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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 黑社会 “主义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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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个标题,可能会给人以风马牛不相及之感。核心价值观,黑社会,主义转型,这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核心价值观,是国家目前正在推行的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举措。希望在整个国际舆论“西强我弱”的格局短期难以转换的形势下,通过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增加中国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感染力,抵御西方价值观的影响。维护中国政局稳定。
 
核心价值观固然重要,但是若把建设核心价值观的主要目标对准西方价值观,认为西方价值观会影响人们对于现实社会及其政治格局的认同,笔者以为,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政治心理文化的情况下,初衷虽好,但缓不济急。观中国今日政局,对政治稳定的最急迫的威胁当是黑社会。不是群体性事件,不是上访,也不是西方价值观。
 
中国社会中的黑社会已经渐成气候,尽管国家刑法还没有正式承认中国存在黑社会,只是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来惩治“疑似”黑社会分子,但黑社会却早就是许多中国公民日常碰见的正常现象。各个地方的打黑除恶行动充分说明,我国法律对于黑社会的理解和规范是大大地“OUT”了。
 
对于黑社会认识的不足或者说轻视,可能会酿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更重要的可能是政治后果。认识不足或者轻视的原因在于,认为国家政权力量足够强大,即便黑社会势力再大,在强大的国家镇压力量面前,往往是不堪一击。比如说重庆的打黑行动,把那些大大小小的保护伞都打掉了,其他地方的黑社会,只要国家下力整治,照样会跟重庆的黑社会一样,不足为虑。
 
5月4日,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报道,说深圳市的城管部门为了治理占地经营的小商贩,要当地的黑社会帮他们维持秩序,赶走了一些商户。因为赶走了一些商户,黑社会收保护费的对象减少,经济上受到损失,城管部门则给予黑社会经济上的补偿。据说深圳市为期一月的打黑行动似乎遇到障碍,就在于无法在上述现象中界分黑白。如果说收保护费的是黑社会,要打;那雇佣黑社会并给予黑社会经济补偿的政府部门究竟是黑还是白,要不要打呢?
 
上面的这则实例说明,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向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黑社会履行着部分的政府管理职能,这部分职能往往又是白色的政府部门所无法完成或者说很难完成的。换句话说,黑社会成了白社会的延伸,黑白互相依赖,黑白连接成为一体。
 
近些时间,报道了一则又一则校园凶杀案件,一些社会失意者或精神障碍者,还有绑架勒索撕票者,将这些最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孩子作为逞凶的对象,给社会的承受力涂抹一道道浓浓的血色。
 
笔者在去年7月1日的一篇网文中曾经估计,中国很可能进入一个政治恐怖主义逐渐抬头的时期。并以清朝末年为例,举出汪精卫、徐锡麟、秋瑾等人当年的都从事过政治恐怖活动,对清朝的官员实施政治性的暗杀。非常巧合,前段一部热映的电影《十月围城》涉及到了孙中山当年与各类地下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无独有偶,2010年第4期的《文史精华》杂志刊登了高华先生一篇题为《同盟会的“暗杀时代”》的文章,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当年从事的暗杀活动。
 
现在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中国分布于各地的黑社会实行转型,连成一体,国家、政府和社会有应对的准备和措施吗?一旦事发,有这个心理承受能力吗?
 
黑社会的转型大致有这么几种。一是经济转型,公司化,合法化。黑社会在积累一定的经济实力后,注册公司,转向正当经营。二是向政治转型。比如谋求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地位和身份,把自己打扮成社会名流,结交各方政府人士。有的还会投身慈善事业,遍地捐款,获得社会和政府的认同。这样的转型并不可怕,在某种限定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值得欢迎。毕竟,这样的转型是以认同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为前提的,是想获得现有社会系统和政治系统的认同。它不反抗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政权体系,并不以现有政权体系为假想敌。在转型的同时,他们会大大压缩其使用暴力手段的频率、范围、强度,甚至可能完全放弃原先所赖以立身的暴力手段。
 
这样的转型可以说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味道。但是,还有一种政治转型非常可怕,笔者称之为“主义转型”或者“正义转型”。他们会利用社会中存在的尖锐矛盾、社会所普遍抱怨的社会政治问题为切入口,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抨击政府,吸引民众。同时,他们将进行政治性恐怖主义活动,利用自己的经济能力、组织体系、武器装备等,实施绑架、暗杀、爆炸等恐怖手段,挑战现有社会秩序和政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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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山鹰 来源:爱思想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