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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概念牢笼,温情对待传统——与易中天先生商榷

作者:秋 风 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9日 点击数: ( 字体: )

 
1月20日,《南方周末》刊发易中天先生针对杜维明、袁伟时两先生对话《究竟怎样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撰写的批评:《我们从儒家那里继承什么,又该怎样继承》(以下简称 “继承”,见图一)。易先生依据自己对儒家若干观念的理解,向身处于深度精神迷茫之中的当代国人,推荐了一个在现代语境中处理儒家价值、观念传统的方案:以共同价值为标准,抽象继承为方法,现代阐释为途径,以解决“继承什么”和“怎样继承”的问题。
 
这方案听起来相当耳熟,看起来相当完美。但恕我直言,这个方案充满了现代人的傲慢,这样的傲慢将让中国人无法完成现代文化与精神秩序的构造工作。
 
 
 
图一
 
 
 
图二
 
本拟对此提出批评,因忙于研究,半途搁笔。近日,易先生发表《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见图二),针对拙作《你可能不认识的孔子》(以下简称“孔子”)就孔子作出的几乎每一个判断,均提出质疑。其中牵涉诸多关于古典中国历史、儒家理念源流的具体问题,如一一回答,需几大本书——这也正是笔者目前研究的主题。而易先生该文与前文具有共同的思考取向,而这样的思考取向在现代中国十分盛行,严重妨碍国人以开放心态对待传统。本文也就针对这一点略作议论。
 
历史主义的傲慢
 
文明特殊论可以敞开胸怀拥抱现代化,而对传统采取决绝的封闭态度。
 
通观“继承”一文,或可确定,易先生立论的哲学基础大体上是历史主义。比如他说:孔孟的所有思想,所有概念,都有时代的背景和历史的语境。儒家的很多东西恐怕都是“馊了的饭菜”。某些已经死去的,比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就让它“死在沙滩上”,用不着再去“创造性转化”。
 
这样的话,在过去大半个世纪出品的历史、哲学史、思想史著述中,随处可见,它几乎是所有知识人谈论历史人物、古代观念的口头禅。因为,过去一个世纪,国人一直在接受历史主义哲学教育。
 
这种历史主义绝非新事物,法家早有阐述。《商君书》开篇即提出作为法家变法理论的哲学依据:“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新时代需要新法律、新制度,为此必须毫不犹豫地抛弃、摧毁旧法律、旧制度。
 
我相信,绝大多数国人会觉得,这些话正确、精彩。只不过,接下来的一段话便露出了杀机:“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制度乃是因时而变的,没有任何恒常性,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客观性。因此,法律、制度就是工具,作为立法者的统治者则在律法之外。统治者可按照自己对“时”、对“事”的理解,废除此前全部法律,全盘重订法律。中国在二十世纪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无不源于此一观念。
 
这也正是易先生对待观念、对待传统的逻辑。按照历史主义,人的思想不过是他们所处环境的产物。所以,在先生论述中可以感觉到,思想、观念本身并不那么重要。也正是这样的认知决定了易先生对传统思想、观念的轻浮态度:他们的时代早已灰飞烟灭,他们的理念能有多大价值?为了要在新时代更好地生活,我们需要全新的价值、全新的观念——历史主义一转身就是进步主义。
 
事实上,按照易先生的历史主义,不光是孔孟,所有人所提出的所有思想、概念,其实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历史语境,包括易先生所心仪的现代价值。也因此,它们根本就没有普遍性和客观性,而都是个别的。但易先生显然又坚持现代价值的普遍性和永恒性——这未尝不是一个自相矛盾。
 
或许可以说,这种看似坚持普遍主义的历史主义,不过是一种很特别的文明特殊论。文明特殊论可有两种表达方式。在全球化时代常见的方式,是从空间上进行区隔,宣称我们民族的文化不同于你们民族、不同于其它所有民族的文明。这种文明特殊论通常会造成一种自我防卫的守旧主义。另一种文明特殊论则从时间维度上进行切割,它断言,我们时代的价值、思想、生活方式、制度,应当与以前一刀两断。这样的文明特殊论会导致激进主义。
 
这两者的共通之处是自我中心,断言我不同于且优于他者。他们可以敞开胸怀拥抱现代化,而对传统采取决绝的封闭态度。他们的心灵对传统的封闭程度,与民族主义对异族的封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相比之下,他们有历史主义信念支撑在道德上更为骄傲。这样的骄傲把他们困在概念的牢笼中,而以自己的墨镜看待传统。
 
现代概念的牢笼
 
在西周封建制下,人们确实是自由的,尽管存在等级制。秦制实现了平等,虽然人们没有自由。
 
孔子与今日中国人的距离,非常近。比秦皇汉武、康熙大帝都要近。孔子的时代是自由的时代,那个自由是现代自由的老祖宗,与现代自由同属一个物种,而不是另一个物种。
 
在《继承》一文中,易先生提出,在新时代,儒家需要经过现代阐释,才有存在空间。进行现代阐释的原则是“引进自由、平等、人权等现代观念,立足于公民权利、民主政治、法治社会等现代意识”。
 
这看法我完全同意。我只是想追问:何谓民主,何谓自由,何谓法治?乍一看,这些概念似乎早都是常识了,根本不用讨论。在旨在解决当下问题的公共问题中,运用这些常识性概念,当然也就差不多了。但是,一旦进入历史和思想的领域,仅有这样的常识性概念显然是不够的。
 
事实上,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只是运用这类常识性概念,必然导致严重偏差。易先生对我在“孔子”一文中诸多看法提出的批评,就生动地呈现了这样的偏差。比如,我提出,封建的君臣关系具有契约性质,君臣虽然不平等,但双方都是自由的。易先生质问:君臣之间根本不平等,怎么可能自由?很多朋友认同这样的质疑。但坦率地说,这样的质疑不过表现了现代人的骄傲与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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