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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勤回忆文革中的无序与有序

作者:朱学勤 来源:人民网文史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点击数: ( 字体: )

 
  全中国当时的铁路,大概只有上海的老北站是个死胡同,火车开进去再倒出来,旅客只能从剪票口进出,混不得。其他地方的车站,都是两边敞开,在铁路一侧建个候车室,只要有足够耐心,总能避开候车室的剪票口,从两头的铁轨走到站台上去。因此,进站这一关并不难。难的是在车上碰上查票,很不好办。到了这种时候,我通常是硬闯,硬着头皮向着查票员走过去,作餐车回来路过状,这时我鼻梁上的眼镜能帮一点忙,查票者见是个戴眼镜的,多半不盘问,有时露馅,则补票认罚,可见贫下中农只教会我勇气,没有教会我智慧。当然,也是我自己智商不够。以智取胜者,兰考另一个集体户某朋友为最。他有一次要从陇海线转北京,再转京哈线,去万里之外的黑龙江边陲,看望他在那边插队的妹妹。当时口袋里只有五块钱,仅够买馒头填肚皮。他的绝招是:穿上一件军大衣,领子扣好,底下一条绿军裤,遇有险情发生,即端起茶缸,用一口标准的官话一路说过去:“让一让,让一让”,那查票者见他的装束,只以为他是一位够级别的部队干部去打开水,怎么会想到军大衣里面没有军装,更没有红色领章?当然是必恭必敬地“让一让”。五块钱行万里路,利用的是人民群众爱戴亲人解放军的鱼水之情,真是万恶之极!他现在已经是某省文艺批评界著名理论家了,笔下文章多半是先锋符码,边缘写作、私人话语之类,引车卖浆混票者流包括我在内,只能是瞠目其后,读天书一般。
 
  河南实在太穷了,混票人越来越多。铁路上也无奈,有时就派人戴着红袖章在车下堵,抓住后集体罚苦工处理。我到工厂以后,经常要去郑州借书还书,实在买不起这么多票,于是就把插队时的混车陋习延续了几年。这个厂所在的巩县离郑州60公里,但是家在郑州的知识青年多,于是通常在周末结伙,借群胆而混车。星期天晚上从市区分散向车站聚拢回来,不容易召集,但上车后前后招呼,一下子认出几十个弟兄,同样也成一夥。查票者后来摸出这一区段逃票多,于是总在巩县站未到之前开始搜索。逃票者也摸索出对付办法,一旦个别查出,就移动脚步往同行者那儿蹭,最后越蹭越多,挤成一疙瘩,几十个人聚在一起,对峙一、两个查票者,双方就能僵持得住。查票者无奈,只能冀望于站台上的执法人员能在门下堵住他们。看看巩县到了,几十个人发一声喊,同时发力,打开十几扇窗户,就跟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望站台上跳,等到站台上的查票者发现,这些腿脚灵便的小青工早已如鸟兽散,而且事先说好是往四面八方分散逃窜,查票者追那个是好?几乎每个星期天的晚上,这个车站都会发生几次“下饺子”事件,事后想来也真壮观。小青工后来还发明出一种有“高科技”含量的专用工具。他们很快发现,火车车门钥匙是全国通用的,几乎只有一把:外三角,中心空洞,插进锁眼,拧住里面的实心三角,向右一扳,全中国的火车车门都能在这时打开。截一段9毫米直径的钢管,放在车床上,摇动车把,三面夹具往里一挤,就能夹成一把上好的列车钥匙,就这么简单。以后解决下车出站的问题,就利索多了:火车停稳后,只要打开背向站台的那一扇车门,下车抬腿,那才是真正的无人之境!我也有一把这样的“高科技”产品,陪我度过了好几年插队后的生涯。在我成了所谓“绅士”,有了所谓“身份感”,再也不好意思混车之后,它还在我的钥匙圈上晃了好几年。好像还带回了上海?按照老乡们的说法,“参加国家干部”了,当了一段劳什子部队院校的教官,才慢慢地“解甲归田”,不知把它淡忘在那个犄角旮旯里了。
 
