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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发展与中国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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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基督教教堂
 
  编者按:2008年2月25日和3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于建嵘教授在河南省洛阳市和浙江省温州市分别与“基督教家庭教会”培训师伊天原和郑慕行探讨了目前基督教发展的一些问题。本刊摘要发表如下,供读者参考。
 
  于建嵘(以下简称于):2007年10月,我曾到陕西省榆林地区调查过地下宗教问题。2008年1月,我从北京送访民刘学立回洛阳嵩县时,在他们村里看到一个非常大的基督教堂,可以容纳近千人。据介绍,他们一个县在近些年就建了70多个大教堂,有的一个乡镇就有五六个大教堂,信教的群众达几万人。这让我感到惊讶。我们这次来到洛阳和温州,就是想了解基督教在中原农村地区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情况及信教群众的各种状况,想研究这其中的原因及社会后果。你们都是基督教徒,而且还是教会的培训班老师,有些情况你们比我们清楚,希望你们为我们做些说明。
 
  伊天原(以下简称伊):这次能在洛阳见到于教授我很高兴,我读过你写的《岳村政治》(《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5年7月出版——编者注)。我和张耀杰老师是朋友,我们曾在一起讨论过基督教的有关问题。这次我本来想到北京拜访你,听张老师说你到河南来调查了,刚好我在郑州有些事情,我就到了郑州。后来听说你们到了洛阳,我又赶来了。我原先在大学学法律,现在主要在安徽、浙江一些“基督教家庭教会”或称为“地下教会”的培训班讲课,课程包括《教会与法律》、《教会史》(包括西方的和中国的),等等。对教会的有些情况我有所了解,也想找你这样有科学精神和正直的学者多交流,这样对社会真正了解基督教有好处。
 
  于:如何称为“家庭教会”或“地下教会”呢?它和“三自”教会有些什么不同?你们的“家庭教会”学校主要培训什么样的人呢?
 
  伊:一般来说,广义基督教有三大派:新教、东正教、天主教。在中国,一般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基督教新教,过去民间也叫耶稣教。我们这里讨论的就是基督教新教。中国基督教会可以分为“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1950年基督教领袖吴耀宗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提出实现中国基督教“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宣言。“三自”教会是国家正式认可的,所以是公开的,而“家庭教会”是国家不许可的,虽然有些事实上已经公开,仍然被称为“地下教会”。
 
  目前中国基督教的主体是“家庭教会”,大约占教徒总数的70%,“三自”教会占30%。但是,在“三自”教会中还有一种可称为“独立教会”。所谓“独立教会”,即在政府里登记,但教会主导权在教会手里,名义上是“三自”,但实际上与“三自”教会有很大不同。温州就是独立教会的代表。温州人称之为“不三不四”。
 
  就我个人观察而言,“家庭教会”分为两种,一种以河南、安徽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式的团队类型,即有一个母会,然后通过各种网络向其他地方扩张,下面的分会都听从于母会,同时它的信仰背景往往是灵恩倾向的。这种教会因为要向其他地方扩张,所以需要钱,那么就通过某些渠道从国外教会寻找资金支持。政府对此惊慌不安,要打击。可是越打击,就越增加它向外宣教扩张的动力,而国外教会因它受打击也就越增加支持的力度。这样对它来说就形成了良性循环,一边不断与政府对抗,一边国外的钱不断流进,然后它就不断发展。所以这种类型的教会往往和政治有牵连。这种教会类型主要分布在河南和安徽等中部地带,我们所说的异端往往就产生在这种教会背景下。这种教会内部的复杂程度远非外界能想象,政府应深入了解此种教会并有所区分,否则宗教政策一定会出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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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建嵘 来源:《领导者》(双月刊)2008年4月号,总第21期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