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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巨变中的“河南首富”:撒金扔银任人拾抢

作者:姚 伟 孙 灿 来源:《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点击数: ( 字体: )

 
  【大变局来临前的沉沦】
 
  清朝末年,诸多事件一次次向人们发出清晰的信号: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到来。但大多数人没能感知到这样的信息,有人这样描写那时的中国:“博大而腐朽、苍老而倔强。”
 
  作为高官的马家感觉到了时代风云之变,屡有改弦更张之举;作为富商的刘家,本来更应敏锐地感受到时代变化,但遗憾的是,已经富有了150多年的刘氏家族,已完全没有进取之心。从现有资料看,刘家基本固守祖业,没有进入新兴产业领域,任由时代变迁中的机遇擦肩而过。更有甚者,创业之时的勤奋节俭荡然无存,族人大多“沾染富家习气甚深,骄奢淫逸几成第二天性”,他们炫豪夸富、挥金如土,很少有人静坐书房,苦读上进,家族中几十个道、府、州、县,多是拿钱捐来的。
 
  据于中华介绍,当时刘氏家族中,男性基本都抽大烟,孩子尚在襁褓,就往其脸上喷烟气,有意让孩子染上烟瘾。他们这样做的逻辑是:抽大烟的人不会赌博——坐不住。在他们看来,刘氏的家产,怎么也花不完,只有赌博这个无底洞会“造完”,而抽抽大烟无伤大雅。
 
  这样的做法,昭示着家族十足的暮气,他们只想保住和享用祖先留下的财富,完全没有积极进取、创造新财富的雄心。以这样的心态,在社会巨变即将来临之时,家族的没落时日不远。
 
  马丕瑶选择的“门当户对”婚姻,并没有给女儿带来幸福。刘耀德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为人不坏,出手大方,在族人中颇有好评,但轻薄肆意之举,更是名声远扬。除了“扔金叶子”、“撒银元宝”外,尉氏还流传着他另一个故事:在各地巡视生意时,晚上闲来无事,常包下整座妓院,令妓女脱光衣服在各自室内等候,他逐一走进房内,仅在每个妓女臀部拍两下即离去,称作“拍响瓜”,以此为乐,以此为荣。
 
  刘耀德自幼体弱,又嗜好鸦片,婚后六七年,他生了“瘩背疮”,久治不愈,最终因此病去世。上世纪80年代,于中华采访知情老人时,听到一种说法:为了给刘耀德治病,他母亲杨氏(其父已病故)曾遍贴告示,广请天下名医,声言有来为儿子诊治的,每天赏一个银元宝。令她没想到的是,有无良大夫把刘耀德当成“提款机”,为了多得赏银,故意拖延时日,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刘耀德的病,反倒误了性命。用尉氏人的话说:“‘能’过了。”刘耀德死后不久,其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悔恨交加,哀伤过度,不久也撒手人寰。
 
  刘耀德母子死后,偌大的家业,刘青霞成了唯一合法继承人。但在刘氏家人看来,刘青霞不过是个过渡性人物,为谋夺这份巨额的产业,族人争着做刘耀德的“继子”。刘青霞当然不甘如此被人无视,声称遗子在腹,去开封住了半年,抱养了刘耀德姐姐之子,起名刘鼎元,称为自己亲生。但刘氏族人纷纷怀疑,对刘青霞怀恨在心,这对孤儿寡母的处境极为险恶,此后,围绕财产权产生的祸端接踵而至。
 
  其实稍加分析就可知道,刘青霞的财产权是毫无疑问的。刘耀德四代单传,血缘最近的族人,也将出“五服”。按照现在的法律理解,不但刘青霞有绝对的继承权,即便刘耀德姐姐的儿子,也在刘青霞身后拥有继承权。但在百年前,宗法制社会中家族势力强大,女性继承权完全被漠视,族人将谋夺财产视为理所当然。
 
  当时刘氏家族的财产状况已难确知。按照刘青霞的自述,大约家族有不少共同财产,如家族土地没有分割,作为“老五门”之一,刘青霞应该拥有五分之一;再如公茂典刘青霞拥有一半股份,其余一半为族人共有。这些共同财产中属于刘青霞的份额完全被剥夺。家族共同财产之外,各门还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私产,刘青霞对这份财产的支配权,也为族人不能容忍。刘青霞曾极力弥合与族人矛盾,“节衣缩食劳神焦思”地管理自己的产业,表现出了极为杰出的经营才能,但最终还是被逼得退无可退。
 
  掌管家产后,刘青霞慷慨捐助社会公益,致力推动社会进步,令无数人受益,但她所遭受的无端仇视,却很少为人所知。
 
  在宗法制仍根深蒂固的环境中,刘青霞所承受的压力超乎我们的想象,其个性之坚韧,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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