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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威福:张居正的权力软肋

作者:吴钩 来源:《百家讲坛》红版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点击数: ( 字体: )

 
门生弹劾座师
 
大明万历四年( 1576年 )正月,北京寒风凛冽。内阁首辅( 皇帝的首席行政顾问 )张居正遇到了他当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执政危机:一位叫做刘台的巡按御史( 出巡地方的独立检察官 )向皇帝上了一道措词激烈的《恳乞圣明节收辅臣权势疏》,矛头直指权倾朝野的张居正。
 
刘台,隆庆五年( 1571年 )进士,录取他的主考官正是张居正;他当上御史,也是张居正所荐举,总而言之,张居正是刘台的恩师。以前的官场极重座师—门生以及同年、同门之间的情谊,这种由科举制衍生出来的人情纽带,构成了一个官员非常重要的隐权力基础,而帝国的政治伦理也默许甚至鼓励这一人情纽带所联结起来的人应该互相提携,而不是互相拆台。大明开国二百年来,从未有过门生弹劾座师的故事发生,如今这种百年不遇的破事儿却让堂堂的内阁首辅碰上了,张居正心中有多愤恨,可想而知。
 
那么,刘台为什么不惜“背叛”师门而弹劾风头正劲的张居正呢?
 
事情得从万历三年的“辽东大捷”说起。这一年,镇守辽东的总兵官李成梁大败入侵的蒙古土蛮骑兵,斩敌千余人。这当然是举朝欢庆的大喜事,捷报传来,朝廷加授李成梁“太子太保”荣衔。不过,张居正在呈报军功的程序上发现了一个令他不快的细节。原来,按照明代祖制,地方的军事信息理应由巡抚向朝廷报告。然而,“辽东大捷”后,时任辽东巡抚的张学颜尚未奏报,巡按辽东的刘台已捷足先登,抢先向北京报功。
 
为了理解这个程序错误背后的大问题,我们需要解释一下明代的巡抚与巡按制度。巡抚与巡按只有一字之差,后人也常常混淆,但是两者的职权是有差别的。巡抚是“ 巡行天下、安抚军民 ”之意,原是巡视地方军政、民政的中央政府代表,只是临时差遣,并无定制;宣德年间( 1430年以后 )逐渐演变成专抚一地、节制三司( 承宣布政使司,相当于省政府;提刑按察使司,相当于省高级法院;都指挥使司,相当于省军区 )的定制,虽然在名分上,巡抚例领“右副都御史”之衔,属于中央官员,但实际上已与地方首长无异。整饬边关、过问军政是明文规定的巡抚职权之一,如辽东巡抚的全衔就是“ 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 ”。
 
巡按则由御史充任,其职责是代表朝廷出巡各地,监察地方官员是否奉公守法,并无权参与地方军务,正统四年( 1439年 ),朝廷已经明确划出了巡按御史的权力边界:“ 总兵、镇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御侮。凡调度军马、区划边务,风宪官皆无得干预 ”。这里的“风宪官”便是巡按御史。
 
现在,作为巡按御史的刘台抢奏军功,往轻方面说,是手续出差错,往重里说,则是严重的政治错误。而这个时候,恰值张居正推行“综核名实”的吏治新政,要求官员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做好呢份工 ”;失职、越权都要被问责。刘台的误奏捷报,显然已经违背了张居正综核名实的用意。不难想象,张居正看到刘台的报告后肯定很恼火,马上请旨对刘台进行“谯责”,即“严重警告”。
 
平心而论,张居正在公文报告程序上的斤斤计较,倒不是完全出于为自己立威的私心。对于巡抚与巡按的职权混杂,张居正一直是深为苦恼的。几年后,他还对一位巡按御史说起:“近年来一部分巡抚、巡按,不思各举其职,常常混淆了职掌,导致下属观望,不知所守,从而败坏了事情。甚至有一些巡按御史直接指手画脚,舍其本职,侵越巡抚之事,为了捞取个人政绩而违背名分,为了培养关系网而徇情枉法,真是大错特错了。”
 
而受到严旨谯责的刘台,心里也非常郁闷。辽东总兵李成梁、巡抚张学颜都得到朝廷赏赐,唯独自己不但没捞到半点儿好处,反受了一肚子委屈。而且,在刘台看来,张居正锱铢必较也未免太恃权欺人了。事实上,张居正当国以来,钳制言官,铲除异己,表现出的擅权霸道的作风,已经令朝廷清流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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