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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道乃诡道:反思中国文化中的“暴力”倾向

作者:刘凌 来源:学术中华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 点击数:

  确实,“暴力”主宰话语权,“以威势主断曲直”,象一个幽灵,一直在中华大地游荡。谁有权势,谁就垄断了真理。孔子以思想言论罪诛少正卯,儒学信徒多曲意维护。孟子将杨墨之“道”,诬为“率兽食人之道”(《孟子·滕文公》);荀子希望对“奸言”给予“势以临之”、“刑以禁之”(《荀子·正名)的惩罚;韩非则力主“禁心”、“禁言”(《韩非子·说疑》),“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因言获罪,肝脑涂地啊!革命家也未能免俗。陈独秀倡扬白话文时就主张:“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龚鹏程《近代思潮与人物》,中华,145页引)此种心态,实乃伴随整个革命进程。时至今日,在最为“自由”、“平等”的网络论坛和博客里,又有多少话语暴力啊!

  “和平”、“和谐”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当然应大力提倡。问题是,中国几千年,存在过“和谐”吗?当今社会(包括台海两岸)有“和谐”吗?而今重提“和谐”,不恰恰因为当前极不“和谐”吗?我们自己尚且不“安静”,又怎能开示“全世界人民”呢?而西方社会比如北欧,要比中国“和谐”、“安静”得多,人家的经验,是否值得我们虚心学习呢? 

  在万千论“武”(战)言论中,惟“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一语最为精辟。换句话说:战争就从政治失序处开始。人类如能平等协商利益分配,在此基础上构建社会秩序,就不会有战争。然而,人们却往往不愿或不会协商,转而迷信暴力。春秋战国恰是个政治无序的时代,必然峰烟四起,权谋连翩。刘向《战国策叙录》即谓:战国“国异政教,各自制断。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故孟子、孙卿儒士之士弃捐于世,而游说权谋之徒见贵于俗。”荀子为战国之后设计了“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荀子·王制》)的政治秩序。但由王权确定等级秩序和利益分配,各利益群体就很难“相兼临(制约)”。生产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最终只有通过战争。在某种意义上,战争的频繁,暴力的泛滥,恰恰彰显出政治的无能。对内的强横,对外的文弱,又必然产生联外打内、“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枭雄。因此,决不可对中国王权文官政治及其影响估计过高。
 
  中国兵法谋略极其丰富,然而,兵道乃“诡道”,“兵以诈立”,西方文化也承认这一原理,甚至以展到“暴力与欺诈在战争是两种主要的美德”(霍布斯《利维坦》),至谓“在战争行为中,欺诈却是值得称赞和光荣的”( 马基雅维里《论利瓦伊的<罗马史>》)。
 
  物极必有返。我们兵法的繁荣,也造成了“天地间无往而非兵也”(魏源)的滥用。这种滥用,首先表现于权力斗争。政治游戏,本应公开透明,按游戏规则来玩,光明正大,君子动口不动手。但中国古代,却是政不厌诈,政不离武,充斥阴谋诡计和暴力;王权更迭,也罕见和平过度。后晋节度史安重荣一语道破:“王侯将相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新五代史·安重荣传》)此与李逵“杀到东京去,夺了鸟位”,是一个思路。改朝换代,何时不充满刀光剑影?“打天下,坐天下”,成为历代统治者执政模式和心理。
 
  宫廷权争,也充满阴狠诡诈、刀剑血腥,甚至君臣、父子、兄弟相残,血案迭起。仅《春秋》一书记载,在纪元前722至481年的242年间,臣弑君的事件就有100多起。在权争中,王莽四个儿子,有三个被他杀死,唯一的侄子也无幸免。南朝宋文帝死于儿子刘劭之手,不久刘劭又被兄弟刘骏攻杀,刘骏又杀害其弟刘诞等。刘骏共有28子,竟被刘彧杀了16个,被后废帝杀掉12个,一无善终。同室相残,其酷如此!唐代玄武门之变,更是典型的兵不厌诈,和杀兄、害弟、逼父的残酷表演。而李世民大权在握后,却又大批“文不如武”,大讲“文治”与“和平”了。历代君王,无不以诈术治臣,使群臣生活在“伴君如伴虎”的恐惧之中。白居易有诗慨叹:“君不见,左纳言,右纳史,朝承恩,暮赐死?行路难,不在水,不在山,只在人情反复间。”(《太行路》)
 
  马克思曾指出:在欧洲封建地产形成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往往是,而且仿佛主要是政治手段、暴力和欺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542页)。这话也完全适用于中国。洛克认为:“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战争状态”;“凡是图谋奴役我的人,便使他自己同我处于战争状态”(《政府论》下篇)。中国古代的极权奴役政治,必然使人际关系处于战争和“冷战”状态,“一个个象乌眼鸡似的,狠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集权专制,又激发出权力者最卑鄙的情欲,将人类最真纯的情愫包括天伦之情扼杀尽净。所以,洛克指明:“专制权力”,决不能“纯洁人的气质和纠正人性的劣根性”(《政府论》下篇)。
 
  其实,这种兵谋诈术的滥用,也渗透于仕宦缙绅之家的内部关系。父子算计,姑嫂斗法,兄弟阋于墙,比比皆是。号称封建百科全书的《红楼梦》,对此就有淋漓尽致的揭示。荣宁二府上下人等未必读过《孙子》,但其斗智斗勇,大可为兵法作注。魏源将天地间之“兵”经由“道”溯源于“情”,但“情”却变化万端。大观园中少男少女的情感“战争”,也不乏“兵法”运用,正可谓“情不厌诈”。在平民阶层,也信奉践行“知人知面不知心”,“见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多留个心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类人生准则,从而形成国人城府极深的人格特征。此也是“兵不厌诈”文化熏陶的结果。
 
孟德斯鸠和洛克都认为:一个正当的立宪政府拥有解决分歧的能力,无需诉诸武力;市民社会是一种和平状态,政府仲裁和法律是和平解决争端的工具;公民之间正当自卫权利,无须攻击别人(见《政府论》、《论法的精神》)。苏格拉底曾谓:专制潜主“总要挑起一些战争,好让人民需要一个领袖”(柏拉图《国家》)。霍布斯也说过:专制主义的国王和主权者,“始终是互相猜忌的,并保持着斗剑的状态和姿势”(《利维坦》)。
 
  正是市民社会和宪政的缺乏,才使中国长期处于战争和准战争状态。种种“止战”、“去杀”、“和为贵”的倡导,不过是力图改革现实的乌托邦罢了。当然,社会也需要乌托邦,它们能成为批判、矫正现实的武器,并给人以希望。但要让理想成为现实,必须有相应制度安排。否则,乌托邦就可能成为一种自我麻醉,将主张混同于文化现实,从而回避现实矛盾和时代任务。
 
破除“中国自古和平”论的神话,教育国人尤其是执政者,学会平等政治协商,不以暴力相胁迫,并做出相应制度安排,是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政治改革的紧迫任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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