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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从信仰危机到精神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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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危机
 
  与30年来的信仰危机现象不一样,宗教危机的主要内涵,是人们有了信仰,却不一定要寻求与信仰有关的精神归属;人们有了宗教信仰,也不一定就信仰宗教,特别是对宗教制度所整合的信仰方式表示了自己的怀疑和出离。这也就是欧洲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曾经有过的“信仰但不归属”的问题。
 
  就私人信仰的一般社会特征而言,私人信仰就是现代社会公民的独立而自由的精神选择。它表现了中国人对个人信仰及个人信任的倚重,对制度宗教及其制度信任的一定质疑。信仰是个人的事情,所以,唯有私人的信仰才可靠。
 
  加上近年来宗教界某些商业化、功利化等方面的影响,宗教权威被私人信仰方式悬置起来,人们仅仅是选择了自己的信仰,以区别于对宗教信任的选择,同时也不愿意接受宗教组织规范的制约。就其实质而言,其关键还是制度信任的危机。
 
  人们依旧局限在熟人社会的交往关系之中,仅只是信任那种能见得着、把握住、给自己带来利益交换的私人关系、神人关系。这种仅只信任人际关系的交往方法,不得不影响到神人关系的交往,不得不左右了神人交往的社会学意义。为此,个人致富、个人奋斗,他们依赖自己的人际关系,不去信任熟人之外的任何关系。这就造成了宗教信仰层面的身份认同危机。
 
  诚然,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中共同信仰的隔膜,同时也是制度信任的困难。最终是信仰强化、制度淡出、宗教弱化,独善其身的私人信仰浮上水面,阻碍了社会信仰共同体的建构。
 
  这种私人化的信仰现象,就宗教的信仰关系而言,可说是一种宗教个人主义。它主要表现在人与神之间的交往关系之中,是从神的信仰那里获得的一种独立、自在、个我的信仰方法,同时也是宗教权威与个人信仰自由之间的矛盾结果。它的主要特征,是信仰超越了宗教,在于对宗教体制的出离,为自己个人信仰而不选择对宗教体制的信任与依赖。这是宗教信仰,但不信仰宗教;有信仰,却无宗教约束。为了个人的信仰自由,仅只是以自己方便的路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信仰,满足自己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寄托。
 
  至于私人化信仰的主要问题,在于如何使其信仰能够实现其社会性表达和社会性实践。因为没有社会性的信仰,私人信仰就非常容易变为纯属于个人的神秘体验。特别是在信仰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层面,信仰一旦在表达和实践层面缺乏了秩序与法制的支持,就会流失于个人私事。
 
  因此,中国人之拥有私人信仰,并不见得就能实现信仰的社会共享与社会团契、信仰的规范性建构,并不见得就是宗教社会性的确认。恰好相反,它们反而可能导致信仰的公共性、社会性的严重缺乏。
 
后改革时代的中国信仰
 
  信仰私人化的普遍现象,说明当代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基本上还是一种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它的主要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礼仪交换、精神关怀,依旧决定于私人之间的关系网络,是制度化权力与个人利益、私人信仰彼此交换、整合的结构。
 
  在私人信仰的表达方式之中,同样也内涵一个信仰及其信仰资源社会化的问题。个人的信仰、信仰表达的资源社会化,实质上是一个信仰表达空间如何获得的社会学问题。它与体制宗教借助于公共权力来表达自己的神圣化要求,在宗教与法制关系层面上,其问题如出一辙。如果公共权力的神圣要求不是借助于体制宗教,而在于政治民主化的形式,进而把神圣资源交还给社会,交还给信仰者自己,那么,中国人表达信仰的方式,就不会局限为个人私密的形式,不会把信仰视为一种现代公民的隐私了。为此,中国人的私人信仰方式之中,依然深藏着值得深入挖掘的社会学意义。
 
  在这里,信仰的私人化即意味着信仰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亟需一种制度性的推动力。“如果还以为个体化只是影响某个群体,而不去全面思考它对社会结构造成的深刻变化,并通过社会学分析把这种作用揭示出来,那就完全错了。”所以,就现代公民社会的认同方式来说,私人信仰依然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在此基础之上,“私人的便是政治的”。因为它们在个人信仰与神圣资源的关系上面,再度展开了另一种中国式“宗教社会化”的时代主题,这就是后改革时代中国人私人“信仰社会化”的问题。
 
换言之,当下中国人的私人化信仰,如何能够自发自由地变迁为社会化的中国信仰模式,或许就是后30年中国改革开放的主题之一了。
 
(本文作者为上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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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向平 来源:《南风窗》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