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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真正的封建时期是在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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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对于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历史学界,社会学界,政治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在这些争论中以“三论五说”(“三论”分别是指西周封建论代表人物有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战国封建论代表人物有郭沫若、杨宽、吴大琨、白寿彝、林甘泉;魏晋封建论代表人物有尚钺、何兹全、王仲荦,林志纯《日知》。“五说”分别为春秋封建说代表人物有李亚农、唐兰、祝瑞开;秦统一封建说代表人物有黄子通、夏甄陶、金景芳;西汉封建说代表人物有侯外庐、赵钖元;东汉封建说代表人物有周谷城、郑昌淦;东晋封建说梁作干)最具代表性,以上这些学说认为从西周一直到东晋1400多年,每个朝代都有学者认为是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但由于建国后,随着所谓中共官方(马克思历史唯物观)在中国的历史教学和研究领域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这种不同的声音逐渐渺不可闻。大家都异口同声,说封建制度(社会)是从战国至清,倘使不这么答,学生会被老师判错扣分,学者则是犯了错误的路线。不过由于翦伯赞有很高的社会威望,又受到中央领导人的接见,所以翦伯赞等人的西周封建论也被国家接受,但战国封建论是绝对不能动摇的,不管何时进入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作为封建社会的转折点,这是他们都所认同的。
 
之所以发生这种错误,是因为中国史学界接受了苏联史学界于20世纪20年代末,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即认为人类社会必然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种五阶段发展模式(“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并不是马克思提出的,马克思只提出过人类生产方式的发展四阶段模式,即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将西方社会发展模式硬套在中国头上的结果。
 
其实,苏联史学界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传到中国之后是引起过很大争议的,甚至这种学说在苏联本身就引起过很大争议。
 
在苏联,以托洛茨基为首的派别(即托派),一般不认同“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不认同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及中国的封建社会是秦至清时期;以斯大林为首的派别则认同“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认为中国也是按照这一五阶段模式发展的。事实上,“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正是斯大林钦准的。在政治斗争中,托洛茨基是个失败者,但在思想上,我们必须承认他比斯大林更有思想、更正确。可以这样说,正是托洛茨基政治上的失败,斯大林政治上的胜利,才使得“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成为苏联的官方历史学说,而苏联的这一官方历史学说又直接影响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说。
 
在中国,属于苏联托派的一般不认同“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比如,陈独秀就认为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奴隶社会阶段;而属于斯大林派的则一般认同“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学说”最终也成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官方学说,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为了和社会主义老大哥保持一致。是政治决定理论的恶果。
 
有些西方学者也叫中国的学者将秦至清的这一分阶段的社会性质改一名,不称封建社会,而称传统社会,以免造成语言混乱。
 
封建只是一个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而非是个社会的概念,也不是皇权专制,封建是一个合成词,所谓封建乃封邦建国、分封建国、封土建国、封建亲戚。封是指划定疆域,封的办法,是国与国之间有个国境,由周天子派人在那里犁一条沟,把这个沟里边的土翻上来,然后在这个土上面种树,这个叫做封,就划一片地给你;建就是给你任命国君,不但给你封地,而且还给你任命一个国君,这个就叫做建。合起来就叫做封建。通俗的说就是“封土建国”,西周时期实行的正是这个意义上的“封建制度”。当时,周天子将全国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使政治上的封建制度和家族中的血缘关系(表现为宗法制度)合而为一。分封的周天子的亲属称之谓诸侯;诸侯又将封国内的土地分封给诸侯的亲属,称为卿或大夫,卿或大夫又将被封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称之谓士。这样天子、诸侯、卿或大夫、士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宗法封建等级制度。
 
西周时期的社会制度,我认为更全面、更准确的定性应该是“宗法封建制”。所谓“宗法制”就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各个家族内部体现尊卑有序,维护尊长特权,约束族人思想行为,以巩固统治秩序的规范和办法。五千年的中国文明史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其形态历经多次嬗变却稳固的保持其宗法制度的特性不变。西周社会也不离外,只不过西周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宗法制度最完善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宗法制度之所以最完善,正是因为当时在宗法制度下实行的是与之相配套的“封建制度”。
 
早在中国的第一个朝代——夏朝,这种“宗法封建制度”就已经初步形成,只不过还不完善;殷商时期,这种制度已经较完善了;西周时期,则达到了极致。后来(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工具的普及使用、牛耕的推广,生产力迅速提高,打破了原来的“封建制度”体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顺应历史潮流彻底废除了这一制度,而用“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取代了这一制度,这是秦始皇的又一伟大功劳。汉朝在主体上承袭的是秦朝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但在汉初,高、文、景三帝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复辟了封建亲王的采邑制度,但自汉武帝行“推恩制”,废除了各封王子孙对领国的长子继承制后,“封建”制度在汉朝也被废除了。明太祖朱元璋在一定程度上也实行了这一制度,但已远不占主流,并且最终因引发了“靖难之役”而被消灭。洪秀全实行的封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封建”制的复辟。封建制在秦之后虽偶有复辟,但已远非主流,秦之后占主流的制度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而不是封建制。
 
