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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治国”造成中国政治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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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41年,邓小平就曾对“以党治国”论提出严肃批评。粉碎“四人帮”邓小平再次复出后,他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提出要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改革,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他在最后一次“南巡”谈话中,更明确提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反映了邓小平的遗愿。然而,他所反对的“以党治国”论,却始终阴魂不散。鉴此,考察一下“以党治国”论的来源、演变及其危害,不无现实意义。
 
  一、“以党治国”论的提出与演进
 
  列宁创建了俄国共产党,开展暴力革命,推翻了沙俄帝制,创立了党政军高度统一、党权高于一切的“党化国家”体制。孙中山在领导中国革命屡受挫折后,改奉“以俄为师”,将苏俄“党化国家”的体制引入中国,提出和推行了“以党治国”论,这便是“以党治国”的发端。
 
  早在1915年,孙中山就明确指出:“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1920年,他更强调党是民国的根本,郑重声明:“本总理向来主张以党治国”。1924年1月,在国民党“一大”改组期间,孙中山解释说:“我从前见得中国太纷乱,民智太幼稚,国民没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所以便主张‘以党治国’。”孙中山把建国的步骤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并提出训政时期“党在国上”。他说:“当俄国革命时,用独裁政治,诸事一切不顾,只求革命成功……其能成功,即因其将党放在国上。我以为今日是一大纪念日,应重新组织,把党放在国上。”长期追随孙中山的胡汉民,在阐述孙中山的“以党治国”理论时强调说:“‘以党治国’是以国民党的三民主义为取向的政治模式,于建国治国之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
 
  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利用孙中山的政治遗产,将孙中山的“以党治国”和“三阶段论”发展成为一种极权主义的政治体制,走上了专制独裁之路。蒋介石奉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并要求国人对领袖绝对效忠。在推行独裁统治的过程中,国民党的“党文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按照蒋介石的说法,国民党是“唯一救国的党”,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应占据国家的所有权力。“以党治国”经过这样的演进,就成为建立“党化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政权组织形式的理论基调,从而使中国宪政化进程出现大倒退。
 
  二、“以党治国”思想对中国共产党的影响
 
  “以党治国”的思想,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治党、治国、治军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早在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就曾出现过“以党代替苏维埃”的错误倾向。针对这种倾向,毛泽东曾经指出:“党在群众中有极大的威权,政府的威权却差得多。这是由于许多事情为图省便,党在那里直接做了,把政府机关搁置一边……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误办法,是要避免的。”
 
  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政权组织形式实行“三三制”,“以党治国”与“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显然难以协调。于是,邓小平于1941年4月15日著文对“以党治国”论提出尖锐批评,他指出:“某些同志‘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进而指出:“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优势,以为党员包办就是绝对优势,不了解真正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又指出:“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结果群众认为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决定于共产党。……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产党的法令,政府一切错误都是共产党的错误,政府没有威信,党也脱离了群众。这实在是最大的蠢笨!”邓小平认为:“‘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他的态度很明确:“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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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一夫 来源:《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