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学者关注>>正文内容
刘智峰:政治腐败是道德滑坡的根本原因 >> 阅读

刘智峰:政治腐败是道德滑坡的根本原因

作者:刘智峰 来源:共识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点击数: ( 字体: )

 
  按语:温家宝总理近日痛心疾首地指出: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本文指出,一个国家国民道德水平的严重滑坡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最根本的是政治的腐败和政治伦理的失范,带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没有政治上的改革,没有对官员权力的限制和约束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和道德水平的提升,不可能有国民道德水平的提高。
 
  在这个人欲横流、金钱至上、浮躁喧嚣的年代里,只要我们的良知还没有泯灭,神经依然敏锐,你就会时时刻刻体味到在我们的精神领域,在人们的道德、伦理方面发生的种种病变——诸如政治生活中的腐败、贪污、渎职、卖官买官;经济交往中的制假贩假、走私贩私、不讲信用、恶劣竞争、坑蒙拐骗;公共生活中人对人的陌生、冷漠、隔膜,对他人不幸的残忍、麻木等等都给人留下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的感慨,它使一颗颗敏感而天良尚存的心灵在刺伤中颤抖失望,也一点点地侵蚀着、戕害着、败坏着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魂魄。
 
  难以想象,一个在各个领域都不遵守公共的道德、伦理、规范,没有共同权威的约束,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私德、行规盛行的社会会是健全的。在物质繁荣、经济发达的背后潜伏着国民道德、伦理的危机,而这种精神上、灵魂上的危机更深刻,也是更大的隐忧。
 
  邓小平1981年1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谈到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时,就流露出深深的忧虑。他说: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在这里实质上是揭示出了一个深刻的辩证哲理:缺乏全民族共同的信仰、理想、道德的长久支撑,表面的物质繁荣绝不会持久,人的精神和灵魂世界的危机会反过来导致经济的危机。
 
  造成我们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既有历史因素的延伸,也有现实因素的直接作用。
 
  官德的失范
 
  从理论上讲,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长期以来也形成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的规范、制度,我们可以称之为官德或政治伦理,它形成了50年代初清廉、亲民、朴素的政风。但在1978年以来巨大的社会变动之下,这套自延安时期以来传统的政治伦理渐渐瓦解,失去了规范的作用,只具有口号的抽象的意义,而政治伦理的实质已发生剧烈的变化,这就是以权谋私、贪渎腐败之风的大面积泛滥。
 
  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中国人自古便“以吏为师”,原因在于中国传统上直到目前仍是“官本位”的社会,不是以法治国,而是以德治国,在没有法律和制度的有效制约下,政治的清明与否全系于做官的人的品德、操守,清正廉明、道德高尚者能够领袖群伦,垂范社会,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相反,如果大部分官员放纵自己的私欲,以至于道德败坏,便直接诱发、刺激了社会风气、公共道德的败坏。应该看到,在一个以德治国的国度里,政治的权威与道德的权威是合一的,吏治腐败的直接后果之一便是道德权威的失落,政治的腐败就是道德的腐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这里具有了黑色幽默的意味。
 
  官德的败坏不止于腐败,还在于官员们公民权利意识的淡漠,法律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的淡漠。从近年来暴露出的案件看,个别官员的主人意识、权力意识、等级意识和优越感极度膨胀,鄙视平民百姓,对百姓的生命和权利视若无睹,冷漠残忍的作风极其恶劣。
 
  官德败坏的另一大表现同时也最让百姓困惑的是用人选人的机制出了问题,那些为政清廉、正直坦白、深得民心者往往得不到好下场。相反,那些精于为官之道,老于人情世故,擅长溜须拍马,走上层路线而不受百姓欢迎者往往官运亨通。这些年揭露出来的腐败者哪一个不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者?令人气愤的是,这些人一面被百姓和纪检部门举报,却一面好官照做。官场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给那些想从政的人什么样的示范效应可想而知。
 
  造成官德败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直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的失去制约。在一个充满着机会和诱惑的环境下,手中又握有无限制的可以换取所需一切的权力就是危险的,要熄灭欲望之火仅靠官员个人良心的约束是困难的,必须有实质的外在的制约,这一点已被中外反腐败的历史反复证明。
 
  所以,要扭转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首先要整顿吏治,转变官风和官德,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官员们在意识中多一点公仆的意识和对政治的责任伦理意识,更重要的是改革现行的政治经济体制,营造制约权力的法律、制度环境,持之以恒,外在的硬约束就会转化为内在的自觉的软约束。抓干部的思想、作风固然重要,但上述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这一点,邓小平早在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便做过鞭辟入里的剖析。
 
  公德的淡漠
 
  早在一百多年前,梁启超便抨击中国人只有私德而不讲公德,他提出“新民”也主要是革新国民的道德,培育公德意识。其后,思想家如鲁迅,政治家如早年的毛泽东,社会学家如费孝通等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中国人民族性中的自私基因痛加批判。
 
  然而,多年来,这种状况仍没有多大的改变。人们仍只讲小圈子的道德——遵守家庭的、朋友的、单位的、熟人的道德规范,而一旦脱离开这个血缘的或类血缘的环境,到了陌生的公共的环境中,就往往对那些应该共同遵守的东西视若无睹,甚至故意破坏那些明文规定且张榜公布的文明公约或文明守则。这种现象在公共场所里已经司空见惯,人们在这里表现的是极端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正像储安平在40年代慨叹的那样:谁说中国人没有自由?中国人享有世界上最大的自由——社会领域里的自由。
 
  社会的结构决定人们的意识。造成国人公德淡漠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社会结构里公民社会、公共空间的发育不良。高度集权的社会结构限制了民间性、自发性组织的生长——而以此为社会基础的社会公德意识自然不可能发育出来,缺乏这一物质性的前提,任由学者们如何对这一国民劣根性痛心疾首地激烈指责也无济于事。诚如马克思所言: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对武器的批判,要想培育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公德意识及公民文化,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大一统式的社会结构。应该看到,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市场经济的迅速推进,已经使自发性的民间的社会经济空间大大扩展。可以预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治与社会分离程度的加深,有利于社会公德意识成长的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会逐渐生长出来。
 
  但必须指出的是,传统的全能型权力从社会中的退出并不等于公民社会的随之形成,它仅仅是创造了一种可能性而已。而另一种潜在的危险就是传统的宗族势力、黑社会势力乘机崛起。所以,把政社分离仅仅理解为政府的消极退出是不够的,政府应更积极地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和引导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向良性方向发展。
 
  公德意识的养成也有赖于良好的公民文化,有待于社会中每一个个体公民意识的觉醒。漫长的君主专制历史,使大部分中国人人性中的奴性成分根深蒂固,对此,鲁迅先生早就做过淋漓尽致的鞭挞。这种奴性及其遗留使国人丧失了主体的地位和作为人应有的权利和尊严。而一个连自己个体的权利和尊严都得不到或想不到维护的人又怎能去关心、维护公共的权益呢?——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大力宣扬集体主义而其结果又很少人真正关心集体甚至破坏集体的深刻的原因。当社会上每个人真正有条件维护自己的权利时,公民意识才算觉醒了,公共道德的维护才有了可能性——因为在这种条件下,任何人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就同时是对个体的侵犯,这是亚当·斯密早就揭示出的人性悖论。
 
  所以,我们在对国民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的时候,更应加深对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宪法及法治意识的启蒙教育。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呼唤从中学开始开设公民课,进行公民教育,可谓切实之论。
 
 


分享按钮分享到凤凰微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