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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威福:张居正的权力软肋

作者:吴钩 来源:《百家讲坛》红版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点击数: ( 字体: )

张居正是万历小皇帝言听计从的老师,又深受太后器重,还得到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的鼎力支持,可以这么说,后宫“三巨头”全是张居正的大靠山,以其隐权力之大,大致没有哪些事情是他办不成的。万历元年,张居正为 “综核名实,信赏必罚 ”,开始厉行改革,实施考成法—张居正可不认为自己是在搞改革,而是“ 日取祖宗之法修饬而振举之 ”,考成法的推行也是打着“申明旧章”的旗号。
 
所谓考成法,即勒令各衙门将公文报告、朝廷政令一概造册登记,按照事情缓急、道路近远,列好办事日程和完成期限,这是底本。再另造两册副本,一册送六科( 六科是明代创设的中央监察机构 )备案,凡完成一项,即注销一项,如有积久未完的项目,由科臣向皇帝汇报、责成各衙门限期完成,延误者抵罪。另一册送内阁查考,如六科有欺瞒行为,则由阁臣检举罪过、追究责任。说白了,这是一种层层监管的官员问责制,抚按督促府县,部院督促抚按,六科监督部院,内阁监督六科。权柄的终端牢牢掌握在阁臣手里。
 
这个制度设计效果很不错,据说很快就改变了以往“ 政令不出中南海 ”的局面。《明史》对此有很高的评价:“ 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 ”。
 
然而,张居正的考成法,又是经不起合法性深究的,即使打着“申明旧章”的旗号。因为张居正的本职是内阁辅臣,诚如刘台所言,阁臣只是皇帝的侍从顾问,与从前的宰相显然是两码事。宰相作为百僚之首,有总揽朝政之大权,内阁辅臣则无过问科道、六部、都察院、督抚政事的权力,其职责不过是协助皇帝批复奏章、起草诏令,时称“票拟”,供皇帝参考而已。因此,自从明太祖废除宰相以来,即使是不可一世的权臣,也“ 惴惴然避宰相之名 ”。
 
但现在张居正却俨然以宰相自居,按祖宗法,你又有什么权力干涉部院,挟制科臣,将独立检察官当成俯首听命的耳目与爪牙?所以刘台毫不客气地说张居正是“擅威福”。“威福”即权力,“擅”则可以解释为“未经合法性授权而巧取豪夺”,所谓“擅威福”,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权力”。
 
刘台的奏疏还捎带揭发了张居正私生活的腐败:“张居正在家乡江陵修建豪宅,耗费十万,还派锦衣卫监工,江陵的民脂民膏都让张家刮尽了。张居正倘若不贪,如何能辅政未几即富甲全楚?又如何能过着声色犬马、穷奢极侈的生活?”贪墨的指控,又击中了张居正的另一处软肋。
 
张居正并不是一个在权力收益的巨大诱惑之前还能够坐怀不乱的人,虽然他本人也有过拒贿的记录,但其家人却在江陵老家“ 营私第以开贿门 ”。据说张居正曾送给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万历中期,金一两折银约七两,三万两金加上十万两银,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一亿多元人民币,而张居正一年的俸禄折算成白银大概也就八百两( 折合人民币三十多万元 ),如果不贪,怎么可能拿得出那一笔天文数字的贿赂?
 
那么,权倾朝野的张居正为什么要极力讨好太监冯保?前面说到,内阁的票拟是供皇帝参考的初步意见,如果皇帝同意,就用朱笔抄正,称为“批红”,这才成了朝廷的正式政令。只是晚明的皇帝都怕辛苦,经常委托司礼监秉笔太监代理批红。如此一来,秉笔太监就掌握到非同小可的隐权力。张居正要自如操纵朝政,当然离不开秉笔太监的配合。所以张居正不但要厚贿冯保,在冯为自己修建生圹( 活人墓 )时,还奉上一篇满纸谀词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
 
总而言之,刘台指控张居正贪污,虽无实据,却不能说是诬蔑之词。在明代后期,政由贿成、无官不贪已成为官场上公开的秘密;另一方面,在晚明浓郁的道学气氛下,腐败又是官员最见不得人的道德污点。刘台的指控,对张居正是极有杀伤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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