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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是如何处理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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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访,古谓之鸣冤。不平则鸣,古今同理,百姓积怨难平,或认为裁定不公,即可向更高一级的衙门申诉,以求得公正的裁决。只要当时社会不是黑到暗无天日,官员就不敢官官相护,问题不难解决,即使官官相护,如果最高统治者下决心主持公道,也是可以解决的,慈禧为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废除一百多个高官。为一草民声而罢黜百官,这在现代已近乎天方夜谭。
 
    古人上访既不非法也不违法,男人不用担心被打断腿,女人不用担心被强奸,男女均不用担心被送入精神病院,当然更用不着担心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追捕,只要备足盘缠,到达衙门口击鼓鸣冤,官员就得放下手中公务升堂受理,不敢有丝毫怠慢。古代官员注重为官声誉,又大多秉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不敢胡来,为卸任告老还乡计,至少在家乡父老乡亲面前不敢随意耀武扬威,权力也非常有限,至少无权随意拘禁访民。然而现在,河南一农民欲用乡长茶杯喝水被拘7天 ,福建一妇女向市委书记下跪喊冤被拘9天,大批群众到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拒,于是在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河南内乡法院尽然在门口悬挂标语:上访一次拘留、上访二次劳教、上访三次判刑,深圳明确14种“非正常上访” 禁止到中南海天安门。
 
    二十四史尚无一个小小乡长或区区州官可以随意捕捉访民的记录,至于千人下跪也跪不出市长一面,即使是最浪漫的幻想家看来已近于上古神话。
 
鸣冤其实就是一种民告官的直诉形式,民有冤屈,当地衙门不能伸张,便可越级向上级衙门伸冤。家天下时代的皇帝们,只要稍有点智慧,都会把访民的鸣冤叫屈视为民情上达的重要载体,用舆情监督官员,并以此化解官民矛盾,维系社会稳定。今非昔比,尔今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官员斥其激化矛盾,是非颠倒若此,百姓夫复何言?  
 
中国历代,只要社会肌体健康,民情上达的渠道是畅通无阻的,政府的责任是保障上访权利,设立便民告状站。早在尧舜之时,便已出现了“进善旌”、“诽谤木”以及“敢谏鼓”等直诉形式。西周又设立了“路鼓”和“肺石”。秦汉时设有公车司马,专门负责接待直诉事务,从魏晋开始,正式设置了“登闻鼓”制度,使直诉制度渐趋制度化和正规化。
 
所谓“登闻鼓”,是取“登时上闻”之意,源自西周的路鼓,魏晋时期形成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杨三姐告状就是用的这种形式。登闻鼓可以说是沿用了两千多年的诉讼形式,自从有了登闻鼓,“击鼓鸣冤”老百姓告状可就方便多了。
 
闻鼓升堂,是对衙门官员的起码要求,如果敲到点子上,声闻皇帝,冤案可能立刻解决。
 
南朝梁武帝时,京城建康就发生了吉翂击鼓救父的直诉事件。
 
吉翂的父亲是吴兴原乡县令。由于父亲为官清廉正直,因此招致了一些人的不满。这些人便罗织罪名,要将吉翂的父亲置于死地。在一个贪官横行的社会里,作一个清官是很危险的, 一个不会同流合污的清官,不仅很难融入官场主流群体,而且可能自身难保。正如在一个杀人越货的土匪窝里,要做一个心慈手软的优秀土匪是很困难的一样。所以,圣人传语后人:邦有道则仕,无道则隐。
 
父亲被押送到中央的廷尉审理,熬不过酷刑,便“供认不讳”了,被朝廷判为死罪。吉翂时年15岁,情急之下赶赴京城,敲响了登闻鼓。鼓声惊动了梁武帝,下令廷尉卿蔡彻查此事。蔡法度将调查结果向梁武帝作了汇报,梁武帝立即下令赦免了吉翂的父亲。
 
恐极呼天,痛极喊娘,人同此心,事同此理,连高压锅都要呲呲作响,而况人乎?“呲呲”就是最好的稳定,把排气孔堵死了,固然可以得到片刻宁静,但这个稳定能保多久? 一个社会,有人发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万籁俱寂。
 
使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是哪个朝代的事情?
 
