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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签署了处决遇罗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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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权在省、市革委会主任手里
 
  从1962年下半年经济开始好转,到“文革”前,那是共和国历史上比较难得的一段好时光。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相对安定,从1963年到“文革”开始的1966年,各地捕人及杀人数,都呈逐年降低趋势。以山东为例,从有统计数字的1953年到1990年近40年中,山东全省“改犯数”(即当年被捕判刑在监者),以1958年为最高,达55206人,1966年最低,为2436人。至于“反革命案件”,数据如下:“1958年,全省审结反革命案件 48894件,给予刑事处分48330人。其中判处死刑、死缓889名,无期徒刑917名,管制23590名,徒刑21205名。”而到“文革”发动 1966那年,则大幅降低,“1966年审结的1350件反革命案件中,历史反革命占32%,反革命倒算占13%,打击报复占12%,会道门占 9.8%。” (《山东省志·司法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399,400页,第759页) 1958年山东全省审结反革命案件 48894件,到1966年全省仅审结1350件,不足20分之一。而且其中“历史反革命”占32%。
 
  至于死刑判决,1960年代以来各地司法当局都掌控得比较严,尤其是中央将死刑核准权,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后,被真正执行死刑的,更是大幅减少。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1968年4月29日著名思想者林昭在上海被处决,应该是个特例)。“文革”初期1967年 2、3月间,一些地方,如四川、湖南、湖北等省,曾由军方主持,搞了一次大规模的“镇反”,一些省抓了数万至10万以上的“反革命”。不过,那完全是针对造反派而为,几个月后又在中央干预下释放并全面平反。
 
  真正针对“反革命”,尤其是“现行反革命”而展开的大规模逮捕和处决行动,是在这次“一打三反”运动开展之后(此前一些省市如北京市已宣判过一批,大约是1969年10月中央发出战备令和城市疏散令之后)。
 
  此时针对所谓“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处决权,已经从中央(原最高人民法院)重新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仅处决执行前后报中央备案而已。上文提到的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中,第五项内容即专门对此作出规定:
 
  要统一掌握批准权限。按照中央规定,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批准,报中央备案。
 
  既然中央已将处决权下放到了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因此处决名单的拟定,以及最后处决令的签署,实际权力在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任手里。当时的运作程序一般是先由地方革委会下设的,代行各地公、检、法职权的“人民保卫组”或是地方公检法军管会拟定名单,交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常委或是“党的核心小组”讨论批准,最后由革委会主任签字定夺。
 
  由此可以说,1970年3月5日,导致遇罗克遇难的“第二次处决令”,即对遇罗克等19人的处决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从职位上说,应该是由谢富治签署。因为此时谢富治的身份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而且兼任着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主任。无论全国,还是北京市,整个政治形势已经显著变化,普遍的处决行动已然展开或即将全面展开,当局不会将遇罗克要不要处决的问题,再去找周恩来直接签署(若第一次“处决令”是周作出的,他已签署过一次了。)当然,笔者上文又提及吴德,是因为谢富治此时已癌症病重,是否是由吴德在代行北京市革委会主任的职权。牟志京文章中称“重要人士受托办理”,很大程度是影指吴德。谢富治恶名昭著,其时已是可以点名指责者。
 
  需要提及的是,当时除北京和上海市外,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任,几乎全部是军方将领(即当地驻军最高首长)。这有点同1950年代初的“镇反”运动相类似,主持大逮捕、大审判、大处决的都是军方负责人,搞得特别“左”,特别过火。
 
“一打三反”运动与周恩来
 
  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的指示下发后,北京市首先作出了表率,一场声势空前,深挖细查“反革命”(尤其是所谓“现行反革命”)的运动,即在全国迅猛展开。从1970年2、3月开始,到当年年底这半年多时间里,“一打三反”是各省、市、自治区工作重点,大清查、大逮捕、大处决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各地抓“反革命”,挖掘“反革命集团”成风(不知是否像过去搞政治运动一样下指标),尤其一些县、市,怕落后了,没有“反革命”也要生拉活扯挖出“反革命”来,且动辄整成“反革命集团”,牵连十数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笔者收集有当年家乡某区“一打三反”中一个案件的整套原始材料。几个年轻人(本是好朋友),平时爱聚一聚,讲点闲话,听听半导体收音机,偶尔放唱片听音乐。运动一来,其中一人被人举报“收听敌台”,即成对象,被请进“学习班”(实为隔离),并成立专案组办案。随着“深入”,案情越闹越大,成全区重点之一,涉案者如“滚雪球”一般,卷进数十人之多,不仅朋友,连朋友的朋友亦未能免。仅仅因为传看过一本书,参加朋友婚礼时听过一次唱片(那时的婚礼极简单,就是吃吃糖果,借个电唱机放唱片,添点气氛,而且是公开发行的“红色唱片”),也成 “集团成员”。仅仅为之修理过一次收音机,也被打成“集团”的“黑技师”。这种“打反”,真是冤狱遍地,荒谬绝伦。
 
  直到当年庐山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陈伯达翻船,毛泽东要趁机收拾林彪集团,于10月开始搞“批陈整风”,全党全国政治斗争目标和内容陡然转移,“一打三反”的势头才逐渐减弱,至直完全停止。否则,弄出来的冤案更多,对国人的危害更大。这场不到一年的“一打三反”运动到底捕了多少人?杀了多少人?前面提到的《国史大辞典》给出的数据是,“1970年2月至10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万多人”。笔者手中无更确实材料,不能说这是一个缩了水的数字,但起码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完全的数字。因为还有比这大几倍甚至10倍以上的对象是没被正式逮捕,却是以拘留,或是以“办学习班”隔离审查名义被“打击”的“反革命疑犯”。被正式处决者,过去看到一个材料,说是2万多人。曾经有说法,说以往“镇反”,中央给各地下达的处决数,不能低于捕人数的十分之一。按28 万捕人数计,其十分之一,在2-3万人之间(笔者估计,其中起码有一万人是遇罗克、张志新、马正秀这样纯粹的“文革思想者”),倒是符合这个比例。
 
  最后一点,这场“一打三反”运动到底是按谁的指示发动起来的?笔者也算研究“文革”,从“文革”最初发端到终结,其一系列重大举措和转折,如“大串连”,“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夺权”、“建革命委员会”、“清队”、清查“五·一六”、“上山下乡”、“批陈整风”到“批林整风”、再到“批林批孔”、“批《水浒》”,一直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等,这些,毛泽东本人都有过指示,人们可以从毛泽东指示或讲话中找到依据。唯独这个“一打三反”运动,毛泽东“文革”讲话、文稿中却寻不到半点依据。
 
“文革”很长时期,在党政军实际主持中央工作的是周恩来。笔者一直认为,如果“一打三反”运动的发动和开展,不是出于毛泽东的话,那这一决策的最初出台,应在周恩来身上。况且,即便毛泽东曾经有过类似指示,但在实际执行上,一系列强硬操作指挥实践者,镇压毫不手软,也是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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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锐 来源:作者博客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