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百家讲坛官方网站>> 百家讲堂>>正文内容
王缉思:新的世界历史也许刚刚开始 >> 阅读

王缉思:新的世界历史也许刚刚开始

作者:王缉思 马国川 来源:《财经》杂志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点击数: ( 字体: )

 
北大国际关系学院院长王辑思教授(资料图)
 
  2011年,很可能成为新的世界历史开始的一年。先是北非和中东发生社会和政治动荡,多个伊斯兰国家的政府更迭;继而日本发生9级地震,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灾难和冲击考验着全世界。
 
  从人类历史来看,1979年以来的30多年,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变时代,更是全球化空前迅猛发展的时期,世界经历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个过程,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时期,又是中国历史上与外部世界联系最为紧密的时期。
 
  “30年的历史不仅体现了世界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向,也体现了各国政治结构与政治过程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王缉思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说,“世界政治真正的多样化过程才刚刚开始。”
 
  王缉思是中国长期专注于国际政治研究的学者,今年初他与同事唐士其教授等共同完成了一项关于30多年以来世界政治变迁的研究课题。在他们看来,正确总结30年中世界政治发展的同一性与差异性,可以帮助澄清一些可能产生的错觉,对其内在规律有更深入的理解。这对于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展望未来中国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伊斯兰传统同现代民主相容吗?
 
  《财经》:今年以来,在中东和北非发生了一系列事件,世界各国高度关注。作为一位长期研究国际政治的学者,您怎么评论这些事件?
 
  王缉思:有些人把中东北非发生的事件称为“民主运动”,我个人并不怎么强调其背后的民主诉求。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之下,突尼斯、埃及等国家物价上涨,平民生活水平下降,这些国家民众的主要诉求,实际上是民生诉求。
 
  任何政治制度变更都不可能马上解决问题。民主选举的政府能够马上解决所有现实的社会问题吗?显然不能。尤其是在伊斯兰世界,民主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伊斯兰国家往往在认可民主化的同时反对西方化。
 
  根本原因在于,伊斯兰教与西方世俗主义和物质主义世界观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冲突。一些伊斯兰国家在使民族和宗教传统与自由民主制相结合方面已经做出一些独特的探索,但其具体做法往往让西方人充满疑虑,而且也的确还不能说已经取得了成功。典型的例子就是伊朗伊斯兰革命以后的制度建设与政治过程。
 
在伊斯兰世界,一个看似无法走出的困境在于:任何政府如果意欲强行世俗化即对伊斯兰主义采取压制政策,那么它就不仅在理念上与其自由取向相矛盾,事实上也不可能不走向威权化的道路,从而与民主原则渐行渐远;而如果它试图与伊斯兰主义结盟,那么从西方通行的意义上说,就不可能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世俗的政府。
 
 
  《财经》:这是否意味着,一个民主的、世俗化的政府与伊斯兰宗教传统不能兼容?
 
  王缉思:这只是一种观点,另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伊斯兰宗教传统能够同现代民主相融。一些事实似乎也证明了后一种观点,例如,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土耳其是人口最多的四个伊斯兰国家,它们的多党选举制都日臻成熟,其中印尼在摆脱苏哈托统治后的总统直选尤为成功。
 
  总之,在过去30年里,伊斯兰世界的民主化进程已经使民主制在当地大多数人眼中成为最好的政治体制。但迄今为止,伊斯兰国家中尚未出现一个完全成熟的民主体制。因此,无论是伊斯兰国家,还是外部世界,都需要更多的耐心、更多的宽容与更多的创造性,也许更需要某种崭新的政治思维和政治智慧。
 
  政治体制的生长需要漫长过程
 
  《财经》:其实不仅仅在伊斯兰世界,在过去30年,整个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民主化浪潮,包括前苏联、东欧的转型国家,也包括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原来的一些军人政权或者专制独裁国家,都开始了民主的制度建设过程。如何认识这些国家的民主化?
 
  王缉思:美国学者亨廷顿将这股浪潮称为民主的“第三波”,来势汹涌,众多的非西方国家在建立以多党议会制为核心的自由民主政体方面并没有遇到太大障碍,有许多国家甚至是在“一夜之间”被民主化了。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历史上曾经尝试过西式民主,现在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已经基本上再度站稳脚跟。但为了解决转型期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和矛盾,它们都努力保留一种独立于社会利益纠葛的强势行政权。
 
  因此,它们既没有选择美国式总统制政府形式,也没有选择英国式议会内阁制,而是选择了一种介于议会内阁制与半总统制之间的制度,使总统既能够获得议会中多数党的支持,又能够作为不同政党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协调者与仲裁者。
 
  至于前苏联的五个中亚共和国,独立之后都建立了三权分立的多党制民主政体,但因为出现了政治动荡甚至武装冲突,都强化以总统为核心的行政机构的地位,转变为一种强势的总统制。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的总统则被赋予“无限期行使总统职权”的终身总统地位。
 
  由此可见,虽然代议民主政体的根本原则乃是对国家权力的分散与制衡,但在这些转型国家,一种相反趋势的存在似乎具有其必然性;在某些情况下,政治强人往往发挥了超越制度之上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国家最终可能采用的具体政治制度形式,目前还难以确切判断。
 
  《财经》:除了古巴以外的拉丁美洲国家均已在形式上实现了多党民主制。在东亚和东南亚,继韩国之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和泰国也相继建立了多党制民主政体,新加坡也出现了多党选举。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大部分走上了民主化之路,南部非洲国家则多已成为宪法意义上的民主国家。这些趋势是否存在某种共性?
 


分享按钮分享到凤凰微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百家讲坛》杂志网站无关。本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