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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吴宓联想:近五六十年中国放火者多救火者少

作者:张求会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点击数: ( 字体: )

【导读】吴宓继而联想:“近五六十年,在中国,在世界,放火之人多而救火之人少。众思造乱,而莫肯平乱。此生民惨劫之所以临,而文化将毁灭至尽也。哀哉!”
 
 
 
《吴宓书信集》
 
妻子温婉如玉、女儿秀美如花,应该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对于吴宓和陈寅恪这样成长于旧式家庭、各自生养了三个女儿的父亲来说,“三女承欢秀,一妻举案贤”(吴宓《赋呈陈寅恪兄留别》二首之二,见吴学昭整理《吴宓日记》第9册,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83页)的理想似乎比一般男子更容易实现。然而,“人事叵测,恩仇易位”(梁锡华《说〈寒柳堂集〉》,载《华学月刊》1981年3月总第111期;收入《陈寅恪传记资料》,台湾天一出版社1985年版,第3册)。夫妻反目、父女成仇,吴家是一样不落;陈家虽然琴瑟和谐,但父女情也曾一波三折。
 
就夫妻情而言,陈寅恪远比吴宓幸福:1928年8月31日陈寅恪与唐筼成婚(据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0页);1969年10月7日陈寅恪逝世(同上,第184页),11月21日唐筼追随而去(同上,第185页)。四十年相濡以沫,“也同欢乐也同愁”(陈寅恪《旧历七月十七日为莹寅结婚纪念日赋一短句赠晓莹》,见陈美延整理《陈寅恪集·诗集》,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17页)。唐筼“对寅恪爱护之忠诚及其处事之明达”(《吴宓日记》第9册,第388页),曾令鳏居多年的吴宓深感钦佩和羡慕。
 
相比之下,吴宓的婚姻和家庭多有不幸:1921年8月23日吴宓与陈心一结合(日期见吴学昭整理《吴宓自编年谱》,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18页);1929年9月12日二人离异(详《吴宓日记》第4册,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83-288页),其时长女学淑七岁,次女学文三岁,幼女学昭一岁零两个月,三个女孩遭受了最直接、最持久的影响。平心而论,吴、陈仳离,自评“太患情多”(《吴宓书信集》第128页)、女儿评为“性情中人”(吴学昭《吴宓书信集·后记》,同上,第435页)的吴宓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这大概也是他“老年益悔痛”,将“昔年离婚”视为“一生最大之错误”(吴宓1970年5月“致吴学淑、吴学文、陈心一信”,同上,第432页)的根源所在。
 
吴宓与陈心一离异后,仍然在经济上承担了扶养“故妻”和女儿的义务,成为她们最主要的生活来源。《吴宓日记》及其《续编》不乏吴宓邮寄款项和两人互相助力的记录,新近出版的《吴宓书信集》同样提供了不少佐证,比如1968年4月至1969年6月,吴宓每个月只能从单位领取“生活费10元”,“此时期,曾靠心一汇款济助”(《吴宓书信集》,第429页)。三个女儿的存在,使得吴、陈两人维持了一种更像家人一样的联系;另一方面,同为旧时代过来的人,两人在“大量细心保存书籍”(同上,第370页)等明显不合时宜的一些做法上,沟通起来反倒比较容易。
 
早在1929年9月,吴宓在与陈心一商议离婚时就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自知生性乖僻,不适于家庭生活。”(《吴宓日记》第4册,第284页)长期的单身生活,加剧了这种不适应性,即便与三个女儿的短暂团聚,也是龃龉不断,有时甚至令人啼笑皆非。比如,1944年,吴宓最心爱的长女学淑擅自将父亲的“全套华贵西服”改做外套,吴宓去函指责女儿,学淑回函不以为过,“反视为义所当为,而加宓以毁损其名誉之罪”(《吴宓日记》第9册,第359页),越发触发了吴宓的“痛愤”,他不仅在日记里大倒苦水,而且先后给査良钊、李赋宁去信,一面寄示女儿的回函(详《吴宓日记》第9册,第359页),一面批评女儿不懂得“做人之根本道理”——“盖他人之片纸破衣,亦不宜取用,应绝对的尊重他人之财产权,并应尊重宓之财产权。”(《吴宓书信集》,第248页)
 
两代人因为生活习惯、行事风格不同而相互抱怨或不满,原本稀松平常、比比皆是,即使三个女儿对于父亲长期缺位心怀怨怼,最多也只能称得上感情的嫌隙。真正导致吴家父女情出现裂痕的,还是大时代巨变的背景下对于“新文化及赤化”(《吴宓日记》第3册,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4页)的观念差异。
 
1948年8月14日,吴宓在日记里记下了一段“直让人心惊肉跳”(佚名网友语)的话:
 
晚饭前,昭谓大变革后,一切不同目前,学问资格均无用,故径欲止读,不回燕京,而径往参加某方政治工作云云。宓强持和静,力劝阻之,然而心伤矣!(《吴宓日记》第10册,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09页)
 
当时,刚满二十岁的吴学昭正以燕京大学新闻系学生的身份在《武汉日报》实习。对于这个“每日食宓鱼肝油三次”而不肯“读吾书”的小女儿,吴宓惟有“气苦”、“嗟息”(《吴宓日记》第10册,第398、396、402页)。相比之下,女儿急于放弃学业“径往参加某方政治工作”的想法给予他的打击,远比不心疼他的鱼肝油、不愿陪他欣赏“云霞之美”(同上,第396页)猛烈得多。1949年10月1日,吴宓在写给堂弟吴协曼的一封信里,进一步还原、丰富了此次父女交锋的场景:
 
处今之世,父子、兄弟、夫妇、知友,人各异心,不能强同。分党分区各自效命而互为敌国,亦至寻常之事。即如三女学昭到燕京后,思想已完全左倾。1948七八月昭忽来武大,住近两月。与宓父女亲情固有,然各友其友、各行其是,宓与各守疆界。已而昭竟一再努力设词,欲改造宓之思想,宓乃诚恳语之曰,我们在私为父女之情,在公为异路之人;宓决不求改变昭,请昭亦勿来改变宓。且以宓五十馀岁之人,一生读书思想著作,态度早已固定,昭纵努力,亦必不能影响及宓也云云。幸得欢欣握手而别,今昭音信早绝。(《吴宓书信集》,第360页)
 
多年后,江家骏撰作《先师吴宓传略》,列举了吴宓三个女儿的名字,于“吴学昭”特意声明“即萧光同志”,并说:“萧光同志在解放前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下活动。”(见黄世坦编《回忆吴宓先生》,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0页)某佚名网友综合“日记”、“传略”作出推测:“吴学昭说到做到,可能在此后不多时,她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献身革命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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