大的决心,不断呼吁、不断采取办法、措施,效果都不好,说穿了,归结为决策机制、政治体制,原来还是个人说了算。
 
我最近几年很少出去,偶尔出去我感觉到了完全是比1958年的大跃进还厉害的劲头,都是互相攀比。有的省已有一个很大的制药厂,旁边又建设了一个规模差不多的开发区,而且提的口号是国际水平,向我们介绍规划时说“我们书记说了要达到国际水平”,就是决策书记说什么就是什么。大跃进的竞赛,现在解放思想有的地方喊得震天响,国际标准按国际一流标准,每个省的宏观调控、按比例是根本做不到,这背后是政治体制问题。腐败问题,这些年从中央到各省市反腐败的力度应该承认是不断加大,不加大也不行,有的省五大班子都烂掉了。力度加大,每天破案的统计数字和案件的侦破处理,纪检和司法机关,我看应发大奖,工作成绩越来越大。腐败问题根据这个得出两个结论:一个结论,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遏制住腐败发生;另外一个结论,就是抓的越多是腐败发生的越来越多。我想后一个是符合实际的,不是主观想象的。我们现在抓案件的主体部门还要攀比,那可能也会有冤假错案,我认为在反腐败问题上不太会发生大话、左,我们什么地方都可以左,每次反左,马上就反右了左不了,为什么呢?搞左不能过了。第二是发展民主也不会过了,口号可以喊,现在就喊“进入什么高度民主”就是有点左,处在初级阶段怎么进入高度民主?和阶段都不吻合,还有高度、低度分不清楚,也就是制度的完善程度也很难分清楚。就是反腐败,现在遇到特大案件也是能躲就躲、能割断就割断,不是不知道问题,而是知道了就躲开,在历史上也是上面有大的就不敢碰。现在对腐败问题我的看法还是那句老话,形式没有改变,腐败现象是:“生大于死的态势”,出生率大于死亡率。一面是反腐败不断的加大力度,另一面是腐败发生得比立案还快,加大力度清除腐败,那腐败也加大力度,力度比你反腐还大,这样的态势就是“腐败越反越厉害”。我简单分析,不是简单说“对和不对”,如果说是因果关系是不对的,腐败多了不是因为反的多了,这是没有因果关系,但是有两个相联系的现象,与其别人反了、别人发生了是两个现象,按照现在的政治体制反腐败,何年累月才能把腐败现象维持到最低的限度,腐败现象只能落实到最低限度,不可能彻底杜绝,只要有国家就有官员,有官员就有腐败,这是必然的,不管是什么社会制度都是共同的。问题就是发生到什么程度?会不会影响全局和大局?新加坡对腐败有个形象概括,一棵参天大树如果只有几片败叶,不影响树的茂盛,要是整棵树的根部都烂了就是大问题。主要是能把腐败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们现在是不是到最低限度?我看还差得远,感觉还是出生率比死亡率高,这样反腐何年何月才能到最低限度?而且延续的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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