商周时期,当国王取得政权之后,就大肆封建,封建的对象,包括先代贵族,本朝王室,姻亲功臣,它的主要功能是,重新调整和巩固政权再一个是加强中央王室的权力和拓展疆域。这些封建的诸侯国政治经济军事税收财政有很大的自主权,他们可以联盟,交战,通商,收税等但他们必须效忠国王各诸侯国必须定期向国王进贡和朝觐,并随同国王作战,以促成拱卫王室和拓展疆域的作用,周朝封建,是夏商周以来最完善的时期,此时封建诸侯总合达方圆千里,他们依爵位高低依次封建为(公、侯、伯、子、男),其封建面积、人口、田地富庶程度相应下降,而中央天子成为天下的共主,其直接统治只在王畿地区,这些诸侯国环绕在王畿周围,好似卫星拱月一般,其实商主和周天子实际控制的只不过是一块蕞尔之地(这也是导致其后来封建制度解体的原因之一)。
 
当然封建制度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与井田制,宗法制三者同时存在的,而且三者是相互依存的。
 
首先说说井田制,当某一国王取得政权后,除少量土地分给农民采用贡法(几年收成的平均值)直接向国王纳赋(叫做彻)以外大部分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各王,各诸侯王在分封的土地上,把一块地每边各以三分,割成9个等方块,每块约275华亩。八家农户各耕耘外围的8块方地,并共同耕种当中一块“公地”,亦即公侯所领之地。在这块公地上农民是无条件服从的必须要种的,这一块公地的作物和税收是直接上交中央王室的,而其它8块地各诸侯王自己享用,井田制,可以说是封建制度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再说说宗法制,它是封建制度的政治保障,它是氏族时代血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而成的宗法制度是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而成的,产生于商代后期。因为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当第一代国王死后其位将传于正妻所生的长子,既嫡长子,而其他嫡子和庶子(指妾所生的儿子)做诸侯,而其诸侯的非嫡长子就做大夫,而其大夫的非嫡长子就做士,而大夫有领地,无政权,而士即无领地又无政权,只有地位,而且诸侯所管的国,大夫所管的家,士管的自己。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天子所管的全部封地)。其中嫡长子永远是大宗,而其他非嫡长子是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这样天子,诸侯,大夫,士形成了一整套宗法制度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和宗庙祭祀制礼乐制,并建立以全国最高宗主—周天子为核心的层层藩屏(“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中央王室的微弱,各诸侯国势力大增,很多诸侯国以田地私有制代替了井田制,宗法制被郡县制所代替,在此以前虽然国王虽是天下共主,但并不是君临一切的帝,而只是比公高一级的贵族而已(《〈孟子〉理读•万章下》第二章“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正因为如此,各诸侯国不断削弱王室权力,扩充自己,也是在这是封建制度不断被破换和瓦解,各诸侯国普遍建立了国君集权的政治体制,依靠武力不断向外扩张,领土国家逐步形成,到秦统一时,封建制度基本被消除,自秦汉以后帝王制就取代了封建制,帝王制的最大特点是专政独裁,而这也常被人误为封建专政或封建社会,和先秦时代的封建制度是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商王和周天子只不过是子姓和姬姓的族长才被推为天下共主,并没有完全专制独裁的权力。 鸦片战争后,特别是所谓马克思主义传播后,许多人认为中国落后的弊结是封建礼教,但我却说,中国自秦汉以来的最大弊病是帝王制和程朱礼教,它们才是社会毒瘤,封建与礼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再一个封建与迷信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夏商周虽也有祭祀存在但也只是一种祈福,一种心灵安慰,而迷信是盲目的崇拜和礼顶膜拜,常有愚昧人的意味在里面,这一点必须澄清。
 
秦至清时期的中国,封建制度虽然废除了,但是宗法制度却依然顽强地存在着、久盛不衰。为与秦之前的宗法封建制度相对应,我认为将秦至清时期的中国社会定名为“宗法集权制”或“宗法郡县制”能让我们明白许多真实情况。不过不以封建制为依托的宗法制度是不完备,在西周时期,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是合二为一的(这也就是我在《论政治私有制与政治公有制》一文中所说的政治私有制),政治关系就表现为血缘关系,但是秦至清时期,政治关系却和血缘关系是相分裂的,政治关系只能以拟血缘关系的方式而存在,即表现为儒家思想的将君比拟成父,将臣比拟成子。
 
我们现在常常在中国古代的一些不好传统称之为封建思想、封建专制和封建遗毒,其实准确的称法应为宗法思想、宗法专制和宗法遗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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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浔阳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