古代访民可以告御状
 
古代的老百姓有福啦,不仅可以击鼓鸣冤,而且还可以告御状。专制政体下,冤狱时有发生,上访现象也常见史书记载,将状告到皇帝面前,历代都有。
 
    所谓告御状就是平民百姓将申诉信直接送皇上,或在皇帝出巡时,拦驾递上申诉信。既然是需要皇帝亲自处理的案件,当然是涉及重大冤情的刑事案,或者是事关民生的民告官案件,像偷瓜摘葫芦之类的小事就不必麻烦皇帝阁下了。
 
    皇帝阁下对访民的“越级上访”,不仅不能心生厌离,还要从制度上保障子民的上访权利。大明朝朱元璋先生就曾规定:庶民可直接向他反映情况,任何官员不得阻拦。清王朝明文规定,各部门不得扣压平民的上书。访民只要理由正当,拦路告状也是可以的。康熙帝一次南巡时,苏州一位士民就曾拦轿上书,要求减轻苏州百姓税收负担,康熙帝停轿御览,当即下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减免税收。
 
尊重上访者,认真处理其申诉,在中国古代是一个传统,不是个别帝王这样做。崇祯年间,奸相温体仁当政,朝野上下,无不切齿痛恨。一知县被温陷害收到重处,其母到京城 ,每天在大街上等候温的官轿,见到就乱骂,并用石块砖头乱投,成为京师一景。崇祯无奈,只能给温加派卫兵。即使是政治特别黑暗的元朝, 告御状也不会被视为“非法”,上访者会受到保护,不会发生湖北两男子因拍摄上访被送精神病院之类的怪事。
 
    元顺帝时,公元1345年冬,朝廷派遣朝员王士宏等“宣抚诸道,问民疾苦”。这些钦差每天花天酒地,哪管民间疾苦。江西一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黄如征出于义愤,不远万里赶到京城拦驾上书。他在信中举报说:朝廷派往江西、福建的官员早被当地不法官员腐蚀收买,成了他们的保护伞,建议元顺帝惩处那些贪官污吏。元顺帝“亲览其书,喜见于色”。为保障上访者的人身安全,顺帝特意吩付身边的大臣,安排黄如征住进招待所加以保护。几天后钦授黄如征为“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并命侍卫护送出京。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黄如征没有接受任命,悄然返乡。至于王士宏等钦差,虽未受到严厉处分,却因官誉不佳,此后一直未予重用。
 
    古代有古代的情况,现代有现代的情况,但尊重上访者的权利,古今同理。
 
   上访不仅可以让政府直接了解民情,碰上英明的皇帝,甚至可以促使国家向文明靠拢。历史上就曾经有过皇帝从谏如流、因上访废除恶法的记录。汉代缇萦上书救父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缇萦的父亲淳于意医术精湛,声明远扬。由于一次误诊,地方衙门给他判了“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膝下无子,只生了五个女儿。在临行之时,他指着自己的女儿们骂道:“可惜我没有生下一个儿子,在关键时刻,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几个女儿除了哭就是泣。最小的女儿缇萦情急之下,决定跟随其父到京城长安,设法搭救父亲。
 
   一个弱女子,只身他乡异地,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艰难困苦,可想而知。眼看父亲就要受刑,缇萦竟然想到直接给皇帝写信申诉冤情。上访信写得感天动地,其中一段尤其动人:“一个人如果被判处死刑,就不能复生;而一个人如果被判处肉刑,脸上被刺字、鼻子被削去或双脚被砍断,也都无法再生。被刑之人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任何机会了。如果父亲的冤案不能平反,我愿做一名官奴婢,替父赎罪。”缇萦的信很快便送到了汉文帝的手中。文帝看罢,被这个弱女子的孝行所感动,随即下达诏书予以赦免,同时下令废除了绵延千年的野蛮肉刑。
 
一个普通的百姓来到京城,竟然可以直接给皇帝写信,并由皇帝亲自办理,给访民一个说法。这种民情上达机制,今已荡然无存。山西临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勒索政府”获刑3年,中国历代无此先例。
 
告御状的情景,尔今难再,我们只能在电视剧里过过眼瘾,发发怀古之幽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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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开亮 来源:中国选举与法理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