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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从信仰危机到精神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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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信仰的分离
 
  中国人对世界的根本态度,是信仰一个超越的本原或神圣的关系。
 
  中国人对宇宙、社会及人生命运,与其说有一种确认的信仰,毋宁说持一种未知或不可知的敬畏之心。所以其信仰的特点是,并不确信或深究神圣意志的结构,以制度的形式来表达人与神圣意志的交通,以此反复加强对神圣意志的确认和信仰;同时亦不以可确证神人交通的方式深究其信仰结构,而仅仅满足于敬拜、冥思、敬而远之或用之、思而修身。
 
  因此,中国人的信仰方式,如果要表现为一个社会的信仰模式,那就不得不依赖于现实权力关系或宗教制度;与此相反,人们如果要表达个人的信仰,常常喜好出离制度安排和组织形式的宗教信仰。其中的问题,是中国人的私人信仰与制度化群体信仰的表达方式之间,本来就蕴藏着一种分合两可的双向关系。信仰是否危机?关键在于权力秩序、社会精神主体能否稳定。
 
  “文革”之后出现的那场信仰危机,主要就是固有的权力秩序基本解构后的精神现象。权力秩序一旦改变,镶嵌在其间的信仰关系,亦随之被消解殆尽。而一旦建立了新的权力秩序,就基本等于再度建构了人们的精神归属,人的信仰又有了挂搭之处,信仰危机似能自然走出。
 
  就此来说,当下中国人的信仰私人化取向,乃是改革开放30年社会变迁的结果之一。因为中国人的信仰私人化特征,其实也出自于中国当代法律对于信仰自由的制约,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定义为私人的事情。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个人选择的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力量不得干预。所以,中国人的信仰自由,是合法性的信仰自由。在现有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五大宗教领域以内,无论中国人信仰什么宗教,他都将是一种自由选择和自由信仰。即使是民间信仰的选择,中国人也同样具有相当的表达空间,尤其是在底层社会,民间信仰更是活跃自由。从此而言,中国人的信仰关系很丰富、很自由,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有自己的信仰,那种以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为内容的信仰危机,似乎已经消逝了。
 
  这种私人化的信仰方式,与依赖公共权力的体制宗教比较,它们能够自在随意,不拘时空,不受外在条件的限制。所以,在体制宗教与私人信仰之间,人们更愿意选择私人化的信仰方式,以追随精神随意和个人意志的自在。于是,能够自由选择信仰的个人,“就有可能从‘终极意义’的聚集中挑选他认为合适的东西——只听从由他的社会经历所决定的偏好的引导”(托马斯·卢克曼)。个人的信仰自由,在宗教之外构成了信仰的私人化特征,从而在体制化宗教与私人化的信仰之间,呈现了某种分离。
 
“精神走私”般的信仰表达
 
  中国人在此层面表现出来的神圣需求,最是丰富,也最值得注意。它基本不需要什么制度资源,不需要外在的人为组织。他们的信仰方式,自然而然,完全出自于个人需要。在特殊的时空里,具有特殊的利益诉求,面对特别的信仰对象。他们主张信仰的私人特征,干脆强调,信神不信教、拜佛不进庙,甚至类似于“人人皆祭司”的信仰状态。
 
  这种信仰的社会特质,实际上是一种私人化的神人关系、圣凡关系的表达。庶民百姓、学者、白领、富人、甚至是官员,无不对此津津乐道,投身其中。显然,这种信仰方法,采用的是私人、甚至是隐私般的表达方式。神灵对自己的保佑,或许与别人没有关系,就好像人们到寺庙里烧香拜佛那样,各自买香,各自求佛,私下许愿,天机不可泄露;愿望一旦满足,各自还愿,个人的心机,个人自了。
 
  除此之外,中国人的信仰私人化取向,还有其他许多表达方法。比如,家中过会的民间信仰,寺观之外的佛道教信仰仪式,基督宗教在活动场所之外的团契,以及各种民营企业、私人公司中的信仰活动;甚至还有不同身份的人,在自己私宅中建有神龛,把宗教神职人员请到自己的私宅之中,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等等。
 
信仰就不局限于神人关系的表达和交流,反而成了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一个构成,人际交往关系中的特殊资源了。对此现象,笔者经常用一句“精神走私”来进行讨论。许多政治精英、商业精英、民间社会精英或宗教精英,在表达各自的私人信仰的时候,大多碍于自己的身份、地位,无法公开表达,只好借助于各种非宗教的形式,私下里了却自己的心愿。公共场域之中,他们只能把信仰收藏在个人的私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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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向平 来源:《南风窗》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