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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专家:掩盖历史真相是苏共倒台的重要原因

作者:林蕴晖 来源:《同舟共进》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点击数: ( 字体: )

 
但经过1953年到1956年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十年“文化大革命”不断“割资本主义尾巴”,造成的结果是经济面临崩溃,人民缺吃少穿。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经济建设作为党的工作重心,实行改革开放,从允许知青商店、个体经营到允许雇工、民营经济,再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个过程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当年提出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是不是符合中国实际?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1985年邓小平在谈到历史经验时说:“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邓小平文选》第3卷)可以说,这是对人们头脑中疑问的最早回答,是对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建立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的质疑。但在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中,采用的仍是1981年《决议》的论断。
 
1994年,胡绳委托龚育之主持编写建国后(1949—1978)的党史本子,明确指示,写建国后的历史,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笼罩全局,这样才能体现出90年代党史研究的水平。所以,如何写好过渡时期总路线这一问题,就成为全书能否达到这一要求的关键。
 
1998年,书稿送胡绳审读后,胡绳写了一段批示:总路线的提出不是迟早问题,而是根据中国的现实,应当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继续发展,还是应当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的问题。毛泽东当时认为已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直接搞完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这是脱离中国实际的。(林蕴晖《胡绳晚年对新民主主义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考拾零》,《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胡绳的这个看法,当年曾受到一些人的非难和攻击。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出版的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逄先知、金冲及主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述,可以认为是官方具有权威性的观点。具体表述如下:
 
毛泽东审阅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有这样一句话:“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而并不确切的观点。这句话不是毛泽东写的,但他赞成,还作了发挥。在这句话之后,他加写了一段文字:“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
 
这个论点,代表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所达到的认识水平。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巩固人民政权。但认定只有使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即公有制)成为国家唯一的经济基础才能做到这一切,是不符合实际的,尤其不符合经济仍十分落后的中国的实际。这反映了中共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以及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根本问题上的认识,还很不成熟,还缺乏甚至没有实践经验。这个理论观点作为中共在以后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过于求“纯”的消极影响。(《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可以认为,胡绳和《毛传》的评说,是以近半个世纪的实践检验得出的符合实际的结论,对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有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厘清新中国前30年为什么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历经那么大的曲折,从而深刻认识到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以及正在走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
 
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
 
如何做到实事求是与实践检验相统一,龚育之先生提出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
 
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就要严格从事实出发。
 
关于建国后的历史分期,很长一个时期内,我们习惯于把建国头三年称之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有人把1949~1956年这段时间统称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龚育之主张把建国头三年和后四年分开,头三年以“党的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的实施”立编。根据是:头三年和后四年在主要任务、指导方针、基本政策等方面确有不同特点。以1953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为界,能比较客观地描绘出两个时期的历史原貌。过去把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或《共同纲领》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完全淡化的做法,并不合乎历史实际。因此,重新强调那个时期纲领的新民主主义性质,首先是还原历史原貌,也同今天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有某种更自然的联系,而不简单是个划分时期的技术层面的问题。(《龚育之论中共党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关于确认新中国成立头三年,中国共产党实施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历史,胡乔木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对历史决议的说明中曾作过专门解说,他指出:在1949~1952年中,中央从来都是讲新民主主义,否则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从来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了……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问题,就会损害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发表以来直至1949年《共同纲领》通过并加以实行的党的信誉,使党陷于在根本理论上自相矛盾的地位。(《胡乔木谈中共党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胡绳对龚育之的观点是完全赞同的。胡绳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的长篇演讲中说道:“到了1953年,事情有了改变。那时说,社会主义革命从1949年已经开始。其实,这个说法不大能够服人。毫无疑问,人民共和国从一开始已经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有了国营经济,这就是有了社会主义经济因素,而且共产党取得政权就是重大的社会主义因素。但是,这跟社会主义革命是两回事情。建国时,在《共同纲领》中不提社会主义,当时认为必须有相当重大的社会主义步骤,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开始,在这以前,是新民主主义时期。”(《胡绳全书》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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