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百家聚焦>>正文内容
康乾盛世时期的文字狱:专制王朝的腥风血雨 >> 阅读

康乾盛世时期的文字狱:专制王朝的腥风血雨

点击数: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李廷枢和吴之荣弄权作奸,造成“明史”冤案
 
然而,上天好像知道这是一桩祸事一样,没等“明史”修编完稿,庄廷鑨又生了一场大病,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弃世而去。如果此时修史一事就此停下,也许就没有后来牵连2000多人的“文字狱”了,但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悲恸万分,一心要完成儿子的“大业”,他放下了手中的一切生意,不吝钱财,继续致力于书稿的修订工作。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也资助了银两。庄允城还亲自跑到湖州请在当地的声望和名气极高,当过南明礼部主事的李令皙作序。
 
南明失败后,满怀救国热情的李令皙已经归乡隐居,而且也和庄廷鑨一样,双眼因病完全失明了。李令皙得知是为新修撰的明史书稿作序,没有推辞,也没有亲自动笔,而是将这一任务交给了他的同学陶铸。陶铸没有推辞,而是慷慨激昂一挥而就,随后交给李令皙。李令皙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了庄允城,并从中得到“四币十二金”的润笔费。
 
在庄允城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一年多的奔波操劳,终于一部全景描绘明朝始末的书籍问世。庄允城将儿子庄廷鑨列为总纂,自己列主刊,其他十八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书题为《明史辑略》,简称“明史”,内容上又增添了崇祯朝的史事。接着,庄允城请当地最好的刻工汤达甫、最好的印刷工李祥甫,在南浔镇北圆通庵开始工程浩繁的刻板印刷工作。幸而庄氏家底殷实,耗费巨资,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冬,《明史辑略》正式问世。一共有一百余卷,可堪称煌煌巨著。这时庄廷鑨已经死了5年了。
 
庄允城毕竟是个商人,他一边将印好的《明史辑略》送给亲朋好友,一边将书运往各处出售,定价为每部六两银子。《明史辑略》一经问世,立刻受到广泛关注。而其六两银子一套的价格颇有些昂贵,但销路却一直不错。一时间街谈巷议,无不以庄氏《明史》为话题,巷闾之间,遍论明廷与满清的是非功过。
 
此时有两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人物盯上了这本书,他们叫李廷枢和吴之荣。正是这两位士人的败类弄权作奸,造成了“明史”冤案。
 
李廷枢,是江苏震泽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的进士,后谋得浙江督粮道的职位,主要职责是监督征收粮食和押运粮船,被视为一个有实权的肥缺。李廷枢利用手上的权力,中饱私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贪官。吴之荣,江西抚州人,顺治七年(1650年)任归安(今属吴兴)知县。此人一贯善于钻营,心狠手辣,贪赃枉法。很有戏剧性的是,这两人的坐牢,还是他们自己相互揭发,惊动了远在京师的顺治皇帝,将二人革职查办,查得李廷枢侵吞钱粮至白银六七万两,吴之荣也是贪污白银八万两。于是将二人同时治罪,判处绞刑,入狱等待处决。李、吴二人在狱中花去大把银子,托人找关系,让绞刑一拖再拖,一直拖了6年也没有执行。两人蹲了六年的监牢,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被赦出狱,但必须追还赃款。经过一番狗咬狗的折腾,两人共历患难,竟然尽弃前嫌,化敌为友,并结成了儿女亲家。这两位士人的人品由此也可见一斑。
 
李廷枢出狱后,为还清被追缴的赃款,四处寻找发财良机。这时,他风闻庄家编“明史”一事,觉得大有文章可做。他花了六两银子从书店里买到一部“明史”,废寝忘食地翻阅一遍,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但他深知自己如今无权无势,撼不动庄家根基,就想到了自己的亲家吴之荣做事极有手腕,且如今囊中羞涩,必定对此感兴趣。于是他揣着那部“明史”敲开了吴家的大门。
 
吴之荣出狱后不仅丢了官职,而且官府一直在追缴那八万两银子赃款。此时见李廷枢携“明史”过来探访,凭着他的嗅觉,深知满人的忌讳,想以“告讦为功”,重获满清朝廷任用,便跑到杭州将这件事向将军旗人松魁告发,松魁将案子移交给巡抚朱昌祚,朱昌祚又把它交给了督学胡尚衡。这一次,庄允城层层疏通关节,很快就把事情摆平了。然后将“明史”做了一次修改,对李廷枢吴之荣抓住的那些犯忌的章节词句进行了删改,又进行了第二次印刷。
 
贼咬一口,入骨三分,吴之荣死死咬住庄允城不放了。小人之恶是没有底线的,吴之荣专门买了一本初刻本的“明史”,把所有犯忌的地方一一标示了出来,然后跑到北京城去告发了。此时是康熙元年(1662年)八月。到了北京的吴之荣,以“明史”一书仍奉明朝为正朔,不将大清放在眼里为由,告到了辅政大臣鳌拜的手上。
 
 


共4页 您在第2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3020个字符
作者:杨黎光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