  我和那位五块钱行万里路的文学仁兄,是考研究生考出河南的。他考文学,我考历史,因为没有大学学历,以自学资格参考,就要多受一点歧视。连考三年,每次都有不公平事发生。到第四年,我只能说“年年难考年年考”,垂头丧气。他的牢骚则能翻出新词,引胡乔木哭三尼的名句自况:“我为你勤傍妆台,再把风流卖”。可见学文学者之灵气,屡战屡败,却照样潇洒飘逸。那一年是我发毒誓最后一次“傍妆台,卖风流”,果然就有一段小故事发生:我们住在巩县,考场设开封,相距三百里,正应了豫剧戏文里的那句俗词:汴京赶考。只是没有驿站,也没有公车,非得在头一天半夜起早,去赶现代化三等火车。那车厢里空气恶浊,每一口都是别人呼吸过的,熏得人头昏脑涨,一下车,就已失去考前最佳状态。那一天,我是在开封车站广场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坐下后,头朝外,口中念念有词背外语,神智已经不太清醒。车开不久,突听一句开封口音:“老哥,看看丢啥不丢?”不看犹罢,一看大惊失色:我那时穿的是蓝色的卡中山装,上衣口袋已经解开;口袋里放着的一个信封,也已拆开;里面装的不是钱,却是比钱更重要的准考证;那准考证露出半截,显然是被人拉出来看过,再插还进去,居然就扔在了我的膝盖上!再抬头看去,有三个小伙子大概是随我一起下火车,再上公共汽车的,此时围着我,也穿着那种军大衣,大衣撑开,以挡住周围人的视线;为首者朝我得意地笑着,以目示意,正在催我看看信封里“丢啥不丢”。这一下我完全清醒了过来!这是“贼”,在火车上就锚上了我,到汽车上才得手;得手后发现是一张准考证,本可以下车一揉再一扔,回头一想,却不忍心坏了我书生前程,而是掷还失主;甚至不怕他高喊“抓贼”,还要提醒这个失主看看,要当场“验明正身”!这一起转承合,大概只有一分钟时间可供完成:他们是怎样得手的呢?得手后又是怎样交换眼色达成默契,再来一场盗亦有道的古风小品呢?幸亏我那时年青,虽然一时还来不及想明白,但毕竟不象现在那样容易失言。如果我冒冒失失地喊一声“抓贼啊”,那可真是煞了风景,把我后几十年的知识分子脸面都丢尽了。我终于憋住了那一声喊,抬头抱以同样微笑:“没丢,啥都不缺!”。双方配合默契,共同完成了一出颇有古风的现代小品。演出结束,窃贼体面下场,为首者打一个清脆的响指,三人鱼贯下车,军大衣一飘,一会就没了踪影,那才是真正的身姿飘逸!
 
  以后我有一段在美国旅行,也是偏爱火车,不爱坐长途“灰狗”。当然不可能再爬车混票了,只是因为火车一动,能拉动往昔记忆。Amtrack当然好,乘客少,座位大,空气洁净。尤其那盥洗室宽大无比,就象从飞机上搬下来再放大一倍,可供轮椅转圈出入,里面香水、手纸、还有坐便器上的垫圈纸,应有尽有,绝无可能闻到当年汴京道上厕所里的中国味。最绝的是在窗口下座位边,都有一个交流电插口。绅士淑女们上车坐定,插上手提电脑,飞快地敲起键盘,纤指翻飞,如弹钢琴一样好看。我没出息,上了这样的火车,也还勾起在中国的记忆,而且挥之不去。上面这些很不绅士的回忆,少年时代的种种荒唐,就是在美国的火车上一点一点想起来,倚着窗口敲电脑零散记下的。我自然想念开封车站上来的那个年青人,十七年前的那场考试,三天考五场,如有神助,是他帮助我考出了河南,考出了底层生涯的曲折坎坷。他是我命运转折线上的一个亮点,我能称他为“贼”吗?但在中国的字典里,却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的字眼。
 
  电脑垫着我的膝盖,膝盖上还留着二十前在中国跳火车留下的伤疤。那是一次在行进中的货车上,前面的火车司机说好,通过巩县车站时,减速一分钟,好让我往巩县车站的站台上跳。扑通一声,我还是栽倒在道轨旁的煤渣上,双膝跪倒,鲜血迸流,拔起腿来,还得往站台外飞跑。这就在膝盖上留下三点小煤渣,镶嵌在那块皮肤里,呈透明状,绝好的三点式前现代标志,也是一个纪念。它们总在提醒我:别装蒜啦,老夥计。且忘了下一站是耶鲁,是普林斯顿,先写写你的中国底细吧;国家是白的,另一块是黑的,而你只是从它们中间的灰色地带走出来的;就写那五花大绑,就写那三寸钥匙,写你那打开信封、又掷还失主的开封“贼”!
 
  这就是留在我皮肤下的文字了。而在我开头所说的那个恶业里,以老黑格尔说过的一句话最令人沮丧:人走遍天涯,也走不出人的皮肤。再难想象还有比这句话更为狠毒的判决了,一句话就是一个火烙印,而且还看不到这一判决的尽头:你是无望走出自己的皮肤,也无望走出这三点式褐色标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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