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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以党治国”为什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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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政权的制度化水平低也是导致国民党“以党治国”实践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利用了孙中山的政治遗产和战争环境,将孙中山的“以党治国”理论和“三阶段论”(军政—训政—宪政)发展成为一种具有个人独裁主义特点的政治体制。从严格意义上讲,国民党并没有完成党治国家建构的政治任务,南京国民党政权本质上也不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走向了极端,最终蜕变为蒋介石的法西斯个人专制。国民党的“以党治国”变成“以蒋治国”;国民政府的五院也成为对蒋介石个人负责的办事机关,形成五院分工辅政体制。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蒋介石可以被认为首先给中国制造了一个原始型的统一政府。国民党和蒋介石制造了一个新的高层机构。中共与毛泽东创造了一个新的低层机构。现今领导人物继承者的任务则是在上下之间敷设法制性的联系,使整个系统发挥功效。要说原始型统一政府的话,袁世凯老早就制造出来了。
 
(一)没有建设起现代国家的上层架构
 
其实,国民党“以党治国”实践失败的基本原因之一,恰恰是没有解决现代国家的上层机构问题。北伐成功后,将原有的比较接近现代国家的架构给摧毁了。国民党的基本口号是“以党治国”,突出党权,代替了民主的架构,代替了国会和宪法。国民政府的五院都由国民党中央的政治会议领导,立法院的权源是党,而不是人民。这是一个大的颠倒。国民党的党章规定,总理有最后决定权。原来最后决定权归孙中山,后来经过反复的较量,蒋介石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被拥戴为“最高领袖”。国内各方面势力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支持蒋介石领导抗日战争,尽可能维持国家的统一稳定。战争时期权力需要相对集中,但蒋介石的权力已经超出这个范围。抗日战争爆发前,他的权力已经不受监督,形成了一个个人独裁的体制,导致国民党内部四分五裂,连绵不断互相厮杀。1931年2月,国民党重要领袖和立法院长胡汉民仅因在约法问题上发表了不同意见,就被蒋氏软禁在南京。以此为契机,一批国民党领袖和两广军人于同年5月在广州另组国民政府与南京政府对抗,严厉谴责蒋氏“迷信武力”与“个人独裁”,并且坚持了,年。国民党没有使国家权力合理化地集中起来,原因在于集权的方式不正确,集权的方式不是建立在人民性的基础之上,而是过分看重个人集权。国家的上层架构不符合民主宪政原则,逆历史发展的潮流而动。
 
(二)建立了与现代国家架构相反的专制统治制度
 
蒋不但没有建设起现代国家的上层架构,反而建立和发展了与传统专制统治相适应的制度。一是用“手令”决定一切,批个字、写张条子就是圣旨,就是官员任命、财政支出和解决重大事项的依据。二是建立特务系统,严密控制全社会,特别是知识阶层。最初是复兴社,1938年又成立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和中央调查统计局。这一年还成立了一个带特务性质的“三民主义青年团”。三是建立书报审查制度,严密控制公民的思想和言论。在学校则实行所谓训育制度。四是要求学校乃至全社会“党化、军队化”。这些制度和机构的建立,使国民政府与现代国家的架构越行越远。秘密逮捕、暗杀、严刑拷打、任意判刑、草菅人命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
 
三、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过于理想化是国民党“以党治国”实践失败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从理论上看,孙中山的“以党治国”思想是自成体系的,但这一思想是建立在一种理论假设之上的。孙中山的“以党治国”理论假定是:作为“以党治国”主体的政党应该是大公无私的,它在全面掌握不受制约的权力时不会腐败;到一定时期,它又会心甘情愿、主动地交出政权,还政于民。曾经追随孙中山多年的胡汉民在阐述“以党治国”理论时,也强调了与上述孙中山相同的思想,他说:“夫以党建国者,本党为民众夺取政权,创立民国一切规模之谓也。以党治国者,本党以此规模策训政之效能,使人民自身能确实用政权之谓也。于建国治国之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其精神与目的,完全归属于三民主义之具体的实现。不明斯义者,往往以本党训政主义,比附于一党专政与阶级专政之论,此大谬也。”在胡汉民看来,“一党专政”以政权集中于一党为归宿,而“以党建国”或者“以党治国”则是以政权归属国民为目的,这是两者的本质不同。其实,这个理论假设是很难成立的,因为在传统的“打天下者,坐天下”的思想支配下,一个政党既然有“建国之劳”,理所当然,它认为自己就应该享有“治国之功”。正如汪精卫所说:“我们国民党流血打出来的天下,岂能由你们(指国难会议会员在1932年3月推举的以熊希龄、褚辅成、穆藉初、马少山、李璜、罗隆基、王造时等为首的代表团——引者注)说开放政权就开放政权,说实行宪法就实行宪法”。按照这样的逻辑发展下去,一党专政是难以避免的,党的干部的腐败也是不可避免的。孙中山在建党上虽然主张仿效苏联,采取民主集中的委员合议制,但在实行过程中又确立领袖制,“它恰恰是通过‘圣化’领袖的方式——依靠对领袖本人及其主义的‘忠实’——来建立党内的以‘以人治党’,领袖独裁为核心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孙中山主张以人治党,他说:党本来是人治。……党之能够团结发达,必要有二个作用:一是感情作用,二是主义作用;至于法治作用,其效力甚小。孙中山提出的“以人治党”和“以党治国”的思想是建立在对自己的政治道德和政治能力十分自信的前提之上,“以人治党”和“以党治国”的思想是依靠自己的政治威信来推行。对于孙中山这位政治道德高尚、政治威信高、政治能力强的革命先行者来说,采用人治的办法,应该说是能够取得一定效果的。但孙中山这种建立在个人权威之上的政治设想,也就决定了他的追随者必然要使国家的政治走上一党专政和个人独裁的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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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默海 来源:《石油大学》学报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